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
管理办法》若干民法问题解析
作为共有产权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的试点之一,北京市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批准,2017年9月30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施行。《办法》简介在下一步安排中讲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合理预期。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从政府角度看,共有产权住房,还可以通过民法手段管理。从购房人角度看共有产权住房,其所有权及相关权益,于平等主体之间也应由民法调整规范。由于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区别于以往的住房制度,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1],所以有必要从民法的角度对共有产权住房相关问题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