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储存

七、储存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再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无菌物品存放期:

(1)无菌物品存放区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 310.1—2016的规定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天。未达到环境标准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不应超过7天。

(2)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30天;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