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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报告制度
2026年01月25日
版权
第一百条 前科
报告
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
单位
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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