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的内涵——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交流性传播

一、主持的内涵——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交流性传播

如何理解“主持”的概念呢?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来源于“主持人”,这是借用的外来语。但即便是外来语,词义也在不断地变化中。譬如在美国,播音员和主持人并没有明确的分工与不同。他们认为:“我们使用播音员这个术语,因为其保持着一般的使用习惯且仍然适用于对广播行业工作的描述,但这一过时的术语最终将被取代。一个现代的演播者不可能再简单地播音。他娱乐他人,与他人交谈,报道新闻,并且提供情感的共鸣,很少用旧时期播音员那样的古板程式化的方式来陈述一个节目内容。”[1]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播音员”和“主持人”的身份区别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的工作方式和行为特征才是需要揭示的基本内涵。《中国播音学》曾对我国传统播音与主持人节目播音的现状做过以下分析(表0-1):[2]

表0-1 传统播音与主持人节目播音比较

虽然上述表格并没有列出“播音与主持”所有行为特征的可比项,但仍可以看出传统播音和主持人节目播音的重要区别是“播读”与“交谈”的不同。如果说“播读”“录播”是“单向传播”模式,那么“交谈”“直播”显然就是“双向交流”模式了。因此,“交流传播”应该是“主持”的基本内涵。

“主持”是从节目形态的变化中产生的传播行为,这种节目形态的显著特点就是双向交流。这就是它与传统节目“单向广播”模式的本质区别。传播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信息是共享的。有效传播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只有不断地调整“传”与“受”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达到共享的目的。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创造出“交流情境”,几乎是所有主持人和节目努力的方向。从这样的认识角度可以得到许多合理的解释,譬如,主持人所谓“人格化”“个性化”是由于真情交流的需要,面对不真实的人就不可能展开积极的交流;交流的情境是双向的,交谈总是在平等的“主客关系”中进行的;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流和团体互动一般都会有一个主持者,把这种交流形式引入广播电视,就必须有“主持人”,等等。

通过分析主持人节目的传播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主持人发挥的作用恰似这样的现代传播者。一方面,他作为“主人”(Host)需要提供大量的信息;另一方面,他需要调制整合各类信息,以便大家能够共同分享。由于被放在了社会交流的过程中,所以他不可能再照本宣科地转述稿件内容。1981年5月14日,美国著名电视新闻主持人克朗凯特访华期间曾应邀座谈,他在介绍工作经历和经验时说:“自从我开始从事这项工作以来(指从1952年以来,他主持报道了美国两大政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我就开始研究美国的政治历史,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每年都要重新编写几百页的有关资料。因为这是帮助我记忆的最好的方法。我把它称作案头书。这是一本活页厚书,有些页数的纸张由于年长月久,已经变黄了。我极少翻阅它。除非偶尔查阅过去的一些日期。因为在编纂这部‘作业’时,有关资料就在头脑里扎下了根,届时无须查阅,所需要的资料就会涌现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