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走弯路 司法救助不起诉

和许多农村孩子一样,16岁的小李长得虎头虎脑,一开口就让人觉得他乖巧懂事。小李的父母在他和弟弟小的时候就来到上海工作,由于工作很忙不方便照顾他们,便将他们送回了在苏州农村的爷爷奶奶家。上五年级时,一方面因为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另一方面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小李和弟弟跟着打工的父母从苏州老家来到上海。
转眼四年过去了,现在的小李已是初三某班的班长,他逐渐适应了新的校园生活,每学期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回想刚刚来到上海时,第一天回家后父母问他对新学校的印象,他用“很不一样”来形容新老学校的差别:“老家的学校又破又小,只有一幢楼,只开数学和语文课,而且课上得很单调,一点也不像现在这么生动活泼。我在这里学习非常开心。”
其实,刚进校时的小李有点自卑,可是他想只要努力,就不会比本地的学生差。第一次在语文课上站起来回答问题,他很紧张,加上浓重的苏北口音,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语文老师告诉全班同学小李回答得很好,让大家向他学习。多亏了语文老师的表扬,小李有了信心和勇气。从那以后,小李每次上课都主动举手发言,现在是班里回答问题的“一号选手”了。还有一次是音乐期末考试,他唱了一首《凤阳花鼓》。因为从没当众表演过,他唱得不是很好听,可同学们都为他鼓掌叫好。通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小李感觉得出来,同学们对他不是嘲弄或起哄。由于来到上海时间并不算长,小李还不会讲上海话,但在学校里他和同学们也会讨论问题。小李深深地认识到,来上海读书后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劳动课上学会了折纸和木工,丰富了课余生活,思想品德课的老师非常幽默,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他过去从没碰过电脑,现在已经学会了上网,尽管只是校园网,但基本知识都已经掌握。
比小李小一岁的弟弟,跟他在同一所初中,弟弟今年读初二。父母忙着打工,家务活几乎都由兄弟俩分担。每天放学后,他们回家要先做好晚饭再做作业。中午有2元钱吃饭,但为了节约下来买课外书和文具,兄弟俩有时就不吃午饭。他们从来不向爸爸妈妈要钱,要买书都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饭钱。身边的其他同学买这买那,他们并不动心,因为深知爸爸妈妈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应该懂事了。兄弟俩自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学习上也不相上下,按成绩都可以上民办初中。但父亲说,家里没有钱让两个人都上民办初中,只能上普通的初中。懂事的小李和弟弟悄悄讨论过了,以后考高中或者上大学时,如果家里只能供得起一个人上,他们都会把机会让给对方的。而小李坚决地说他一定会说服弟弟,由他辍学赚钱供弟弟上学。但是这样的想法他们不敢告诉父母。
像小李和弟弟这样从外地来上海读书的学生很不容易。他们和本地孩子相比,更加懂事和认真,很少有娇气和懒惰等坏毛病,而且非常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上课很少开小差。在小李所在的初中,全校2100多名学生中,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已超过三分之一,有800多人。学校的老师不搞区别对待,相反,在刚入学时,还会对他们格外多一点关心和帮助。不过,尽管同在一个校园,外地学生常常显得比较内向沉默。面对未来的升学与竞争,这些初来乍到的学生,还需要更多的帮助与鼓励,还要争取更多公平的机会。
小李性格安静,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学习。小李的妈妈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学习好比什么都好。于是,小李总是高效利用时间学习,平时学校布置的作业只要一个小时就做完了,可是他认为自己的基础比较差,需要多下功夫,所以他每晚都要学习到10点。进校一学期后,他的成绩就有了明显提高,现在语文、数学成绩都是班里第一名。竞选班干部时,很多同学都佩服他,觉得他是一个刻苦自律的好学生,纷纷投票选他当班长。由于学习优异,同学们都很喜欢利用课间时间向他请教难题,他每次都耐心地讲解,从未有过任何不耐烦。老师们也很喜欢这个听话的学生,很注意培养他,期待他在之后的中考中发挥稳定,为校争光。小李的父母虽然工作很辛苦,但每次看到小李带回来的奖状和成绩单,都会得到很大的安慰,更加充满干劲地为未来打拼。
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刚满16岁的花季少年,本该抓紧青春时光,继续为未来学习奋斗,可因过于胆小,缺乏法律常识,糊里糊涂地陷入了一场抢劫案。
一天下午放学后,小李像平日一样早早收拾好书包,想要尽快回家复习,准备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刚刚走出校门,就被几个不认识的高年级学生拦住了去路。小李不明所以,想要绕开他们继续向前走。其中一个领头的学生马某却一把拉住了小李的书包,将他带到了不远的胡同内,几人站定后,马某笑眯眯地说道:“同学,怎么看见我们就走呀,我们又不是坏人。”小李没遇到过这种事情,猜想可能是误会,忙问道:“你们是不是认错人啦?我不认识你们。”马某摆摆手说:“没有认错人,而且我们本来就不认识。不过呢,你别怕,只是听说你很乐于助人,所以我们想请你帮个忙而已。”小李暗觉不妙,谨慎地说:“我能力有限,恐怕帮不了你们。你们就让我走吧。”马某身旁的陈某不耐烦地推了小李一下:“废什么话,让你帮忙你就照做。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小李哪见过这种架势,完全被吓到了,同时明白自己今天难以脱身了。犹豫纠结了一会儿,小李实在没有办法,便问他们到底让他做什么。
原来,马某、陈某等四人经预谋,携带铁管来到学校附近伺机抢劫低年级学生。但学校门口人太多,实在不好下手,便想出了随便先找个本校学生,让他帮忙引诱同学至隐蔽地点的方法。很不幸,小李成了他们“选中”的帮手。于是,马某、陈某要求小李骗几个同学到学校附近的胡同以便他们实施抢劫,小李一听坚决不肯,他一向老实,不想做这种欺骗同学的事,便拒绝说:“不行,我不能帮你们做坏事。你们做这些是会坐牢的。”“怎么会呢?我们只是最近手头紧,跟你的同学们借点钱而已。再说,万一真的出事了,我们做的事不会连累到你的。你不过是叫几个同学过来,又不是叫你跟我们一起拿他们的钱。”小李还在纠结,马某等人便再一次宽慰道:“现在你也知道了我们的计划,已经是我们中的一员了,你帮不帮忙都无所谓了。如果你帮助我们做完了这件事,我们就再也不会找你了。如果你不帮忙,我们可不敢保证没有下一次。”小李感到十分惶恐。因为担心自身安全,只得听从马某等人的安排。(https://www.daowen.com)
小李回到了学校门口,身旁有三三两两的同学结伴而行。想到马某让他引几个同学到胡同,可是不认识的同学又怎么会跟自己走呢?他四下环顾了一番,恰巧看到了同班的小威和小卓,小李在班里的座位就在他们后面,和他们还算熟识,只得走向他们。小威和小卓看到小李,高兴地跟他打招呼:“班长,你不是每次都是班里最早回家的人吗?怎么今天又回来了?是不是忘带东西啦?”小李内心不停地跟他们说着“对不起”,说谎答道:“不是,我有些事需要你们帮助,你们能跟我过来一下吗?”小威和小卓根本不会想到小李要将他们交给马某等人,再加上平时小李总是热心解答他们的数学难题,就毫不犹豫地满口答应,跟着小李走到马某等人“埋伏”的地方。小李将两个被害人骗至指定地点,随即马某、陈某、张某、郑某四人抢劫了小威和小卓各一部手机。事后,小威质问小李:“你说的帮忙就是让我们被人抢劫吗?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小李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们说我不听他们的就不放过我,我没有办法,请你们原谅我吧。”小卓说:“同学一场,我了解你是什么人。你是被迫的,不用跟我们道歉。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的手机被抢走了,不能就这么算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不能直接去找刚才那些人,他们拿着铁管,我们不能去冒这个险。我们报警,找警察吧。”小李恢复了冷静,带着小威和小卓来到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看到三个学生走了进来,连忙起身询问,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刚刚的经历,警察让他们不要急,一个一个慢慢说。听了三人的叙述后,警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分别联系了三人的家长。小李的父母迟迟不见小李回家,正在家里着急,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更是心急如焚,担心儿子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地赶到派出所。警察将他们叫到一旁告诉他们小李可能涉嫌抢劫同学。小李的父母听了这个消息,犹如五雷轰顶,两人怎么也想不通一直老实听话的儿子竟会触犯法律,怀疑会不会搞错了,可小李自己和受害人的说法完全一致,小李对马某等人的被迫“帮助”无疑是确定的,而这也无疑将小李放在了不利的地位。最后,公安机关根据小李的描述抓到了将劫得的手机销赃后正在挥霍的马某几人,随后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事情已经发生,小李的父母只得尽可能想办法请好律师帮助儿子,可他们的工资维持日常生活都紧巴巴的,根本不足以聘请律师。二人对法律并不了解,不明白儿子明明没有抢同学的手机,也没有分得到赃款,而且还主动带同学去找警察,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呢?而且如果儿子真的被认定犯罪判处刑罚,恐怕今后都要受这件事的影响,大好的人生才开始没多久就受到这么大的打击,无论如何,一定要为他做些什么。他们先找到小威和小卓的家里,向他们的父母请求原谅,希望他们谅解小李当时不得已的行为。两家家长完全理解小李父母的不容易,而且所幸小威和小卓也没受到大的伤害,因此并没有为难小李的父母。相反,在小威和小卓说出小李常常利用课间时间解答他们的问题后,两家家长请求法院对小李从轻处理。之后经好心人指导,小李的父母得知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于是,小李的父母便将家庭的相关情况告知了法院,希望得到援助。了解小李的家庭困难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提供法律援助意见书》,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后为犯罪嫌疑人小李指定了易东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为其辩护。小李的父母立即联系宋律师,请求宋律师一定要帮助小李尽快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宋律师请小李父母放心,自己一定会尽力而为。宋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查阅案件资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并作为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辩护意见书。
宋律师对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小李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和定性无异议,但指出小李的犯罪具有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第一,小李犯罪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犯罪嫌疑人小李在共同犯罪中只起到辅助或者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小李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四,小李在本案中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综合上述理由,应对小李免予处罚,故建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宋律师恳请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法律规定,对小李免予处罚,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宋律师的意见,根据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为小李犯罪时未满18周岁,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区人民检察院向小李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明确该决定不进入人事档案,有条件地封存于司法机关,非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小李终于可以再次坦然地面对社会、面对生活,回归校园,重获新生。
重回校园的小李面对同学们和老师还有些尴尬,生怕大家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可老师和同学们不但没有疏远他,反而积极地帮助他追赶学习进度,他们笑着对小李说:“以前都是你给我们讲解数学题,这次终于有机会让我们大显身手了。”小李很感谢他们的宽容,当然更加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宋律师,唯有刻苦学习将来为社会作出贡献才是对他们最好的报答。小李的父母出于对宋律师的感激,想要给他报酬,说道:“宋律师,没有您的援助,我们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虽然钱不多,请您接受我们的一点心意。”宋律师谢绝道:“我也只是依法办事,小李是个好孩子,能够帮助到他我很高兴。”看到宋律师这么坚决,小李的父母只好作罢,但之后还是给法律援助中心和宋律师各送了一面锦旗。
未成年人由于阅历与知识的储备有限,往往迷迷糊糊就走上了犯罪道路。小李便是典型,在“犯罪”的那一刻浑然不觉。小李对宋律师讲:“我当时认为我并没有抢东西,事情与我无关。”连受害人也未认识到小李是实施抢劫者的一员,而把他当成了“共同被抢的受害人”,只是这个“受害人”比较侥幸,身上没带财物,所以在“遭劫”时没有损失。事后,小李意识到,他的无知与怯懦,让他成了“帮凶”。所幸的是,小李通过此事已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像个男子汉一样承担起责任。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援助律师愿意称这些未成年犯罪的孩子为“受援人”,这是他们共同的名字,援助律师愿意忘记这些孩子的真实姓名,却希望这些孩子牢记这段惨痛的记忆,走过这段记忆,重新站立起来的他们还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员。愿他们永留感恩与道德在心中,完美地走向自己今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