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洗

二、清洗

疑似或确认乙型肝炎病毒、朊毒体、梭状芽胞杆菌(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使用过的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双层密封装后焚烧处理;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并有明显标识。

(一)预处理

1.朊毒体感染器械(器具)和物品 将回收的感染器械(器具)和物品打开器械所有的轴节和锁扣,器械拆卸至最小单位,完全浸没在1mol/L氢氧化钠的消毒剂中至少1小时。

2.梭状芽胞杆菌感染器械(器具)和物品 将回收的感染器械(器具)和物品打开器械所有的轴节和锁扣,器械拆卸至最小单位,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mg/L浸泡消毒30~45分钟,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5000~10000mg/L浸泡消毒至少1小时。

3.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 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

(二)清洗方法

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精密器械的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1.手工清洗

(1)操作程序

1)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2)洗涤:冲洗后,应使用医用清洗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3)漂洗:洗涤后,再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

4)终末漂洗:应采用电导率≤15×10-4S/m(15μS/cm)(25℃)的水进行漂洗。

(2)注意事项

1)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2)去除干涸的污渍应先用医用清洗剂浸泡,再刷洗或擦洗。有锈迹者,应除锈。

3)刷洗操作应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4)器械可拆卸的部分应拆开后清洗。

5)管腔器械宜先选用合适的清洗刷清洗内腔,再用压力水枪冲洗。

6)不应使用研磨型清洗材料和用具用于器械处理,应选用与器械材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和用品。

2.超声波清洗

(1)操作程序

1)清洗器内注入清洗用水,并添加医用清洗剂。水温应小于45℃。

2)冲洗:于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3)洗涤:将器械放入篮筐中,浸没在水面下,管腔内注满水。

4)超声清洗操作,应遵循器械和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2)注意事项

1)超声清洗可作为手工清洗或机械清洗的预清洗手段。

2)清洗时应盖好超声清洗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

3)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率。

4)清洗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

3.清洗消毒机器清洗

(1)操作前检查:每日设备运行前检查以下内容。

1)确认水、电、蒸汽、压缩空气达到设备工作条件,医用清洗剂的储量充足。

2)舱门开启应达到设定位置,密封圈完整;清洗的旋转臂转动灵活;喷淋孔无堵塞;清洗架进出轨道无阻碍。

3)检查设备清洁状况,包括设备的内舱壁、排水网筛、排水槽、清洗架和清洗旋转臂等。

(2)清洗物品装载

1)清洗物品应充分接触水流;器械轴节应充分打开;可拆卸的部分应拆卸至最小单位;容器应开口朝下或倾斜摆放。根据器械类型使用专用清洗架和配件。

2)精密器械和锐利器械的装载应使用固定保护装置。

3)每次装载结束应检查清洗旋转臂,确保其转动不应受到器械、器具和物品的阻碍。

(3)设备操作运行

1)各类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程序的设置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2)应观察设备运行中的状态,其清洗旋转臂工作应正常,排水应通畅。

3)设备运行结束,应对设备物理参数进行确认,应符合设定程序的各项参数指标,并将其记录。

4)每日清洗结束时,应检查舱内是否有杂物。

(三)清洗后的消毒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湿热消毒应采用经纯化的水,电导率≤15×10-4S/m(15μS/cm)(25℃)。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应符合表5-1的要求。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分钟,或A0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分钟,或A0值≥600。其他消毒剂的应用按产品说明书。

表5-1 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