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者,应及时维修或报废。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