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象征性动作属于舞蹈的最高形式——鲁道夫·冯·拉班的舞蹈美学思想
第三单元 象征性动作属于舞蹈的最高形式
——鲁道夫·冯·拉班的舞蹈美学思想
鲁道夫·冯·拉班是匈牙利人,是著名的动作分析学家和中欧现代舞的先驱者。拉班的舞蹈美学思想立足于科学主义,他由于对舞蹈动作分析的杰出成就而被称为“现代舞蹈理论之父”。拉班留下了许多关于“动作理论”的专著,与舞蹈关系较为密切的有《舞蹈设计学》《舞台动作探究》《舞蹈和动作记录术原理》以及《现代舞蹈教育》等。郭明达是我国研究拉班动作理论的专家,对拉班动作理论的翻译、介绍做了大量的工作。笔者在攻读舞蹈硕士学位期间,曾听郭明达系统讲授拉班动作理论,本单元的材料来源主要是听课笔记和郭明达在《舞蹈》(1979年第3期)、《艺术广角》(1988年第6期)和《舞蹈艺术》(总第32期、35期)等刊物上发表的翻译、介绍文章。
郭明达认为,拉班对人体动作科学分析和艺术研究的主要贡献有:1.拉班认为人体动作可以被分为功能性动作和表现性动作两大类,包括舞蹈在内的表现性动作对外界事物缺乏明显的目的性。舞蹈训练也是表现性的动作,它并非“机械的”而是涉及人体活动和内心情绪历程的相互影响。2.拉班认为人体动作存在着固有的协调关系,舞蹈教育应关注人体动作协调的潜质与改造。同时,他认为人体动作由可以识别的共同要素(八大要素)构成,通过对动作构成要素的分析可以理解各种舞蹈动作的含义。3.拉班认为“纯舞蹈”是直接把感知、思想等内在因素转化为外部的活动,是一种象征意味的活动。这种活动由于体现了身心统一、灵肉一致而被认为是舞蹈艺术的最高形式。理解“纯舞蹈”动作的意义,在于对动作模式的敏感。4.拉班从其动作研究中发展了一套可以精确记录人体任何动作的符号。符号分为两类:一类称做“动作记录术”,记录动作样式及其时值;另一类称做“力效记录术”,记录动作的表现性要素。两类符号系统合用可准确记录任何动作。用郭明达的话来说:“拉班动作理论的核心,是理解通过动作显示的‘身—心关系’。他通过动作的力度内容和空间形式,伴随他的动作记录术,给予他一种了解人体活动的复杂而细致的分析研究。但拉班不只限于理解动作,而是通过运用来改造人类社会,使之与自然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