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6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续贷难题的建议
(2021年7月16日 银保监函〔2021〕105号)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续贷难题的建议收悉。经商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广力度的建议
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续贷难题,缓解资金周转压力。2014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对银行业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办理条件、贷款分类、风险管理、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我会在陆续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中,不断强化监管要求,持续推进续贷政策落实,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2020年6月印发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0〕29号)中设置了“小微企业续贷”评价指标,引导银行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产品,提升续贷业务占比。2021年4月我会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9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续贷产品开发推广力度,提升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对已延期的小微企业贷款中符合本行续贷条件的,应按正常续贷手续办理。
疫情发生后,为缓解小微企业续贷压力,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出台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并创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给予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目前,该政策已明确延续实施至2021年末。
在监管引领下,多家银行推出了小微企业续贷特色产品。如,农业银行推出小微企业“连贷通”产品,通过发放新贷款结清原有到期贷款的形式,缓解小微企业到期“倒贷”压力。华夏银行推出“年审制”贷款,将融资分为若干时段,前一时段到期前进行年审,通过年审的借款人,无需归还贷款、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动进入下一融资时段。浙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周转资金占用时间长的特点,推出中长期贷款“三年贷”产品,只需办理一次手续,可贷款三年。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丰富续贷产品和服务,简化续贷办理流程,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二、关于加大推广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建议
近年来,银保监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发展阶段、经营周期及融资需求特点适度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缓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压力。(https://www.daowen.com)
2021年4月我会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9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小微企业所在行业资金需求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制造业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4号),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2020年6月我会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0〕29号),将“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及“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纳入专门评价指标,运用监管“指挥棒”鼓励银行机构创设期限灵活的贷款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
我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北京、广西等地银保监局推动成立了首贷续贷中心,组织各入驻银行为来访企业提供保质保量的金融服务,针对性解决小微企业过桥倒贷难的问题,推动涉企服务“集中办”“就近办”,为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融资服务。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本,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为实体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地方政府建立相关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性的建议
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2020年5月,我会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2020年8月,我会会同部分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
部分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建立相关贷款风险奖补机制。山东银保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无还本续贷奖励制度,对小微企业续贷开展较好的银行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江苏银保监局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农业、制造业、环保等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措施。江西银保监局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印发《江西省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从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风险补偿金,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用于中小微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进行风险分担。
下一步,我会将推动各地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持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续贷难题。
感谢您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