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夫妻一方借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吗
2026年02月16日
1.3 夫妻一方借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吗
问:
我丈夫从单位辞职后,迷上了购买彩票。一年半内,家中仅有的20余万元积蓄被他全部用于购买彩票。用完后,他又背着我向双方亲戚、朋友借钱。我知道这钱花出去就回不来了,日后根本无法偿还。他却说:“我研究彩票已经3年了,中大奖是早晚的事儿。你放心,我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不会牵连你和孩子的。”请问,他的说法对吗?以后真的不用我还钱吗?(读者 刘某)
答:(https://www.daowen.com)
是否要你偿还你丈夫借的钱,这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提供情况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
依据此法律规定,如果你丈夫向朋友借钱时,借条上确实与出借人明确约定为你丈夫个人债务的,而且,对方在明知你丈夫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的情况下,予以出借的,这种情况应属于你丈夫个人债务,不会牵连你的家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需要你负有举证责任。除此之外,或者得不到有效证据证明,那么就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辽宁 杨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