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和储蓄的保证
我愿意偏重于自愿的储蓄。如果中国大多数的农民确已到了深具国家观念的程度,政府的“强迫”也可以成为“自愿”的。我是假定中国老百姓还是把家族看得比国家为重的事实,所以我怀疑以政府权力来推行国家经济不能不出于强迫一路。我想偏重自愿,就得把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到老百姓认为是自己的家族范围之内。我并不说我们应当如此,我明白家族范围内的经济有着很大的限制,但是要老百姓宁愿忍受一些痛苦,就得就他们能看得到的“光明的希望”设法,他们所看得到的不是绕了大圈才回到自己利益的国家经济,而是比较切近他们的家族的前途。要他们储蓄就得使他们看得到所储蓄的确实增加了他们的收入,这些收入即使再用来投资,还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说到这里,我想可以提出分配对生产的积极作用了。把分配看成处理生产结果的方式是一种静态的看法,忽视了通过心理要素所发生对于生产的影响。动态的看法必须记住生产和消费是人的行为,人的行为是有动机的,也就包括汪先生所谓“光明的希望”。动机决定生产的效率和储蓄的速率。哈佛大学工业研究所曾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开始研究工作效率的问题,继续了二十多年,结果认为了解工作的意义是增加效率最基本的条件。所谓工作意义是工作者认为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什么才是有价值的呢?那就得依这社会的文化来决定。譬如在我们传统文化中“光耀门楣”是一种价值,那是在家族主义之下发生的。又好像美国的“比别人强”是一种价值,那是在竞争社会中发生的。这些价值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它是相配于一定的社会形态;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要鼓励一个人做一件事,就得把这件事和这社会的价值标准联系起来。
中国乡土社会中,一直到现在,最有力的动机是“创立家业”。在一个天灾人祸不断的生活中,安全是主要的企求。中国的农民是现实的,不轻易信任人的;他们把安全的基础筑在自己能力所及的家园。他们为了要得到一方比较可靠的土地,可以劳苦终身。经济剩余的微小,又奖励了他们世代间的累积,一个勤俭起家的农户经常是要几代不懈的努力。这被自己祖先血汗所浸透的土地,在他们自有着超出于经济打算的爱护。中国这片贫乏的大地上能有这样多的人,勤俭耕植,甚至已落到了值得利用的边际以下,不能不归功或归罪于这种深入人心的意识。
我们尽管可以客观地指出这种乡土意识有很多方面已不合于现代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如果我们想自力更生积聚重建资本,要求广大人民抛弃享受的欲望,勤俭节约,我想我们还得通过这传统的意识,来完成这急迫的任务。
这就是说,把土地给渴望土地的人,把生活中节约下来的财富创立他们自己能支配,能保障他们生活的资本。土地里能吸收的资本是有限的,多余下来的,并不应像以往一般的在土地权的转手上叉麻将,而得开出一条广大的投资领域,那就是我在乡土复员论中一再提出的乡土工业。资本原是生产工具的价值,我们所谓积聚资本,并不是窖藏财富,而是增加生产者所以利用的动力和工具。如果农民不必每年把一半的收获贡献给地主,而可以由自己支配时,他们很容易看到去买一头牛,添一把镰刀比多喝半斤酒、吃二斤肉更为有“光明的希望”。这就是积聚资本的具体过程。由买牛买镰刀进而买织袜机、缝纫机,那就是由农业走上工业的正道。他们对于用自己血汗换来的牛和镰刀、织袜机和缝纫机的爱护必然是热烈的。他们绝不会像滇缅公路上的司机,关了油门下坡,宁愿损坏机器,牺牲旅客安全,而不肯多费几滴自己可以揩油的汽油。他们不会像许多国营工厂里的机器一般可以搁在灰尘里不加利用。那是因为“动机”不同。我们在这种分配方式中保障了工作效率,也保障了资本积聚的速率。
我并不主张我们将停留在这种家族生产之上,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个最可靠的起点,也是一个最可靠的基础。从这起点,有了这基础,我们才能通过家族合作的道路去兴办集体的生产事业。譬如各家有了缝纫机,他们就会了解联合批购原料,聘请技师,联合运销的合作社的利益。又譬如各家都有了土地,才会有集合去购买打水机的要求。集体性的生产和经营还得从每个人体悉了它的利益之后才能有基础。集体生产有了基础,乡土经济才能迈进一步。
只有在广大的农民开始有力量储蓄,开始在他们的生产事业中投资,我们才能希望有供给这些生产工具的大工业的兴起。在抗战后期我们从联总等一类机关运来了不少农业的机械,我们也在若干地方开设了制造生产工具的工厂,但是这些东西并没有有效地吸收到农村中去,那是由于计划者本末倒置的结果。一个无力投资的贫乏的乡土连送给他们的工具都使用不上的。这种教训应当使我们认清症结的所在了。
中国并不是贫乏到毫无积聚资本的能力,这能力还是在我们乡土的基层。我们可以自力更生,但是先得爱护和培植这力量,把传统损蚀这力量的土地制度改革了,更从传统勤俭的美德下手,在所得归所有者支配的奖励下,表现出这美德的实际利益。在乡土基层上着手开始积聚资本,充实生产,中国的经济现代化才有着落。这是本文所要说明的主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