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的界定

一、对外援助的界定

关于对外援助概念的界定,学界有着争议,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院的学者约翰·怀特指出,“对外援助”这个术语只能严格地用来指一个国家的人民或机构对另一个国家的人民或机构所实施的帮助或计划进行帮助的行为。[56]他的定义着重强调对外援助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行为,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帮助。宋新宁和陈岳主编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指出,对外援助是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另外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提供的无偿或优惠的有偿货物或资金,用以解决受援国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困难或问题,或达到援助国家特定目标的一种手段。[57]

综上所述,对外援助是指援助国或国家集团、援助组织、社会团体乃至个人出于政治、经济、人道主义等方面的动机,以优惠的方式向受援国或国家集团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力等帮助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对外援助的目标基本上归结为三个目标:第一,追求援助国的既得利益,包括短期的经贸利益,也包括长期的战略和安全利益。第二,谋求援助国广泛的国家利益,如塑造国家形象、提高国际影响力、传播文化等。第三,关注人类共同利益,如环境保护、救灾扶贫等。

由此可见,对外援助是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政的延伸,是对国家经济、外交、军事政策的补充,是服务于国家利益的特定对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