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图示

图12-7 广东省第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主要做法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积极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通道。试点地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系列部署,强化制度设计,进一步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通道。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开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惠州市实施“人才双十行动”“人才双高计划”“优秀外来工扎根工程”等措施,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地务工人员落户惠州,2013—2016年共引进22万人落户城镇。东莞市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入户信息办理平台,实现入户资料审核信息化提高入户办理效率,条件准入实行“即来即办”模式,符合条件要求的,当场审核、当场发放人才入户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资料的审核工作。深圳市光明新区设立8个居住证受理点,受理第二代居住证超过14万张,31个社区建立了居住登记受理点,实现居住登记90.9万人。

2.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东莞市测算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在12万元左右,剔除沉淀成本后,市民化人均成本约为9.4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支出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最主要的新增支出。该市建立起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基准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市财政在现行市镇税收分成的基础上,将镇街核定基本公共服务刚性支出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按不同档次由市财政分类全额进行补助,并将多项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纳入市镇财政的补助范围。深圳市光明新区测算出外来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约为144.7万元,并提出了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建议。

3.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广州市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由各区公办学校和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接收符合本区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将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惠州市实现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三网合一”等;创新推出了积分制入学、“电子教育券”“文化惠民卡”和城乡医保市级统筹等措施,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县(区)、不同群体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圳市光明新区推进基层文体设施向常住人口全面开放,累计开展文体惠民工程、公益电影、主题文艺专场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8400场,组织体育名教练进社区,提供青少年体育技能公益免费培训5000多课时,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异地务工人员公益性招聘活动,积极缓解就业需求。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东莞市纳入市PPP项目储备库项目12个,涉及投资总额407.16亿元。其中,银瓶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长安新河PPP项目和寮步镇香市科技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签约落地建设。深圳市光明新区依托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开展PPP模式实践,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PPP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采用“厂网一体PPP”项目将污水管网和治污设施打包11个子项目,建成后将提高污水搜集和处理效率。该区通过PPP项目公司政府出资49%,成交社会资本出资51%的股权结构设计,以资本运作模式做强做大区属国有企业,完善项目回报机制,提高项目运营吸引力,并积极探索TOT(存量水质净化厂)、O&M(存量或在建管网)、BTO(新建管网)、DBOT(新建水质净化厂)等新的运作模式。

2.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惠州市先后组建了市水务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和港务投资集团等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利用信托产品、企业债券等方式进行有效融资,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东莞市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的组建工作,政府出资50 亿元,撬动金融资本150 亿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大幅降低基金的综合成本;与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强化基金市场化、规范化运作。

3.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广州市加强与金融机构在融资、规划、财务顾问等多方面的合作,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支持新型移民社区建设,以社区金融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站带动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建成农村金融服务站83家。东莞市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性投资基金,累计取得国开基金8.32亿元,期限为15年、年化资金成本为1.2%,全部用于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该市还鼓励市属投融资企业市场化转型,立足自身实际,积极通过发行企业债、融资票据、开展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实现参与政府项目投资和促进自身发展的双重目标。

图示

图12-8 广东省城镇化试点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成果

(三)探索土地二次开发机制和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流通。(https://www.daowen.com)

1.探索创新土地二次开发机制。深圳市光明新区以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出发点,探索“整村统筹”模式,在塘尾社区先试先行采用片区统筹土地整备模式,通过拨付土地整备资金、留用土地、收益分成、物业返还等方式,探索一揽子解决社区现存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新路径,既让土地得到节约集约利用,又通过利益共享的模式,促进原农村的社会经济转型,形成空间利用集聚、土地价值量化、利益分配优化的共赢局面。该区还探索整村搬迁和集体土地置换的新模式,将红坳村整体搬迁,将社区集体工业区整体外迁,在解决好大项目用地的同时彻底改变了原城中村面貌,促进新区城市品质的提升。

2.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流通取得新突破。深圳市光明新区积极探索新区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流通有效路径,深入社区宣讲政策;完成石围社区“农地入市”项目的规划调整工作,制定了“农地入市”的出让方案。根竹园地块光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完成法定图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以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待项目建成后将由政府补贴社区进行物业回购,保障村民持续性收益。

(四)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

1.科学布局城市空间。广州市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建设了机场、港口、铁路等一批重要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珠江新城、天河智慧城、白云新城等重点功能区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抓紧土地储备、地下空间开发、配套公建设施,完善产城融合功能。惠州市在城市发展总体布局中,坚持组团式发展理念,避免城市发展“摊大饼”“摊小饼”等问题。中心城区实施“南进北拓、东西伸延”的城市发展战略,形成了惠城组团、惠阳—大亚湾组团、仲恺组团“一城三组团”的空间主体架构,推动惠州由“临湖沿江城市”向“沿江临海城市”转变。

2.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有序可持续发展。广州市积极挖掘北部山区特色小镇建设亮点,阶段性总结创建特色小镇的经验做法,促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北部山区特色小镇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建立推进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进行。

3.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光明新区逐步推进社区股份公司改革,厘清社区党委、社区股份公司的工作职责,将原来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部分社会治安、清扫保洁等公共事务支出统筹纳入区财政保障范畴。新区28个社区均成立居民议事会,并制定社区居民议事会议规则,保障居民议事会的高效运转。该区建成了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五)改革创新城镇化相关体制机制。

1.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广州市增城区作为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单位,目前已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正在抓紧推进市县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积极探索各类规划协同,加快实现生态环保、科教文卫、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多规融合”,逐步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最终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2.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广州市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建设和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助力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全覆盖,为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云服务。惠州市大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公共安全、智慧惠民应用等建设,探索推行标准先行模式,基本制定了智慧城市和试点领域建设标准,大大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