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人口发展趋势。老龄化的到来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养老压力,尤其对于养老保障还不完善的农村来说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随着农村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探讨如何应对老龄化,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问题十分紧迫,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向前发展、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书既为今后农村养老政策制定提供了新思路,也丰富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成果。

现实问题的研究需要理论的支撑。本书先阐释与研究内容息息相关的人口老龄化理论和养老保障理论,以此作为全篇的理论基础。从造成人口老龄化的因素“生育率、死亡率、人口迁移”三大方面入手,研究老龄化。在生育率理论分析中,阐述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莱宾斯坦的成本效应理论、贝克尔的数量质量替代理论、伊斯特林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凯德威尔的代际财富流理论;在死亡率的影响因素中引用斯彭格勒等学者的研究,表明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延长,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只能在特定时期产生作用;在迁移因素分析中,以最为广泛的推力——拉力理论,阐明农村与城市间因生存条件而产生的推拉作用,影响着农村人口大量迁移到城市,加重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而养老保障理论主要谈到了四个理论:庇古的福利经济理论、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贝弗里奇的福利计划、社会公平理论,梳理这些学说,可以为接下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奠定基础。

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状况,总体而言,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数量庞大,速度加剧;不同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不均;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经济发展不同步。而农村人口老龄化既有与全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相近之处,又兼具其独有的特征,具体呈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倒置;二是农村老龄化呈现明显的区域不平衡;三是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四是“少子化”“高龄化”“空巢化”三种现象叠加并存。针对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分析促使中国农村人口结构不断老化的因素,主要为:计划生育带来农村出生率的逐年下降;医疗条件的提升使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城镇化进程加深了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笔者基于以上农村老龄化的发展状况,采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未来近40年中国农村各时期总人口数、少年儿童人口数、劳动力年龄人口数、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进行预测,从而把脉2010—2050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走向。从对农村老龄化的预测结果中发现,未来近40年农村老龄化更加严峻。因此,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障压力不容小视,为了应对未来更加严峻的挑战,只有建立起完备的养老保障体系。

农村养老保障在中国历经了四个阶段:初始阶段、探索阶段、调整阶段、发展阶段。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主要有两大形式——家庭养老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这两大保障形式对于化解农村养老困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家庭结构转型、人口外流严重以及孝文化缺失阻碍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使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堪忧。而社会养老尚不完善,农村集体养老经济支持力度不足,供给水平普遍比较低,集中供养服务不到位,加上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难题亟待完善,如:农民参保意识不高、集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够、基金管理水平低、与其他养老保险的衔接等问题,所以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任重而道远。

在探索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道路中,本书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分析世界上典型国家农村养老保障的具体做法,包括发达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发展中国家的智利和印度,总结其相关制度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得出规律性的结论。一要重视立法先行,依法保障养老保障制度的顺利执行;二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这样才能取得显著的成效;三要注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业政策的关联性,促进两者间的良性互动;四要建立多支柱立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对于我们建立农村养老保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之后结合本国国情提出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养老保障方案。

鉴于此,笔者认为应立足于传统,借助政府、社会的力量,构建一个融合传统和现代养老方式优势的新型养老保障体系。遵循政府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物质支持与精神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实施,一是实行家庭资助计划和弘扬孝文化来强化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二是通过提高农民参保意识、加强财政投入、提高保值增值能力、制定保障制度间的衔接政策来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大力培育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通过完善农村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养老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多种服务形式、提升居家养老质量,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来实现;四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障立法步伐,加强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

在就全国分析、给出总方向的基础上,本书以吉林省为例,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探讨。因为吉林省是农业大省,研究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具有典型性,且吉林省的老龄化较其他省份而言,虽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老龄化及带来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凸显,吉林省经济并不发达,面临老龄化如此严峻的形势,采取何种应对模式尤为关键。因此,本书进一步针对吉林省特殊省情,结合前文提到的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总体原则和策略,研究适合地域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在借鉴国内探索农村养老模式的最新做法以及国外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设计今后吉林省农村养老模式为“112养老保障模式”,即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养老保险为兜底,以养老大院和养老互助组为两个有益补充,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多元养老保障模式。吉林省养老保障模式的设计与构建,对其他省份尤其中西部不发达的农业大省,在解决该问题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希望通过上述提出的积极措施,给农民养老建立起一道安全安心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