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再婚父亲离婚后,我应由谁抚养
2026年02月16日
1.1 再婚父亲离婚后,我应由谁抚养
问:
我父母离婚后,我由父亲抚养。7岁那年,父亲再婚。今年,我继母要和父亲离婚,他们就我的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继母说她没有抚养我的义务,父亲却说双方都有抚养我的义务。请问,我父亲与继母离婚,我应归谁抚养?(读者 王林)(https://www.daowen.com)
答: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可以产生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其中一种是名分型,即继子女没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关系松散,仅有名分,纯为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名分之称基于继子女的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而自然成立或终止。关于已形成抚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解除的问题,现行《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审判实践中,当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原则上不能解除。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你父亲和继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随之解除,你应当由你父亲抚养。(河南 刘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