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斯舞蹈美学思想的逻辑关联梳理
1.关于舞蹈的“历史”研究,格罗塞告诉我们必须找到历史演进的“逻辑关联”。“逻辑关联”潜行于浩如烟海的史料之中,历史研究者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揭示出这个“逻辑关联”,并进而依据这个“逻辑关联”来结构历史。当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之时,他指的“当代”是那个历史研究者所处的时代。在相当一个时期,我们许多的学科研究是割裂着历史研究与理论研究的。比如许多艺术学科就以“史、论、评”的三分法来表述。在这里,“史”是指学科的历史演进,“论”是指学科的理论体系,“评”是指学科的实践取向。其实,科学的“学科史”必须体现出“逻辑关联”,而科学的“学科论”也不会没有“历史生成”。“评”的深邃性取决于对“史”的逻辑关联的认识,而“评”的思辨性取决于对“论”的历史生成的把握。对于艺术学科的整体构成,如果必须取“鼎足”之势的话,我倾向于以“史、论、术”来表述。在学科的“鼎足”构成中,“术”是最重要的一“足”。“术”的核心是艺术作品的“创作术”,这是艺术学科研究对象——艺术作品的生成活力和构成机理。与之相关联,艺术史的核心应是“创作术”的演进史,艺术论的核心则应是“创作术”的系统论。
2.由此而想到我们学科研究中“史”与“论”的关系。这通常有两个不同的表述:一个是“以论带史”,一个是“论从史出”。乍一看,这是“鸡生蛋、蛋孵鸡”“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但无论是从人类的知识累积还是从个人的知识获得来说,都是一个“双向建构”。只是个人的知识获得可以以人类的知识累积为基点,这就是所谓“站在巨人的肩上”。所谓“双向建构”,是指丰富充实的史料有助于理论能力的提升,而系统深邃的学理有助于“逻辑关联”的搜寻。在这个意义上,学理愈系统深邃,史料的呈现愈丰富充实;而史料愈丰富充实,学理的建构也会愈系统深邃。“双向建构”是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主张,指的是“对象向主体的呈现”和“主体对对象的发现”是一个“双向”建构的过程——既建构“对象”的丰富性又建构“主体”的深邃性。马克思主义主张“美学——历史”的方法论,说的是“美学”(逻辑关联)是“历史”向主体的有机呈现,而“历史”是“美学”(逻辑关联)化主体对对象的有机结构。
3.库尔特·萨克斯为了让读者认同自己所发现的舞蹈历史的“逻辑关联”,并从而确立自己的科学性,用了五分之二强的篇幅来申说这种“逻辑关联”。这种“逻辑关联”有自己的“逻辑起点”——它由两句话构成;其一,“舞蹈”是一切“艺术”之母;其二,“艺术”一词不能阐明“舞蹈”的全部内涵。这与恩斯特·格罗塞有显著的区别——格罗塞是把“舞蹈”作为艺术的一部分来探讨“艺术的起源”。他的思路简洁地表述就是“艺术起源于非艺术”,而“非艺术”指的是“实际活动”(功利活动);“非艺术”成为“艺术”就是“实际活动”失去了“实际”的品质,也即所谓“功利活动”的“去功利化”。但其实,格罗塞也注意到“原始舞蹈”具有高度“实际”的意义,比如“有助于性的选择和人种的改良”,比如训练“各个社会成分的一致有秩序的合作”——“人种改良”和“社会的合作”是“原始舞蹈”最重要的意义,这意义是“实际的”而非“审美的”。
4.萨克斯之所以认为“艺术”一词不能阐明“舞蹈”的全部内涵,其实就是我们很难在“舞蹈”(指“原始舞蹈”)中剥离开“实际活动”和“审美活动”。他尤其关注“舞蹈”所“打破”的种种“界线”,即“舞蹈打破了肉体和精神的界线,打破了沉溺于情欲和约束举止的界线,打破了社会生活和宣泄个人特性的界线,打破了游戏、宗教、战争与戏剧的界线,打破了一切由更高级的文明形成的各种界线……”萨克斯与格罗塞也有共同点,也即“当同一部落的人手挽着手一起跳舞时,便有一条神秘的纽带把整个部落与个人链接起来”。
5.当格罗塞强调“原始舞蹈具有高度实际的意义”时,萨克斯强调的是“舞蹈是拔高了的简朴生活”——而所谓“拔高了的简朴生活”,指的是“把舞蹈看成是与劳动项目无关的有节奏的活动”。萨克斯认为:定义“舞蹈”不可能比“有节奏的活动”更严谨;格罗塞的表述则是:作为“审美活动”的舞蹈,基于“规则的动作多”;所谓“规则的动作”,指的就是“某一个特别单位的有规则的重复”,而这就是“节奏”。也因此,格罗塞认为“舞蹈的特质是在动作节奏的调整”。并且指出:“这种节奏的享乐无疑深深盘踞在人体组织中。”这一点,萨克斯也看得很清楚:“我们的兽类祖先(类人猿)留传下来的舞蹈,是作为一种有节奏的、表现精力过剩和表现生活乐趣的必要手段存在于全人类之中……”萨克斯还提出“整个舞蹈可能起源于节奏结构的胚胎”,他认为“最初击打节拍的工具是顿地的脚——有时也用肘和膝来担任这个工作;为了修饰单调乏味的顿脚声,人们用手拍打身体其他部位以发出更为响亮的声音。这样,上臂、腰部、腹部、臀部和大腿都变成击打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