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非法人组织的法律适用
非法人组织在《民法总则》中仅仅规定了7个条文,与法人的45个条文在数量上、内容全面性上相形见绌。非法人组织一章的最后一个条文(即第108条)规定:非法人组织除适用该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法人一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参照适用”四个字具有相当的法律约束力,弥补了非法人组织的许多立法空白。同时在现有条件下,避免了出现大量相同或相近的条文,节约了立法资源。换言之,有第108条,整个非法人组织制度变得丰满、完善。因此,第108条的规定意义非凡。由于非法人组织与法人有不同之处,我们在此需要讨论的是非法人组织可以参照适用法人一章第一节的哪些规定,哪些规定不可以参照适用。法人一章第一节从第57条到第75条[61]共19个条文,下面我们将分类讨论这些条文是否可以参照适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