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洪涝灾害

历史上的洪涝灾害

历史上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

2002年4、5月份,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降雨天气,雨量较常年异常偏多。

2002年5月上旬,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水系的水位曾一度超过警戒线,不过目前水位有所下降。5月21日,洞庭湖今年首次洪峰通过岳阳城陵矶,汇入长江。同日,长江南京段水位达到了7.94米,逼近历史同期的最高水位。

历史上,长江流域洪水灾害的重灾区有洞庭湖区、鄱阳湖区、荆江、汉江中下游和皖北沿江一带。据史料记载,唐代至清代的1300年间,长江流域共发生洪灾223次。其中,唐代发生水灾16次,平均每18年发生一次;宋、元代79次,平均每5.2年一次;明清128次,平均每4.2年1次。我们注意到,近代洪灾变得更加频繁。

1848-1850年,也就是清道光最后三年,江、淮流域八省连续三年大水灾。1848年黄河、长江都发大水,加上沿海地区台风暴潮的影响,长江中、下游湘、鄂、苏、浙形成大范围水灾。湖南全省被淹人、畜、房屋不计其数。滨湖地区尤为严重,围垸多溃,湘阴一带“水深齐屋脊,次年犹未退”。湖北也有30余州县被淹,武昌城外“江潮几与城平”。此外、江西20余州县被淹、江苏65厅州县、9个卫大水成灾。浙江因台风暴潮成灾,31州县缓征田粮。河南则因黄河水泛滥,50多个州县变成泽国。1849年长江中下游再次发生大水灾,灾情比上年还要严重。夏季江苏、浙江、安徽、湖广等地大雨连绵,洪水百年不遇。苏南34个厅州县无处不灾。苏州大水入城,江宁省城也为大水浸泡,就连两江总督署衙门也积水一二尺。湘、鄂两省灾情也十分严重,江汉平原汪洋一片,河湖不分。1850年水灾虽不象前两年那么严重,但江、浙、皖、湘、鄂仍然有大片地区被淹。江苏受灾地区达65厅州县,浙江受台风暴潮袭击、加上海塘决口,共有50州县受灾。安徽霍山、望江等地山洪爆发,房屋地亩尽数被冲。湖北江汉河湖并涨,低洼地区变成泽国。湖南洞庭湖附近十余县也遭水淹。连续三年的洪灾导致中国经济最富庶的东南八省元气大伤,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一些省份还瘟疫流行。一时间,数以千万计的灾民无家可归,造成社会急剧动荡。此后,1860年(清咸丰十年)、1870年(清同治九年),长江上中游又发生了两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

20世纪30年代长江中下游又发生两次特大水灾。1931年发生长江全流域特大洪水,灾情遍及川、鄂、湘、赣、皖、苏6省,淹没农田4620万亩,死亡14.5万人。1935年汉江中下游及洞庭湖水系的澧水下游同时发生水灾,受灾农田2264万亩。灾民1000万人,死亡14.2万人。

20世纪50年代以来长江流域也发生了多起特大水灾。1954年夏季长江、淮河出现百年罕见的流域性特大洪水。长江干堤和汉江下游堤防决口61处,扒口13处,支堤、民堤决口无数,湖南洞庭湖区900多处圩垸,溃决70%。受灾农田共4755万亩,灾民1888万人,灾后疾病流行,死亡3.5万人。此外,京广铁路100天不能正常运行。由于洪涝地区积水时间太久,造成房屋大量倒坍,庄稼大部分绝收,灾后数年方得以恢复。

1991年长江中下游洪涝,仅安徽、江苏两省,就有受灾耕地1.5亿亩,死亡1163人,直接经济损失484亿元。1998年夏、秋季中国气候异常,长江、松花江、珠江、闽江等主要江河发生了大洪水。这场洪水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洪涝灾害严重。据统计,农田受灾面积2229万公顷,死亡4150人,直接经济损失2551亿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大洪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断增加。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水灾单位面积综合损失已由50年代的21.9万元/平方公里上升到80年代的121.2万元/平方公里。值得指出的是,那些经济发达地区,其水灾单位面积综合损失大大高于全国的平均值。如1991年太湖地区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乡镇企业占了80%。因此,发达地区企业在快速发展、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企业防灾、减灾也是这些企业领导人不能忽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