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临床系列高级职称全行业评审标准的工作趋势

一、建立临床系列高级 职称全行业评审标准的 工作趋势

(一)明确评审导向,与职业定位相匹配

长期以来,临床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对于临床医生自身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评审标准的侧重方向直接影响临床医生队伍的定位和发展。由于过去在临床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存在专业实践能力占比欠缺、未得到应有重视等问题,使得其评价方式与教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方式相比,出现“同化、异化、矮化”等现象。譬如,医生晋升临床系列职称偏重论文与项目;医院出现了部分“图书馆医生”“论文医生”;部分高学历医学毕业生“眼高手低”等。过去这种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会产生“重科研、轻临床”的导向,直接造成部分高职称医生技术不够精湛,而技术出色的医生,亦可能因科研不足而无法晋升。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临床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导向,突出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从而打破临床系列高级职称晋升“重科研、轻临床”的格局,才能引导临床医生队伍明确职业定位,回归临床,注重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同时也可为部分技术精湛、科研不足的医生创造发展空间,从而缓解不同级别医院临床医生职业发展的困境,为适宜医学人才“下沉”提供了晋升制度保障。

(二)进行政策衔接,与人才培养相适应

2010年,上海市正式在全市开展统一模式、统一准入、统一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岗位聘任和晋升临床系列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从当年开始即不能再聘用未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这一规定将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即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提升临床实践能力”的核心培养目标与临床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突出临床技能考核”的评价要求进行有效接轨,理顺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与临床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关系,使上述两项工作有效地衔接起来,进而保障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也为日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养目标与临床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要求进行接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经验。因此,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适应上海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临床系列高级职称全行业评审标准,应纳入上海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之中,并将为总方案顺利推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