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馈功能
所谓评价的反馈功能,是指评价者将有目的、系统采集的有关评价对象的信息及其意义,传递给评价对象,然后收集评价对象的返回信息,以此来实现评价信息的循环,借此不断修正评价对象或评价者的行为。当前,教育评价倡导评价结果并不停留在评价者一方,更为重要的是要将评价的结果以科学的、恰当的、具有建设性的方式反馈给被评价者,促使其最大限度地接受,从而对自身建立更为客观、全面的认识,促进其进一步的发展,这也是评价的最大效益。在从评价到实施的过程中,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倡导评价方和被评价方在相互平等、尊重和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讨论、辩论等不同的沟通方式自主地调控评价活动本身,以获得评价的最大效益,同时也成为彼此相互学习的一次机会,有助于个体眼界开阔与自身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