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是人们在探求广播电视规律的过程中,寻找到的一种比较符合广播电视新媒体特点的传播形式。如果只是用“有声语言创作活动”来说明主持行为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主持”行为使用了包括语言和非语言在内的各种有效传播方式。它不只是播出的最后一环,而且需要协调和控制整个传播过程,营造某种传播氛围。我们可以把播音看作一种语言艺术,而主持则主要是一种交流行为,需要在传播过程中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