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创始人与投资人怎样避免盎盂相击
雷士照明的创投之战,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国内企业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角色错位现状,同时也反映出了个人色彩浓郁、自我意识强烈的企业创始人的想法:企业就应该是创始人的,哪怕上市之后依然是创始人的。但我们都知道,如果放在美国,大家都清楚企业上市之后就是公众企业,不再是个人企业。这也提醒广大的企业创始人,面对企业的成长变化(此处指上市),要摒弃狭隘的观念,朝着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管理人转变。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战略投资者的理念与创始人的理念是否相符,长期目标是否相符,这也是决定创投两者关系的一个关键。彼此在理念上一致,有足够的认同感,更利于双方的长久合作。马云和孙正义,尽管一中一日,隔着汪洋大海,但十几年来一直惺惺相惜,相安无事。究其原因,与阿里巴巴集团实行了合伙人制度也有直接关系,在该制度下,大股东没有决定公司事务的投票权。这也给创始人们提了个醒:在契约精神与尊重经理人贡献之间达成制度性共识相当重要,避免因“开车者”与“搭车者”针锋相对,最终闹得车毁人亡。
当然了,任何事情都是防患于未然。很多企业家在面对资本的问题时,都会因为担心发生上述的情况,而显得踟蹰犹豫。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或规则,能让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保持融洽的关系呢?答案是有的,但需双方共同努力。
建立充分的信任关系
我们无法一夜之间就创建企业,建立信任这件事也如是,都需要时间。创始人要花时间去了解投资人,并实地调查,以确保投资人能够为自己提供成功所需的资源。同时,创始人也得接受投资人对自己的考察,彼此获得全面的了解。这个过程,是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
特别是投资人,要明白任何创业者都不是完美的,他有特长,也有短板。因此,要以全面的眼光去看待创始人,一旦决定投资,就要给予对方充分的信任。这需要投资人的内心足够坚定,企业发展好的时候,内心为创始人高兴;企业陷入低谷时,要多鼓励对方,并在必要时给予帮助,而不是把责任全部归咎于创始人能力不足。
建立公开的沟通渠道
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想要融洽相处,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保证投资人的知情权。尤其是企业处于早期阶段时,沟通要真诚、真实、公开,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多数情况下,这种沟通的主动权掌握在创始人手里,一定要把投资人视为合作伙伴,让他们参与一些重大决策,分享他们的知识和经验。不能让投资人感觉自己被孤立,或是被抛在一边。做好了这一点,可以有效地避免错误。
创投双方要并肩作战
创始人是企业的主导者,对企业的发展通常都有自己的推进节奏。投资人作为出资方,自然也会为企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是,要投资人做到“只帮忙,不添乱”,这个尺度也是很难把握的,有时是出于好意提出建议,最后在创始人眼里却变成了指手画脚。
其实,产生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投资人没有真正参与到企业的发展当中。
古犹太哲人莱维说过一句话:“如果你想帮助一个人脱离淤泥,不要以为站在顶端,伸出援助之手就够了。你应该善始善终,亲身到淤泥里去,然后用一双有力的手抓住他,这样,你和他都将重新从淤泥中获得新生。”
投资人可以尝试着换位思考,或是跟创始人一起办办公、跑跑现场,当投资人真正深入企业后,会有更真切的感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更加中肯,且更容易被创始人接受。
区分商业与个人关系
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但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要区分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形成的商业与个人关系。比如,有时两人可以坐下来喝茶、打球,但有时需要在董事会会议上作出艰难的决定。双方要能够区分这两者,不要让角色错位,这样才能更好地协作。
当投资人与创始人建立起信任、沟通,并都能摆正自己的角色时,他们共同打造一个成功企业的几率会大大提高,同时也可以降低或避免两败俱伤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