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的内涵——广播电视有声语言的传播
播音是运用有声语言进行艺术创作的活动。它不仅仅是依据稿件进行有声语言的再创造,还包括“无稿播音”的各种话语艺术。从口头语体来分类,可以分为播读语体、阐说语体和谈话语体等。有声语言有三个基本要素:语音、词汇和语法。对这些要素进行不同程度的艺术加工,使之语音清晰规范,选词形象生动,表达明白晓畅等,就成为有声语言艺术。
(一)语音清晰规范
播音是一种媒体语言,而媒体又是面向大众的。大众传媒本身要求信息有较高的清晰度、可懂度和可感度,同时由于它对社会的影响广泛,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广规范的全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实现广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作,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广播电视工作者应该模范地贯彻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在人们的心目中,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及主持人的语言就是标准语言,在实践中面临许多模棱两可的读音问题时,往往以他们的语言为榜样。所以,目前国家对播音员、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较高,这一方面是为了向社会示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达到最通晓、最广泛、最生动的传播效果。要满足这些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就必须不断锤炼自己的有声语言,使自己的播音语言准确、清晰、圆润并富于变化。
准确是指吐字发音要合乎规范,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要准确无误。在语流中,尽管存在音变、语调等因素的影响,但都必须遵循普通话的规范,在语音准确的基础上,提高语言的表现能力。例如,对声母中发音部位相同的n和l,要把握住它们之间不同的发音方法;而对发音方法相同的z-c-s和zh-ch-sh,则要把握住它们之间不同的发音部位等。播音吐字对准确度的要求很高,它的规范性要求也更为严格。
清晰是与含混相对应的。它不是指声音的大小,而是指字音的纯净度。例如,播音中有一种“音包字”的现象,就是指一味追求声音的响度,却忽视吐字清晰度的情况,“音包字”往往会影响语义的表达,给人只留下声音大的印象;反之,孱弱的声音也不利于语义的清晰表达。可以说,播音对吐字归音清晰度的要求要高于对嗓音的响亮度的要求。
圆润是播音吐字的基本要求。如果说吐字归音的准确、清晰指的是“字正”,那么圆润就是指悦耳动听的“腔圆”了。人们常常把吐字的圆润比喻为“珠落玉盘”,但是,这里的“珠落玉盘”和其在曲艺说唱中的含义并不一样,曲艺说唱是用抑扬顿挫的曲调来表现艺术效果,而播音则需要通过嗓音来反映汉语音节本身的音乐性,从而达到圆润的效果。
富于变化是吐字归音在表情达意方面的要求。规范的对立面是变异,语言的变异使语言偏离规范,而过于严苛的规范又会导致语言的僵化。语言就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语言来源于社会生活,反映着生活现象,播音要表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拘泥于固定的模式,这就决定我们的语言是活泼、生动、富于表现力的。著名作家萧伯纳曾说过:“有五十种说‘是’的方法,就会有五十种说‘不是’的方法。”因此,在播音实践中既要强调语言的规范化,同时也要提倡语言的生活化、大众化。
(二)选词形象生动
有稿件的播音可以不需要考虑选词用句的问题,但是没有稿件的播音就要求播音员能够出口成章。如果没有良好的语言修养是难以“成章”的,即便“成章”也可能会佶屈聱牙,晦涩难懂,不能称为“华章”。主持人大多是在交流状态下使用有声语言,更应该注意这方面的语言修养,如选词用句准确、适度、得体、规范。既要尊重历史词语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考虑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恰当吸收并引用一些新的词语。选词用句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普遍性原则
广泛使用、普遍知晓是现代汉语采用新词汇,并加以规范的重要条件。因为普通话词汇是以北方话为基础的,首先就要考虑这些词汇在北方方言中是否普遍使用。例如,“马铃薯”有多种别名,如“土豆”“洋芋”“洋山芋”“洋芋头”“山药”“山药蛋”等,在北方更多的地方称它为“土豆”,我们就可以认定它是规范词语。北京土话里一些俚俗方言,如“傻帽儿”“格瑟”“耗子”“旮旯儿”等就不宜采用。
有的古汉语过去带有文言色彩,但沿用至今,已经家喻户晓,也可以通行。如“诞辰”“百姓”“拂晓”“琢磨”“推敲”等。
同一概念有多种语词形式,没有重复的必要,就可以选择一种来加以规范。选择的标准就是看哪一种的使用频率最高、最普遍。如“洋灰、水门汀、水泥”中,取“水泥”,“巧克力、朱古力、巧格力”中取“巧克力”,等等。另外,缩略语也要服从约定俗成的使用习惯,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但是把“杂技艺术家协会”称为“杂协”显然不合适,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再如,大家已经习惯把“彩色电视机”叫作“彩电”,“筹集资金”叫作“集资”,“立体交叉桥”叫作“立交桥”,等等,使用这些词语不会引起歧义,所以一直沿用至今。
2.必要性原则
无论是古汉语、方言词,还是外来语的引用,都要考虑是否有补充普通话词汇的必要。如果普通话词汇中已经有了相应的、确切表达的词语,就没有必要另外引用其他词语。如上海话中的“白相”(玩)、“辰光”(时间)、“马路”(公路)等,普通话里已经有了明确的表达词语,就没有引用它们的必要了。
引入外来词语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饼干”没有必要叫“曲奇”,“激光”没有必要称“莱塞”,“话筒”没有必要叫“麦克风”,等等。
由于社会中新事物的不断涌现,有时很难用相应的词语来表达准确的含义,于是出现了一些新词和借用词,如“反思”“磨合”“强势”“打造”等。至于“三明治”“汉堡包”“热狗”等音译词都是特指国外的某种食品,所以也就沿用下来了。
3.意义明确原则
普通话里所普遍使用的古汉语,都是已为大家所熟知、所了解的,意义很明确;反之,一些含义不明、晦涩难懂的古语词,如“鼎辅”“葳蕤”“蹭嶝”“夭夭”等,没有普遍应用,因此也没有采用价值。
普通话所采用的方言词汇,也要求意义明确、普遍知晓。如我们采用“香肠”,而不用方言的“烟肠”“酿肠”,采用“西红柿”,而不用“臭柿仔”“番茄俟”,取“钞票”,而不取“铜钿”“纸字”“银纸”“票子”,等等。
汉语吸收外来词的历史远在张骞出使西域的时代就出现了。例如,从波斯语(伊朗)中吸收“葡萄”“琵琶”“石榴”“狮子”等,从梵语(印度)中吸收“玛瑙”“玻璃”“罗汉”“刹那”等。汉语还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词语,如藏族的“哈达”“热巴”“酥油”,维吾尔族的“热瓦甫”“冬不拉”,朝鲜族的“金达莱”“伽耶琴”,满族的“福晋”“萨其玛”等。现在习惯使用的“胡同”“站”等词语也都起源于蒙古族。汉语对外来语的吸收,往往是先借词,后来另造新词,主要还是为了明确地表达词意。在音译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注音方法时,应以国家语委确定的统一标准来施行,如“冰淇林、冰搅凌、冰其凌”等的标准写法是“冰激凌”。
(三)表达明白晓畅
如前所述,播音表达就是指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内容的播报方式。从口语表达的角度分析,播音表达可以分为:转述式播报、陈述式报道、阐述式评论、叙述式交流、描述式解说等。这些口语表述方式在广播电视传播实践中都客观存在,也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应用范围。
1.转述式播报
转述式播报适合代表组织、团体或权威人士发表文论或言论,也适合对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朗读。它曾经是广播电视中一种主要的语言表达形式,是在“三级审稿播出管理体制”以及“录播机制”下派生出的一种制播手段。它依托的是一种朗读语言或者说是“有稿播音”方法,它也是当前播音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只要广播电视新媒体还需要发挥“转述”作用,这种语言形式就会长期存在,仍然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譬如,政府文告、新闻公报、评论文章、文传电讯等,都需要用转述式播报,才能够准确、鲜明、生动地播报出去,随意地加词改句都是不严肃、不适当的。
再如播送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等),就常用朗读转述的方法来表达,而很少用其他方法。因为这种语言表达准确、清晰、生动、形象,所以从广播诞生之初,就被一直沿用至今。1906年的圣诞节前夕,当加拿大裔工程师费森登在人类广播史上,首次播出广播节目时,人们听到的就是他朗读《路加福音》的声音。在我国,这种语言传播形式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学科——播音学。可以说,正是这种广播朗读方法发展并完善了“中国播音学”。
2.陈述式报道
时效性强是电子媒体新闻的独特优势,有时它甚至可以与新闻事件同时、同步报道。这种时效的发挥主要依赖记者在新闻现场做目击式口头新闻报道。但是,能否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事件,迅捷、准确地揭示新闻价值,取决于记者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譬如,记者在奥运会比赛现场,边看边说,边走边播,具有极强的现场感。他陈述的赛场实况,生动清晰地反映了运动员在奥运会赛场为国争光、奋力拼搏的激动人心的场面。主持人灵活调动各个场地最精彩的内容,使听众在有限的时间里,身临其境般地领略奥运会赛场的气氛。
3.阐述式评论
它通常是主持人在广播电视新媒体中即兴发挥,就某些社会事件或新闻事实发表的观点性评论。这是主持人以新闻评论员身份出现时,普遍采用的话语方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就是此类表述方式的典型。主持人的评论源于事实,高于事实。有时是观众目击事件,却又难以表达出来的感想,可谓言其心声;有时说出了受众没有意识到的内容,使受众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受。
4.叙述式交流
这主要是指在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中以谈话形式出现的话语方式。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在全国曾有很大的影响力,创办者之一孙玉胜认为:“纪实和谈话是当代电视的两个最重要的元素,新节目的创造和现有节目的提高都离不开这两大基本元素的开发和组合。因为只有纪实和谈话才能使电视接近真实,而接近真实就是接近观众的心理和电视传播的本质。谈话不是一个新概念,但是对谈话节目的使用,不少电视从业者却是经历过一次次全新的认识。”
广播电台中夜话节目、谈话节目也都很受听众的欢迎,这与主持人的叙述能力密不可分。这种叙述能力并非都是先天因素,主要还是后天获得的。因为叙述方法是有一定规律的,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就能够变得机敏而健谈。
5.描述式解说
在广播中,一些大型活动的直播需要现场解说,以弥补受众只能听不能看的遗憾。譬如,球赛解说、演出实况解说等。电视中大量的画外音也属于这种解说性质,因为它是对视觉信息的补充性说明和描摹,以加深受众的感性认识。
广播中的电影解说、戏剧演出解说,也都具有描述性特点。这样的解说需要使用描述性的语言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