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魂——中国古代玉文化展”展品解读

“玉魂——中国古代玉文化展”展品解读

湖南省博物馆研究馆员、策展人

石之美者为玉。以玉器为中心载体的中国玉文化,绵延了近万年,其延续时间之长、内容之丰富,深深浸润着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有别于世界其他文明的特殊标志。玉魂,就是玉器在中华文明中独特地位的最好诠释。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4月5日,由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办,长沙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承办,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洛阳博物馆、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协办的“玉魂——中国古代玉文化展”,在长沙博物馆举办,该展是对中国古代玉文化的一次全面诠释。

本展览囊括了新石器时代至清代410件(套)玉器精品,将中国玉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分为新石器时代的“以玉事神”、夏商西周的“以玉载礼”、春秋战国秦汉的“以玉比德”,以及魏晋南北朝至清代的“以玉养性”四个单元,将中国玉器所体现的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作为叙事的主体,以此展现中国玉器发展历程中所呈现出的神圣化、礼仪化、道德化和审美化等特点,反映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代玉文化。

为了使观众能更好地看懂展览,更深刻地了解中国古代玉文化的内涵和社会价值,本文结合展览结构,对重点展品进行解读,以期让观众在欣赏精美玉器的同时,领略中国古代玉文化的博大精深,体会国人爱玉、崇玉、用玉、藏玉的历史,激发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与弘扬。

第一单元 以玉事神

本单元分为“玉器起源”和“玉为灵物”两组文物。时间为新石器时代。

众所周知,玉器起源,是与石器分化同步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先人在磨制、钻孔、抛光等制作工艺上有了较大发展,并有意识地选择颜色、韧性、硬度俱佳的美石加工,在实用和美观的基础之上,制作出了装饰品和工具等早期玉器形态。目前中国公认发现最早的玉器,是黑龙江饶河县小南山遗址出土的玉器,有装饰品和工具,距今9000—8500年(图1)[1]

图1 黑龙江饶河县小南山遗址出土的玉器

湖南地区的澧县彭头山、八十垱新石器时代彭头山文化遗址,距今9000—7900年,出土有200多件黑色燧石磨制的质软、外表乌黑铮亮的各类长条形棒饰、石管、石珠及绿松石小璧、球形玛瑙珠等装饰品(见本书第004—006页),是南方地区目前已知最早的玉石装饰品,是湖南新石器时代玉器出现的先声,其材料都是就地取材,个体较小,器形简单、不规则,光素无纹,做工粗糙,应该是本地居民随意制作。可见,当时人们已有较强的审美意识,并寻找美石加工为佩饰。这说明湖南地区先民崇尚美石的传统文化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早期。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后期,随着阶级等级的出现,玉逐渐成为部落首领和巫觋身份的象征,同时是神灵寄托的灵物、供神灵吃的食物,又是举行祭祀仪式时神人沟通的神物。“以玉事神”成为这一时期的特征。

“玉为灵物”用来事神这一特征,在东北地区的红山文化,江淮地区的凌家滩文化,海岱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长江中游地区的大溪文化、肖家屋脊文化以及陕北的石峁文化和黄河上游的齐家文化等文化遗址里发现的大量玉器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比如红山文化晚期的牛河梁遗址,有积石冢墓群、庙宇和祭坛,其内出土有规格甚高的人、龙、凤、龟、璧、勾云形佩等玉器祭器(图2)[2];良渚文化的墓葬、祭坛也出土了大量玉器,数量可观的带有神徽的玉琮(图3)[3]、玉璧、玉钺等,均反映了神权的至高无上。

图2 辽宁朝阳红山文化(距今5500—5000年)牛河梁遗址第五地点一号冢第1号墓玉器出土情况

图 3良渚文化神人兽面纹玉琮,距今5300—4300年,浙江余杭反山出土

本展览展示的新石器时代“玉为灵物”的玉器,主要来自洪江高庙大溪文化遗址和澧县孙家岗肖家屋脊文化遗址(见本书第011—030页)。大溪文化距今6500—5300年,湖南大溪文化墓葬出土玉器较多,以璜、玦为最多。其中璜早期多为弧条桥形,之后才出现折角形、半环形、半璧形,均为两端钻孔。玉璜起源于长江下游地区,浙江萧山跨湖桥遗址T302出土了一件属该遗址第三期的弧条桥形石璜,距今7200—7000年,是迄今所见最早的璜。[4]湖南大溪文化的桥形和半璧形璜与长江下游地区所出的玉璜形态几乎一致,说明从早期以弧条桥形璜为主到晚期阶段的半环形、半璧形璜,整个长江中下游流域玉璜的发展轨迹是基本一致的,并呈现出彼此交流传播的现象。

图4 澧县城头山大溪文化(距今6500—5300年)M687两件玛瑙璜,出土于墓主颈上,表明该玉璜已具有礼仪性质

湖南大溪文化玉璜在制作技艺与选料上较精致,两端都有对琢的小孔,用于穿系。绝大多数的璜出土时位于墓主的颈下(图4)[5],或者胸前,所以玉璜的佩戴方式应为单件,或者组合悬挂于颈胸间。其作用已不单纯只是具有装饰美化功能,可能更多具有宗教、礼仪等社会功能。

洪江高庙大溪文化的玉戚,也是本次展览的一件“重器”。它器形较大,整体为玉斧形,顶端两侧有扉棱,是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带有扉棱的玉器,距今有6500—5300年。玉戚与玉钺同源,是由新石器时代的石斧演化而来,唯一不同的是器物顶端两侧有扉棱,又称扉牙。澧县孙家岗肖家屋脊文化墓葬也出土有带扉棱的玉璜,很有可能是受到湖南本地玉文化的影响。玉戚在使用时,用作礼器,此玉戚显然非一般部落成员能持有,其显示了拥有者军事领袖的身份与地位。玉礼器的出现,反映出古人精神世界的转变、原始宗教开始萌生、部落成员等级逐步分化。玉礼器既作为墓主地位和权力的象征,又成为他敬天事神的圣物。

澧县孙家岗肖家屋脊文化墓葬从1991年到2019年,陆续发掘有近200座墓,出土完整玉器有数十件,主要有玉虎、玉蝉、玉蛙、玉鸟、玉龙、玉凤等动物形玉器,玉笄、玉璜、玉坠、玉珠、玉管、玉环、圆形玉牌、玉冠等装饰类玉器,玉璧、玉祖、獠牙神像玉牌等玉礼器。这批玉器,绝大多数器形风格在湖北肖家屋脊文化遗存中都可以找到高度同类者。[6]如玉虎头像和玉蝉是湖北肖家屋脊文化最具特色的器类,孙家岗的玉虎头像应来源于湖北肖家屋脊文化,与肖家屋脊、枣林岗、谭家岭出土玉虎头一脉相承;玉蝉也可在湖北罗家柏岭、谭家岭、肖家屋脊遗址找到原型;鸟的羽翅纹也与湖北肖家屋脊、谭家岭玉鹰、罗家柏岭的玉凤羽翎纹几乎同款;玉笄造型与肖家屋脊遗址的鹰形笄很相似;玉珠、圆形玉牌饰可在湖北肖家屋脊文化遗址中找出近似器物;玉蛙在以往的肖家屋脊文化遗存中找不到同类器,但谭家岭W9中出土的一件虎座双鹰玉饰,其双鹰与虎座间的空白区域正是一只蛙的形状,与孙家岗M71玉蛙外形高度相似;[7]獠牙兽面人像玉牌也与湖北肖家屋脊文化獠牙兽面像几乎一模一样。

图5 澧县孙家岗肖家屋脊文化(公元前2100—前1700年)M14出土的龙、凤形玉佩与玉笄组合示意图

这些孙家岗肖家屋脊文化玉器多被作为装饰品挂戴在身上,死后和玉石边角废料随葬在土坑墓或瓮棺中,其用途除好看、夸耀富有、显示身份外,还有祭祀通神的宗教含义,主要也是希望沟通神与人的关系,期盼随时随地都能得到神灵的佑护,显示出其时先民特殊的原始宗教观念,玉器的“神灵性”特征极为突出。如孙家岗M14的龙凤玉佩、玉笄、玉璜、玉坠等,出土于墓主头、颈位置,玉笄与龙凤玉佩组合成墓主发饰(图5)、两件玉璜组合成项饰或胸饰、各式坠饰组合成头饰等随身饰品形式下葬,除了具有通灵事神之外,这些玉器应该还有从现实审美角度,作为人体饰品的功用。

动物形玉器是肖家屋脊文化最有特色的器物之一,均为写实动物形,多见玉虎、玉蝉、玉鹰等,生动逼真、惟妙惟肖,均有穿孔。这些带有穿孔的小型玉饰,此时已不是单纯的装饰品。张绪球先生认为:“史前时代的雕像都是宗教美术品,因此无论是人物雕像,还是动物雕像,它们所代表的都不是普通的人或动物,而是都属于神灵的范畴。”①动物形玉器是根据当时人们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动物形象加以抽象化、夸张化的艺术渲染而创作出来的玉器种类,具有原始宗教和巫术特色。早在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中,以玉猪龙为代表的各种动物形玉饰就非常流行,它们不仅仅是作为装饰品使用,同时也与原始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有密切关系,属于宗教活动的重要用器。在古人的原始宗教信仰中,万物有灵,动物崇拜非常盛行。自然界的鸟、鹰、蝉、虎、猪、鹿、羊、鱼、龟、蛙、蜥蜴、蟾蜍等飞禽、走兽、水生和两栖类动物,都是先民信奉的灵物,经过巫觋的神化而变为神灵,可以帮助巫觋与神鬼沟通,成为巫觋通神的工具。先民认为,拥有、佩戴动物形玉器,除了穿戴好看、象征权力身份之外,也能发挥它们的神力,从而得到它们的庇护,并借此达到丰收、富足、祛灾、辟邪、趋吉避凶、克敌、祈福的效果。

第二单元 以玉载礼

本单元分为“玉从王权”和“玉为礼饰”两组文物。时间为夏商西周时期。

在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交替之际,战争成为中华文明发展的主题。战争打破了部族之间的自然优胜劣汰的平等竞争关系,原本在军事领域才有发言权的军事首领借助战争这一有利态势,逐渐掌握了政治、经济等领域的权力,促使权力集中,部落联盟向统一的国家形态过渡。夏商立国,国王在兼并战争中慢慢掌握最高权力,王权崛起,神权式微,巫觋成为服务于王权的卜师,玉器不再是由其掌管的“神物”。玉器由神玉走向王玉阶段,用以代表王权权威,明确了仪仗礼器、祭祀礼器、丧葬礼器等。周公制礼作乐,玉器成为区分等级贵贱的标准,成为礼仪的载体,兵器礼仪化、工具礼仪化、装饰品礼仪化的特征非常明显,玉礼器空前繁荣,玉器发展进入礼玉文化阶段,“以玉载礼”,成为时代风格。

在夏商西周时期,戈、钺、戚、矛等玉质兵器越来越多。安阳商代殷墟妇好墓就出土有50多件玉戚、玉钺、玉戈、玉矛等玉质兵器。这些兵器从形态上观察,打磨精细,体薄刃脆,绝大多数没有使用痕迹,因此应该不是实用兵器,显然是墓主身份地位的标志性随葬品,为仪仗之器。本展览展示的玉仪仗器主要有戈、钺、戚、矛四种,这些仪仗玉器,进入春秋战国以后就较少见了。比如南阳市桐柏县月河镇左庄村春秋墓M1出土的玉璧(见本书第035页),外轮廓不规整,可见有多个略呈弧形的窄刃,尤其两侧及下部较为明显。经过与已有的考古资料比较,这件玉器原型应是夏代的玉璧戚,它与二里头遗址发掘的3件玉璧戚形制基本相同(图6)[8],都是弧顶、两侧有扉牙,刃部为数个略内弧的大齿。月河春秋墓玉璧下部遗留的三四个略呈弧形的窄刃应是这种大齿的残迹,其器身两侧的弧形窄刃则是磨去扉牙的残迹。由此可知,它最初应该是玉戚,是作为仪仗器使用的,到春秋时,对其进行改制,将其左右两侧扉棱磨掉,使两侧变得平直成为一件玉璧。它出土于墓主头部位置,具有殓尸和表示身份等级的作用,从而使它由仪仗兵器转为丧葬礼器或身份象征之器。

图6 二里头遗址玉璧戚(75VIKM5∶1)

夏商西周的祭祀玉礼器较多,尤其是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祖灵和捍卫社稷是国家最重要的大事。因此,商代各种祭祀自然神祇、祖先神灵的行为都较为频繁,祭祀用具以青铜器、陶器为主,祭品也以“牺牲”为主,但也不乏玉器。根据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以及出土玉器情况分析,商代用于祭祀的玉器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似乎所有的玉器都可以用来祭祀,都可以用来奉献给神灵和祖先。除甲骨文记载玉圭、玉牙璧、玉戚等是当时确实使用的祭祀玉外,考古发现的玉璋、柄形器、簋、盘等几种玉器也明显具有祭祀玉用途。

另外,祭祀用玉方式多样,甲骨文和考古发现表明,商代用玉祭祀方式主要有四种:燎玉(焚烧玉以祭祀神灵)、沉玉(将玉投入水中祭祀)、坎玉(埋玉祭祀)、毁玉(将玉毁坏后用于祭祀),它们既可单独实施,如甲骨文就记有“燎祭用圭”和“沉圭于河”,也可以两两组合或三三组合:先把玉器毁坏,然后焚烧再埋,这在三星堆两座祭祀坑表现得较明显。

而且,根据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情况可知,商代用玉祭祀的对象相当有限——先祖、先王、先臣目前多是在商代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如王亥、成汤、大甲、祖乙、祖丁、南庚、某先王丁、黄尹等,自然神祇多见山、河。

本展览选取的祭祀用玉,主要出自湖南宁乡黄材炭河里、王家坟山、三亩地,都出土于青铜器皿内或在青铜器旁边,被埋在河岸边、山腰、山脚,种类有玉珠管、玦、环、璜、动物形玉饰等,多为佩饰品,数量较大,它们的用途是作为祭品祭祀山川河流已毫无疑问,这与殷人以玉作为礼器恭奉鬼神、祭祀鬼神不无关系。[9]

祭祀玉礼器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品种就是玉柄形器。它是夏商周三代骤然出现的玉器种类,基本形制一般为扁平长条形,柄端为平首、束腰,直条形器身,穿孔部位各不相同,柄端、榫端、中部都有发现,有的是上下贯穿孔,有的甚至无孔,榫端有齐平、尖状等造型,以齐平造型居多,长短、宽窄、厚薄没有定制,差异较大。出土时多数放置在墓主颈部、胸部位,以小、中型柄形器为主,器身或光素或雕刻纹饰。关于柄形器的功用,学术界展开了较长时间的讨论。安阳殷墟后冈出土的六件器表朱书“祖庚”“祖甲”“祖丙”“父□”“父辛”“父癸”(图7)的柄形器表明,它应代表祖先的牌位。[10]邓淑苹先生结合其他考古资料认为:“柄形器象征神祖造型,用作裸玉,行裸礼时插于容器中,用香酒(鬯)灌之,作为奉献给神祇祖先享用的礼器。”[11]这一结论,现已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图7 安阳殷墟后冈出土写有祖先名号祖庚、祖甲、祖丙、父辛、父□、父癸的商代玉柄形器

“玉为礼饰”的特点在夏商西周也体现得很突出。商纣王战败时,穿着佩戴或缝缀有许多玉雕动物和其他玉饰的衣服——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自兼贞人(巫师)的商纣王,选择这种“与玉同燎”的死法,应是相信玉的精气和神灵动物的法力,会联合助他升天。可见这一时期的佩饰,也承担了礼仪功能。夏商时期的装饰玉种类有人物、动物形的玉佩,圆筒形的玉镯,造型多样的玉玦、玉璜、玉笄、玉觿、串饰等,尤其是商代的玉雕动物,种类繁多,它们除有装饰品的功能外,还具有贿神的作用。在信仰至上、盛行占卜和注重鬼神与祖先崇拜的商代,需要用大量的器物不断跟神、先祖对话和进行祭祀,动物造型的玉器通常作为杰出的艺术品被用来贿神,以代替活体的动物“牺牲”。西周墓葬和遗址也出土了大量玉雕小动物,应也是受到此影响。

西周时期,玉器被纳入礼制范畴,赋予更高的含义。佩玉种类多样,有发饰、耳饰、项饰、腕饰、臂饰、胸饰等,其中玉组佩呈系列化、普遍化发展,成为彰显贵族阶层身份的名贵饰品。

图8 西周虢国墓地梁姬M2012出土有束绢形玉佩的玉项饰

本组展品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南阳市宛城区夏响铺村西周晚期鄂国贵族的一组玉佩饰,其中M5墓主为鄂侯夫人“鄂姜”。玉佩饰有玉玦、凤鸟形玉饰、龙形玉饰、束绢形玉佩、弧形玉饰、半圆形玉饰、玛瑙串饰等(见本书第068—073页),种类丰富,器型独特,通体磨光,制作精美。纹饰、器形具有典型的西周玉器特点。玉玦可作为耳饰;凤鸟形玉饰既可单独作为佩饰,也可以是玉组佩的构件;龙形玉佩、束绢形玉佩、弧形(盾形)玉饰、半圆形玉饰两端都各有两个对穿的象鼻形孔,可与玛瑙珠管共同编缀为精美的玉质项饰(图8)[12],成为妆点鄂侯夫人和其他贵族的华丽饰品,以彰显鄂国贵族的地位与尊荣,应是其重要的佩饰。

第三单元 以玉比德

本单元分为“君子佩玉”和“君子贵玉”两组文物。时间为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风云激荡,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用于礼仪的玉器越来越少,而玉器被儒家学者人格化,赋予道德内涵。管仲提出“玉有九德”,孔子增为“玉有十一德”,荀子则主张“玉有七德”。“君子比德于玉”,德玉思潮兴起,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佩玉成为社会风尚,风行于各阶层。

及至汉代,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丝绸之路畅通,优质玉料涌入中原,玉器空前繁荣。此时,“玉德”思想进一步凝练,刘向提出“玉有六美”,许慎认为“玉有五德”。至此,玉德内涵更为完备,汉代佩玉在沿袭战国玉器传统特色基础上继续革新,并赋予其更加丰富的内涵。

春秋战国时期,玉器也是国之重器,是显示地位、标榜财富、美化生活的必需品。上自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以玉为贵,视玉为宝。汉代继承并发展了儒家的“贵玉”思想,皇室贵族生前佩玉,死后也以大量玉器随葬,更创造出种类齐全、性质完备的葬玉,如玉衣、玉琀、玉握等。汉代生活用玉和装饰用玉也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玉具剑,达到极盛。

从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墓葬出土的玉器分析,这一时期的玉器主要是佩饰玉和葬玉并重,玉礼器逐渐减少,生活用玉逐渐增多。

本展览重点展示了南阳市桐柏县月河镇左庄村M1春秋墓、南阳物资城M1春秋墓、澧县新洲M1战国墓、长沙市咸嘉湖陡壁山西汉长沙国王后曹墓出土的佩玉与葬玉。这些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墓葬或内棺保存完好,根据墓主周身玉器分布情况分析,这些玉器有佩玉,有葬玉,还有礼仪玉和生活用玉等。如桐柏县月河镇左庄村M1春秋墓,墓葬规格较高,墓主人是春秋晚期养国国君“养子伯受”[13],出土玉石器(包括水晶、玻璃器等)共746件,玉器器形主要有璋、琮、圭、矛、戈、刀、钺、玦、璜、环、虎形佩、牌饰、管饰、觿,人、鹿及蝉形饰等。有璋、圭、矛等前代遗留下来的礼器;也有双面雕刻精美纹饰的春秋时期典型的佩饰,如玉环、玉觿、长条形玉饰、管状玉玦、玉韘等;还有单面雕刻纹饰可缝于织物上的葬玉,如玉环、玉璜、玉玦、玉琥等。此墓既有玉组佩,又有殓葬玉,但它们如何组合、连接,目前尚未见详细的复原研究,此项工作可继续深入。

又如澧县新洲M1战国墓,为竖穴土坑木椁墓,葬具腐朽,据残迹观察应为一椁一棺,内有头厢、边厢。棺位于椁室北侧,墓主人头向东。此墓年代为战国晚期。墓葬早年被盗,椁室头、边厢器物所剩无几,但棺内安然无恙,全套玉器15件②及铜剑、4件玻璃珠等近身器物保存完好。玉器有龙形佩、璧、环、璜、管、条形饰等六种,根据玉器出土位置,笔者对其进行了复原研究,认为这些玉器包含一套玉组佩和一组殓葬玉。③

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的高等级墓葬出土玉器较多,这些墓葬里往往既有玉组佩,也有殓葬玉,同时还有礼器和生活用器,但由于学界对玉组佩、葬玉的认识还不够,常常把其中的葬玉当成了玉组佩,混淆了概念。因此,仔细甄别、复原整理完整墓葬中出土的成组玉器,界定其用途,对研究古代的用玉制度具有重要价值。

图9 战国鲁国故城M52墓主骨架上、下殓尸用璧示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战国、两汉时期用大型玉璧殓葬非常盛行。从湖南出土的战国玉璧看,它一般出于规模较大,随葬品较丰富的木椁墓中,且多数出于内棺,墓主人生前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一般每墓出土璧一块,最多的有在一座墓中出土五六块的。当一墓出土一块璧的时候,璧都是放在人头部的地方,或平放或立置——平放的当是放在棺内或椁内,而立置的则当是插在(或倚在)棺椁之间的空隙处。如果一座墓内出土五六块璧时,璧就不仅仅放在头部了,有置于足下的,有置于胸腹之上的,还有位于腰畔一侧的。如长沙五里牌406号楚墓共随葬玉璧6块,在头顶前方一块,两肩下各一块,两腿的膝盖下面各压一块,在内棺和外棺之间的空隙处立置一块。[14]这些现象表明玉璧是作为身份的凭证以及殓尸葬玉之用。其他地方的战国墓同样如此(图9)[15],如安徽长丰杨公2号楚墓[16]有铺置玉璧做法,河南洛阳中州路M1316墓主头枕玉方璧,M1723墓主头部枕有孔玉器,M2209、M1402的墓主都枕有孔方璧。

玉璧殓葬的用玉习俗,在西汉一些诸侯王统治的地区仍继续盛行。如长沙西汉曹墓、广州南越王墓、望城坡古坟垸渔阳墓(见本书第121、123页)、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和妻子窦绾墓、徐州狮子山楚王墓、河南永城僖山梁国王室墓等,都有用大量玉璧列于尸身周围的做法。

在殓葬玉器中,有数量较多的草绿色或碧绿色玉璧、玉璜、玉龙(见本书第109—113页)等,学者们指出它们是专门的丧葬用玉。邓淑苹先生认为,楚地出现的这种青色的龙形玉佩,应称为琥龙,是引导亡者升天的葬玉,活人不能使用[17],是给死人使用的,是葬玉。

此外,本单元展示的玉剑饰、玉印章,除具有实用的装饰功能外,它们也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是君子比德于玉、君子贵玉思想的深刻体现。

第四单元 以玉养性

本单元分为“佩玉吉祥”“雅物怡情”和“慕古识真”三组文物。时间为魏晋南北朝至清代。

魏晋南北朝后期起,民族大融合和外域文化的碰撞程度不断加深,至隋唐以后更甚,玉器彻底摆脱了神秘感,脱离礼制约束,建立起贴近生活的世俗化玉器体系。

在佩玉方面:魏晋南北朝,常以玉、琥珀等制成各种串饰,其中瑞兽呆萌,驱邪避凶。

隋唐五代佩玉生活情趣浓厚,玉料讲究,工艺精湛,纹饰以写实的动物、植物纹为主;唐代开放而包容,纹饰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可见充满异域风情的胡人形象、宝相花等。该时期佩玉主要有钗、簪、笄、步摇、梳背及各类佩饰等,形式多样,雍容华贵。

宋辽金元玉佩饰,以写实花鸟鱼虫与山林景色为纹饰,清新典雅,形神兼备,不论是动植物还是童子造型均体现出自然的情趣,虽没有过多雕琢,却以形神兼备、质朴无华的高雅情调俘获世人的喜爱。这一时期的佩玉主要有镂空玉佩、花鸟纹佩、童子佩、春水秋山玉饰、梳背等。比如辽金元流行的春水秋山玉(见本书第177—178页),民族特色鲜明,风格雄奇豪放,与宋玉相映成趣。辽、金、元是游牧民族创建的政权,其玉器在取材、雕工和纹饰上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多为表现自然界中的动物和植物,充满山林野趣,装饰有春水、秋山图的玉器为其特色。春水玉的纹饰基本为海东青狩猎天鹅或大雁,辅以芦苇、水草及荷花等,表现的是春天打猎捕捉天鹅或大雁的场景;秋山玉则以山林中的虎、熊、鹿为主题,并有山石、灵芝等作为辅助图案,表现的是秋天在山林中打猎捕捉动物的场景。

明代玉佩受文人画影响,开始出现诗、画、印等图画纹样,以“子冈”牌为代表,工艺精湛,受人追捧。王公贵族使用的佩饰常镶嵌各类宝石,光彩夺目。明晚期形成了北京、苏州两大制玉中心,良工虽集京师,工巧则推苏郡。明代佩玉多见玉带板、圆形和方形牌饰、镂空玉佩、发冠、发簪、耳坠等品类。

清代佩饰品种丰富,数量可观,有代表身份地位的翎管、扳指、顶珠、朝珠,还有牌饰,各种佩饰、香囊以及带钩、带扣、簪、镯、戒指、扁方等。

图10 安徽休宁县朱晞颜夫妇合葬墓出土的南宋兽面纹仿古玉卣

在日用玉器、陈设玉器方面:宋代日用器与陈设器发展缓慢,数量也不大,到了明代才大量制作,清代则达到了鼎盛——玉料多样,造型各异,纹饰丰富,雕工精细,尤以乾隆时期为甚,其玉料之佳、造型之美、工艺之精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以玉文具为例,宋代玉文具向工艺化、装饰化发展,呈现出简洁洗练的治玉作风。明清两代玉制文房用具非常盛行,常见有笔架、笔筒、笔洗、镇纸、印盒、砚台、臂搁等。在设计装饰上多有独到之处,造型往往采用动、植物样式,充满清新活泼的自然情趣。雕琢上或粗犷简朴,或细巧工致,风格多样。

在仿古玉器方面:两宋时期,金石学兴起,随着宋人尊古思潮的风行,产生了一种在器型、纹饰、沁色上刻意模仿古代青铜器、玉器和漆器的仿古玉。上追商周,兼仿汉唐,开玉器制作新气象。如安徽休宁县朱晞颜夫妇合葬墓出土的南宋兽面纹仿古玉卣,就是仿青铜卣制作而成(图10)[18]。明代受复古思潮影响,仿古玉有所发展,清代乾隆时期已至巅峰。这表明文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玉器生产与市场的繁荣。仿古玉的对象,有各个历史时期的典型玉器,也有仿古代青铜彝器的玉器,如玉鼎、玉觥、玉匜等。如乾隆皇帝好古,下旨制作了一批仿东汉的“宜子孙”镂空铭文玉璧,主要有三种图案,分别为“宜子孙”三字铭文,竖排“长宜子孙”四字铭文,四等分“长宜子孙”铭文,并给予不同的编号。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清乾隆青白玉匜形杯(图11)[19],为仿古青铜彝器匜的造型,盖内楷书乾隆御题五言诗,介绍了乾隆皇帝提倡仿古玉的情况,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图11 清乾隆青白玉匜形杯

需要注意的是,明清两代传世玉器数量很大,玉器世俗化特征更为明显,讲究“图必有意,意必吉祥”,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均被赋予吉祥美好的寓意。如狮子常作一大一小两只狮子造型,谐音“太师少师”,寓意仕途顺畅,子嗣昌盛;象驮宝瓶谐音“太平有象”,寄意天下太平。器物上饰牡丹寓意“富贵如意”,饰蝙蝠与寿字寓意“福寿如意”等。

总之,从魏晋南北朝至清代,玉器从庙堂灵物逐渐步入人间烟火,从王权之玉变为凡尘雅玩。小件玉器常用来把玩,如玉带钩、圆雕吉祥动植物;有些兼具陈设与使用双重功能,如玉碗、玉壶、文房用具等;有些专门用来陈设欣赏,如玉插屏、玉山子、玉如意、玉花插等。用玉来修养身心、陶冶情操,表达吉祥美好的愿望,成为这一时期用玉的主要特征。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编:《玉器起源探索——兴隆洼文化玉器研究及图录》,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2007年,第132页。

[2]朝阳市文化局、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牛河梁遗址》,学苑出版社,2004年,第60页,图74。

[3]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良渚玉器》,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3页。

[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萧山博物馆:《跨湖桥》,文物出版社,2004年。

[5]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7年。

[6]喻燕姣、张婷婷、赵亚峰:《湖南澧县孙家岗新出土后石家河文化玉器初探》,载杨晶、周黎明主编:《玉魂国魄:中国古代玉器与传统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八)(中华玉文化特刊)》,浙江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6—27页。

[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天门市博物馆:《湖北天门市石家河遗址2014—2016年的勘探与发掘》,《考古》,2017年第7期。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队:《1984年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的几座墓葬》,《考古》,1986年第4期。

[9]喻燕姣:《试论商代祭祀用玉》,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编:《夏商玉器及玉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岭南美术出版社,2018年。

[10]刘钊:《安阳后冈殷墓所出“柄形饰”用途考》,《考古》,1995年第7期。

[11]邓淑苹:《柄形器:一个跨三代的神秘玉类》,《玉器考古通讯》,2018年第1期。

[12]西周玉项饰,虢国墓地梁姬M2012出土。图片采自陆建芳主编、吉琨璋著:《玉器通史·周代卷》,海天出版社,2014年,第214页。

[13]蒋宏杰、刘新、乔保同:《桐柏月河墓地的发现与发掘》,载杜金鹏主编:《桐柏月河春秋墓出土玉器研究》,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4页。

[1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7年。

[15]战国鲁国故城M52墓主骨架上、下殓尸用璧示意图,采自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67页。

[16]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长丰杨公发掘九座战国墓》,《考古学集刊》第2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17]邓淑苹:《谈谈当今学界东周玉器研究的盲点》,载杨晶、陶豫主编《玉魂国魄:中国古代玉器与传统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七)(中华玉文化特刊)》,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

[18]南宋兽面纹仿古玉卣,安徽休宁县朱晞颜夫妇合葬墓出土,安徽省博物馆藏。图片采自古方主编:《中国古玉器图典》,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346页。

[19]清乾隆青白玉匜形杯,故宫博物院藏。图片采自古方主编:《中国古玉器图典》,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4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