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自评估报告

广东省第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自评估 报告

2014年底,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光明新区成功列入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近年来,广东省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部署要求,着力在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城镇化相关体制机制等方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