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的范畴
艺术的分类伴随着艺术起源开始,艺术出现早期,人们就能区别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中国先秦时,《尚书·尧典》里就谈到了诗、乐、舞的区别。在西方,亚里士多德首先总结了对艺术进行一切形态学分析的基本原则。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开始,“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箫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都是摹仿,只是有三点差别,即摹拟所用的媒介不同,摹拟的对象不同,摹拟的方式不同。”[10]所用媒介的差异性会导致艺术样式的差异,对象的特点造成了后期体裁的差异,方式的不同导致后来种类的划分。亚里士多德“对艺术活动的样式、体裁和种类这种三个层次的划分,以及对每一种形态学水准的基本特征的确定,在诗学和美学中一直颇有影响。”[11]
古罗马哲学家德苏瓦尔按照艺术的外在形式和创作角度把艺术分成了六个样式(如表0.1),一为静态艺术和动态艺术,二为客观艺术、主观艺术和主客观艺术。[12]
表0.1 德苏瓦尔对艺术的分类

德国文学理论家施莱格尔认为,艺术感性地表现现象世界,并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两种感性知觉的形式。[13]黑格尔在《美学》中从两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艺术,一是从艺术门类来看,主要有建筑、绘画、雕刻、文学、音乐等;二是从艺术的历史起源来看,有古典型艺术、象征型艺术、浪漫型艺术等。但黑格尔论及的艺术主要是西方的艺术,也不包括后来出现的电影、电视等。
因为时间和空间与艺术如影随形,把艺术分为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研究者较多。德国戏剧家、戏剧理论家莱辛(G.E.Lessing)在《拉奥孔》一书中明确提出了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区别。不同艺术有着不同的媒介,媒介的差异导致了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两种形式的出现。“绘画运用在空间中的形状和颜色。诗运用在时间中明确发出的声音。前者是自然的符号,后者是人为的符号,这就是诗和画各自特有的规律的两个源泉。”[14]艺术的媒介与其表现的对象要相对应,不可能有交集或者融合。莱辛认为诗中的画不能产生画中的画,画中的画也不能产生诗中的画。“我的结论是这样:既然绘画用来模仿的媒介符号和诗所用的确实完全不同,这就是说,绘画用空间中的形体和颜色而诗却用在时间中发出的声音;既然符号无可争辩地应该和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互相协调,那么,在空间中并列的符号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部或部分本来也是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而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符号也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事物。”[15]
《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里也区分了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美术着意于形态内空间结构的理解,着眼于物态外空间,即物表与环境关系的刻画,是诉诸视觉空间的艺术。因此,美术与时间艺术的音乐对称为空间艺术。”[16]
世界公认的七大艺术门类为美术、建筑、文学、舞蹈、音乐、戏剧、影视。在彭吉象主编的《中国艺术学》[17]中,对艺术的分类标准就是按照传统公认的艺术门类来逐一探讨的,其中包括书法、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曲和文学。
综合前人对于艺术门类的分析,主要有四种分类标准:
第一,按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时空艺术。
第二,按艺术主体的审美方式分为: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视听艺术。
第三,按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分为:静态艺术,如绘画、建筑、雕塑等;动态艺术,如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艺术等。
第四,按艺术作品主客体性的比重分为:以主体为重,为表现性艺术,如音乐、舞蹈、书法、建筑等;以客体为重,为再现性艺术,如绘画、雕塑、戏剧、影视艺术等。
第一种和第二种关于艺术作品存在方式和主体审美方式的分类影响较大,因为它们正反映了主客体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筑、绘画、雕塑,从客体上讲,是空间艺术;从主体上讲,是视觉艺术。音乐,从客体上讲,是时间艺术,从主体上讲,是听觉艺术。戏剧、影视,从客体上讲,是时空综合艺术,从主体上讲,是视听综合艺术。综合二者,可以看出,各门艺术,从客体上说,反映了时间、空间及其时空多重关系;从主体上说,表现了视觉、听觉及视听多重关系。”[18]
表0.2和表0.3分别是按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按艺术主体的审美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
表0.2 艺术作品存在方式分类表

表0.3 艺术主体审美方式分类表

表0.4是结合表0.2和表0.3,进行的纵轴和横轴的归类。从表0.4中我们可以发现绘画、建筑、雕塑等艺术形式既是视觉艺术也是空间艺术,音乐在传统的界定中既属于听觉艺术也属于时间艺术,而戏剧、舞蹈、影视等既属于视听艺术也属于时空艺术。本书将戏剧(含戏曲)、舞蹈、影视,以及曲艺、杂技、魔术等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形式统称为“舞台艺术”。
表0.4 艺术主体审美方式分类表

本书研究对象——“视听艺术”,在范畴上和时空艺术相同,更为侧重艺术主体的审美感受,是指从艺术主体审美方式出发,以视觉和听觉同时接受、缺一不可的艺术形式。视听艺术在数字化发展以后,也逐步发生了变化,包含的形式也更为多样化,具体内容如表0.5所示。
表0.5 视听艺术详细分类表

“数字化”是本书的另一个关键词。“数”在数学上表示事物的量,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早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提出数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俄罗斯美术家瓦西里·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说过,一切艺术最终的抽象表现都是数。数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1”是数的第一原则,是万物之母。
数字化(Digital)中的“数”并非是指事物的量,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尼葛洛庞帝在1996年出版了《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一书,为我们勾勒出一幅数字世界的前景素描,并且建立了一种全新的数字化思维模式。这本书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人们对于数字化的探讨。
数字化就是将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信号量,再对信号量进行抽样、量化等数字化处理,将其转化为离散的数据,再以这些离散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把它们转变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引入计算机内部,进行统一处理,这就是数字化的基本过程。从发展阶段上看,数字化是在传统模拟制式基础上的巨大进步。与数字化不同,模拟化是将信息转变为连续变化的信号量,如电流、电压等,通过调频、调幅等方式处理这些模拟信号量来实现原始信息的传输、还原。相比离散的数字信号,模拟信号在转化、传输的过程中容易失真,导致信息损失。
在实现上,数字化首先通过模数转换将事物的模拟物理特性转化为一串分离的数字化的指标,最基础的信息单元称为比特(bit),取值为0或1,可以视为一个信息DNA。8个比特组成一个拜特(byte),即一个字节,它可以表达2的8次方即256种信息。多个字节可以表达复杂的语言、文字、图像信息,用于数据处理和网络通信。
法国学者维克多·斯卡迪格利(Victor Scardigli)对于数字化的实质也有过精彩评述:“一种声音或光线,均可以变成基本的数码系统,不仅可以储藏,而且可以输送,还可以随时复制,最后还可以发明和改造。如此一来,声音和视像、思想和行动,全部都数字化了。”[19]数字技术最初得益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但目前已经远远超过计算机领域的范畴,表现为对于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全面推进,包括信息存储、多媒体通信、艺术创作、媒介传播、生活娱乐等方面,正全面取代传统模拟制式。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说:“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20]
艺术与技术的联姻已经非常多见,当数字技术介入艺术创作时,艺术本身增加了可储藏、可随意复制和任意传播的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有着无限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