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天地一体

1.道法自然,天地一体

老子强调宇宙的整体观与生命观。如前所述,道是超越、绝对的,但又是宇宙万物的生成原理与实现原理。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5]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46]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7]

是以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48]

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与人都是道的生命的展现,又与道同体。自然是无为之本,无为则是自然之末。自然是人类生命的源泉与生存发展的依据。人只是天地万物之一种。人与天地万物的生命是一个流动的整体。人的目的与自然的目的不相对立。人要师法、学习自然,并最终要回到自然,复归初始的道,即回到人的本真状态,而不是孤悬在道与自然之外、之上,征服、占有、掠夺、榨取自然。天地作为人类生存的整体环境,有超出一般宇宙论的意涵。在道的统帅下,人与自然的内在关联具有神圣性,其背后有“玄之又玄”的形上超越层面与“和其光”、“同其尘”的生命智慧。

成中英指出:“中国哲学大部分认为自然是一种不断活动的历程,各部分成为一种有生机的整体形式,彼此动态地关连在一起……由于中国哲学自然主义的此种生机性质,因而在了解自然和实在一事上,就常常应用到生命一词……虽然有许多哲学家允许在主体和客体、物体和精神之间有一分辨,中国哲学家却认为其中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相应,互为依藉和补充,在互为依藉和补充以及自然的相应中,就成就和保存了生命与理解。”[49]人类不能外在于这一生机洪流,而恰恰是生存于其中。因此,背离老子智慧的近代西方科技文明所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极为荒谬的,它给人类与中国带来的灾难将日益显露出来。老子的思想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