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信——《史记》

商鞅立信——《史记》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https://www.daowen.com)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