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81.怎样认识地方人大监督 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1)关于人大监督工作实际经验的思考。人大监督工作凡是搞得比较好的地方,主要经验有三条:一是党委支持(给力)。这一点在现行体制和文化背景下对人大监督具有决定意义。人大监督如果搞得比较好,首先得归功于党委的重视、支持和给力。当然,党委对人大工作从来都是重视的,也从来都是支持的;但不一定总是会主动给人大出主意、派任务。因为在现在的体制格局条件下,党委不可能总是有较多时间和精力去主动思考这方面的问题,不可能总是能够主动地给人大出主意、派任务,只能是由人大主动考虑,主动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人大在监督问题上需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这也可以说是这条经验的另一个方面。二是府委院自觉。就是说,作为人大监督对象的“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具有比较高度的自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自觉落实监督。这也是人大监督工作能够开展好的一个原因。但是,在这方面也需要人大主动与“一府一委两院”进行沟通,主动营造有利于开展监督的小环境小氛围。人大需要主动营造监督的范围和环节,可以说是这条经验的另一个方面。三是人大有为。如果说前两条都需要人大的主动工作,这一条就更需要人大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了。这是讲人大常委会在人大监督问题上需要有担当、有智慧、有办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

我们讲的这几条,集中起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大在监督问题上要主动,包括主动思考、主动发力、主动作为,没有人大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很难把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出实效。因为党委支持这个关键因素,需要人大去主动争取;府委院自觉接受监督这个环境,需要人大去主动营造;而人大的有所作为,就更需要人大工作者去主动奋斗了。这是许多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共同经验,也是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经验进行理性思考得出来的东西,其中有些是带有一定规律性的东西。

(2)关于人大监督工作存在不足的思考。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上的不到位。这种认识上的不够到位,既有地方人大自己方面的,也有某些地方党组织方面的,也包括社会认知、公众舆论方面的。这与我们国家传统上长期缺乏权力监督的思想资源和文化氛围有关;也与现实中仍然缺乏对人大制度的深刻理解有关。当然,应该说近年来从上到下,对于人大工作包括对监督工作的认识都有了不小的提高。首先,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了许多关于加强人大监督方面的文件和措施,比如关于财政预算监督方面的措施就不下七八个。这为提高各方面的认识提供了动力。其次,从各个地区党委书记的认识来看,也有比较大的变化,那就是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的认识普遍有提高。就监督来说,北京市某区委书记就说过,加强人大监督,不是说要与“一府一委两院”唱对台戏,但也不能总是和风细雨,监督要有力度,要有辣味。湖南一位县委书记也讲到过:全县各级党委都要认识到,人大意识不强就是政权意识不强,对人大工作不重视就是政治不过硬。各级党委要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到位。这些情况反映了人们的认识正在发生变化,正在向积极的方面变化。二是法律上的不够到位。这是相比起来更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说,有关监督的法律不够配套、不够衔接、不够具体,尤其是缺乏监督的后续法律救济手段。三是工作上的不够到位。基本上是柔性监督为主,很少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其原因一方面是有些领导对人大监督特别是刚性监督形式的运用存在不够放手的问题;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地方人大由于开展监督的力量、手段和经验都存在不足,因而畏难情绪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柔性监督不大管用,刚性监督不大敢用,没有达到刚柔兼济的状态。这几个方面的不够到位应该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