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界定了概念,梳理了相关空间之间的复杂关系。与空间相关的概念既多且杂,本书详细梳理了各空间概念的内涵、外延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如“空间”“客观空间”“哲学空间”“艺术空间”;还有各类传统艺术中的空间呈现,如二维平面中的空间幻象中的绘画艺术、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真实合一的建筑艺术、用文字来构筑思维空间的文学艺术、空间幻想中的音乐艺术、三维空间的真实表达的舞台艺术,以及以二维电子屏幕来呈现空间幻象的影视艺术。空间呈现在各类艺术中有同有异,精彩纷呈。
第二,拓展了“艺术空间”的研究领域,将研究视野拓展到虚拟空间尤其是赛博空间中,将集中在传统艺术门类尤其是造型艺术上的空间研究延伸到了数字时代视听艺术的空间研究上。综合前人相关的研究基础,本书首次探讨了艺术空间在数字时代的独特呈现、数字艺术空间与传统艺术空间的差异,并详细分析了视听艺术空间的历时性差异。
第三,提出了“重构”的概念,并梳理了数字环境下新的各类空间之间的关系。本书认为,在数字环境的影响下,视听艺术的空间呈现是一种“重构”,它完全打破了传统视听艺术空间的呈现模式,显示出一种全新的、颠覆式的模式。例如“虚拟空间”是数字时代视听艺术空间构成的重要体现,“虚拟空间”是数字技术人为建构出来的,但它真正的指向不是“虚”,而是“实”,在这里人们完全可以获得与真实生活无异的,甚至超真实的体验。同时,本书对于新近出现的复杂的空间关系做了详细的梳理,比如虚拟空间与真实空间的关系、异质混合空间中各类并存的空间关系,等等。
第四,归纳了“重构”带来的影响和意义。视听艺术空间被数字化重构后,在空间交互叙事、空间想象幻觉以及空间沉浸体验中有着独特呈现,而这些呈现反过来也拓展、延伸、增强了空间本身。这些变化使得视听艺术在数字化实践与美学重构中建构了独特的意义。而这所有的一切对艺术空间本身、对空间的创造者和参与者——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会逐渐蔓延,影响到整个社会文化生态。
(二)实践意义
第一,在数字时代,传统艺术创作面临着危机与改革,现在优秀的艺术家往往也是优秀的技术家,艺术与技术的界限已经不再分明。对于数字时代视听艺术空间的重构研究,可以为艺术创作提供更多的想法和思路,促进艺术创作更加蓬勃地发展。
第二,数字时代艺术与商业的界限也日益模糊,艺术空间与商业空间结合的优秀案例比比皆是,很多大型商业综合体在进行空间布置时充分展示了艺术元素。对于艺术空间的数字化重构的研究在提升艺术品质、扩大艺术影响力的同时,也可重构原有的商业空间,带动商业氛围,提升经济水平,让艺术走向商业,让商业更艺术化。
第三,数字时代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同样面临日益模糊的局面,数字时代的创意生活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我们可以充分地挖掘数字时代艺术在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方面的巨大潜力,让艺术空间影响生活空间、创造更完美的生活空间,让艺术更好地服务生活,更好地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