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中的预算监督、财政监督有什么新进展?

70.人大监督中的预算监督、财政监督有什么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方面,有很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中共中央陆续出台了若干个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文件,带来了地方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新气象,掀起了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高潮。比如,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吹响了全口径预算监督的号角;比如,2015年6月,中发〔2015〕18号文件中对县乡人大加强预算和决算的监督提出了要求;2015年8月,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8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

(2)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财经委员会以及预算工委,采取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措施,推动了地方人大的预算阶段和财政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比如,2015年修订的《预算法》,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包括政府全部收支预算接受人民监督、防止“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预算公开”入法从源头防治腐败、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新理念新措施一一入法;比如,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的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参与,为编制好预算、做好预算初步审查奠定了基础;比如,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力推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联网实时监督的经验,对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https://www.daowen.com)

(3)不少地方人大在预算监督和财务监督工作中创造了一些新的阶段形式和监督方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和经验。比如,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创造的组织代表和群众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和提前介入预算监督的经验;比如,北京等地人大开展的绩效审计监督的经验、加强预算初审工作的经验、政府达到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的经验等;一些地方开展的委托第三方对预算方案进行评估的经验等。

在中央和全国人大的推动下,在各地创造经验的相互学习借鉴下,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工作,目前取得的主要进展,一是预算监督初步走向了全口径化;二是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内容有较大扩展;三是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方法有较大改进;四是预算监督和财政监督的效果有较大提升。当然,在管住、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可谓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