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和平秩序”提法的沉寂:21世纪初至乌克兰危机
进入21世纪,随着“9·11”事件的发生,美国单边主义盛行,俄罗斯重新谋求国际大国身份,从而与西方联盟渐行渐远,国际秩序的混乱与重构等现实外交因素发生变化,德国政府极少再提到欧洲和平秩序这个概念,更多的是讨论国际秩序、国际格局以及德国、欧盟在现有国际秩序中的角色和定位。
在这个阶段,德国政府少数几次提到欧洲和平秩序,一般都在两个语境之下:一是在回顾冷战后历史时,尤其回顾与德国统一、欧安组织的发展、冷战后北约的转型等相关历史中。例如2005年10月3日,在德国统一十五年庆典活动上,时任德国联邦议院议长沃尔夫冈·蒂尔泽说道,“德国统一有助于欧洲统一和欧洲和平秩序的建构,因此,德国统一和欧洲融合进程,是一体两面的。”[22]施泰因迈尔也于2008年12月4日在赫尔辛基召开的欧安组织部长理事会上回忆道,《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和《新欧洲巴黎宪章》中所规定下来的,“从温哥华到海参崴的欧洲和平秩序”是欧洲历史性的进展,是欧洲从此走上新生道路的标志[23]。德国总理默克尔更是在2012年10月15日的“和解作为历史任务——德国从1945年二战结束以来所完成的工作”主题大会上将德国对于统一欧洲和平秩序的建构追溯到了联邦德国建国之初:“我们的父辈和母辈在1945年撰写《基本法》时,就已经将统一的欧洲和平秩序纳入了考量之中。我们在欧洲究竟应去往何方?我们在欧洲应当实现的目标究竟为何?《基本法》中的一句话已经做出了完美的回答:‘承蒙上帝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德国将作为欧洲平等的一分子,在一个统一的欧洲中,为世界的和平做出贡献’”[24]。(https://www.daowen.com)
二是在探讨新国际秩序和国际格局时,将欧洲和平秩序作为模板和多边秩序的典范。例如默克尔于2009年1月8日在巴黎举行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说,“二战结束之后的前数十年中,欧洲的最重要任务,是建构一个欧洲和平秩序,而在未来的数年中,欧盟的重要任务则是为建构一个国际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我相信,在该国际秩序的建构过程中,欧洲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为其出谋划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