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拍摄对象的属性

第四章 纪录片拍摄对象的属性

按照既有而普遍的认识,无论是创作者还是观众都不应该把纪录片的拍摄对象当作演员来看待,《北方纳努克》中的纳努克一家,《推销员》中的推销员保罗,《篮球梦》(Hoop Dream,1994)中的亚瑟·阿奇和威廉·盖茨,《神鹿呀,神鹿》中的柳芭,《三节草》中的肖淑明,《彼岸》中的牟森,《毛毛告状》中的谌孟珍和赵文龙等,这些拍摄对象都以真实的身份在镜头面前出现。如果创作者把拍摄对象看作可以随意摆布的演员,这是不符合纪录片拍摄伦理的。那么,如何寻找拍摄对象?在镜头面前,拍摄对象是如何呈现自己的?他们还是真实的自己吗?拍摄者和被拍摄者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本章尝试去重新认识拍摄对象的属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