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调整阶段 
  
 
  正当农村养老保险高歌猛进之时,暗在的财务风险慢慢地暴露出来。农村养老保险最初启动时正处于经济周期的高通胀阶段,这导致承诺的计息标准和增值收益偏高。1997年,中央银行开始多次降息,基金支付风险凸显,同时,制度设计的缺陷也开始显露。此时也正赶上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内开始整顿金融领域,其中包括对“农保”的整顿。1998年8月3日,温家宝对由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上报的《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不同意见》进行批示:“农村目前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8月5日,朱镕基再次批示:“农村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不具备条件,要逐步过渡到商业保险”。随后1999年《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被国务院批转,开始停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接受新业务,全面进行清理整顿。整顿期间,相应的规范性条件并未出台,但该制度的效力也未被否定,就是处于停顿状态。因此,1998—2002年被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整顿规范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