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以小时计酬就是钟点工吗

4.3 以小时计酬就是钟点工吗

问:

我受聘为某公司工作人员,每天工作4~6小时不等,每周的工作时间为24~40小时。报酬以小时计,按实际工作时间,每周领取一次。我要求公司为我交纳养老保险费,公司却说,我是钟点工,养老保险费应当自己交纳。请问,以小时计酬就是钟点工吗?(读者 刘宇)

答:(https://www.daowen.com)

钟点工,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的一种用工形式,用法律术语来讲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钟点工的认定有两个条件:一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报酬,二是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如果只满足第一个条件,而不能满足第二个条件,则不应认定为钟点工。你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显然不属于钟点工。

钟点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劳动者自行交纳,全日制用工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交纳,你是全日制用工,因此,公司应当为你交纳养老保险费。(湖南 省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