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保护原则

3.2.1 保护原则

(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原则要求充分尊重原物,以最低限度的可逆性干预,用原材料或与原材料相似的材料对其进行维护,详细记录干预和维护行为,并通过干预和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

(2)整体性原则。

传统聚落风貌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性概念,聚落的选址、空间格局、街巷尺度、水体绿化、景观环境、单体建筑乃至于居民的行为活动等,无不属于聚落风貌的范畴。因此,在传统聚落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中,不但要保护整体风貌,而且要保护其存在的环境、空间格局、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

(3)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保护传统风貌,促进聚落发展,再通过传统聚落的发展,完善传统风貌;另一方面通过保护传统风貌,使传统的文化景观资源得以延续,使聚落的人力资源能够被更好地利用,使聚落的发展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环境、历史发展轨迹的尊重,重新认识“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中的现有资源,不断丰富传统聚落内涵,促进传统聚落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