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小结

本章从礼、俗两个层面对大曲在宋元以降的发展、演化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具体得出四点认识:

其一,从宏观层面而言,宋元以降,礼乐大曲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明清之前,不论是汉人执政的赵宋王朝,还是辽、金、元三个少数民族王朝,均遵循西周以降的礼乐传统,在祭祀、朝会等礼的场合为用的雅乐大曲多为“变(或成)”的形态;明清时期在继承中有所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为:雅乐的结构体制不再以“变(或成)”为特征,歌辞出现了骚赋体句式,宴飨礼乐大曲吸收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时调俗曲,具有套曲体形式。

其二,唐俗乐大曲发展至宋,不仅未出现历史断层,而且有较高程度的发展。宋俗乐大曲由散序、靸、攧、排遍、袞等结构组成的音乐体制,是唐俗乐大曲结构体制向复杂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结果。宋俗乐大曲的歌辞为依曲调而作的“撰辞”,歌辞句式由齐言诗发展至长短句词,内容指向由抒情转向叙事,乐器组合更加丰富多样,主奏乐器由琵琶变为觱篥。

其三,宋代复古意识浓厚,对礼乐尤为重视,在音乐机构的设置和归属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就宋雅乐大曲而言,其先后隶属于太常礼院、大晟府、太常三个机构;俗乐大曲主要由教坊、云韶部、钧容直三大机构承载。不同的是,教坊不再是内廷机构,而是并归于太常,属于外朝政府机构,并典宴飨礼乐大曲与俗乐大曲,这是宋教坊机构与前朝最大不同之处。

其四,宋俗乐大曲音乐结构在不断复杂化和精细化之后,逐渐从乐人技艺、音乐结构体制和结构思维三个层面向套曲体音声技艺发展,演化成宋金杂剧、诸宫调、北曲套数、南戏等音乐形态。

注 释

[1].《孝经注疏》卷六,《十三经注疏》,第18页。

[2].《礼记正义》卷三七,第301页。

[3].《辽史》卷五四,第884页。

[4].《宋史》卷一二六,第2939页。

[5].《宋史》卷一三〇,第3037页。

[6].《宋史》卷一二六,第2942页。

[7].《宋史》卷一四二,第3351页。

[8].《宋史》卷一四二,第3355—3356页。

[9].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黄翔鹏文存》,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812页。

[10].《辽史》卷五四,第883页。

[11].《辽史》卷五四,第884页。

[12].《辽史》卷五四,第884页。

[13].《辽史》卷五四,第885页。

[14].《辽史》卷五四,第886页。

[15].[元]脱脱等:《金史》卷三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882页,第884页,第885页。

[16].[元]脱脱等:《金史》卷三九,第893页。

[17].《元史》卷六七,第1664页。

[18].《元史》卷六八,第1691—1692页。

[19].[清]岳浚纂修:《山东通志》(四)卷一《阙里三》,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6年,第5页。

[20].《元史》卷七一,第1768—1769页。

[21].《明史》卷六一,第1500页。

[22].《清史稿》卷九四,第2732页。

[23].项阳:《以〈太常续考〉为个案的吉礼雅乐解读》,《黄钟》2010年第3期,第109页。

[24].《明史》卷六一,第1499—1500页。

[25].《明史》卷六一,第1513页。

[26].《律吕精义》,第1159页。

[27].《明史》卷六一,第1503页。

[28].[清]侯心斋:《律赋约言》,程祥栋:《东湖草堂赋钞》初集卷首,清光绪三年(1877年)安怀山房刻本。

[29].根据下文研究,宋代以“攧”“靸”“袞”等为结构体制的俗乐大曲虽然在南宋、金、元时期依然有所传承,但已经开始全面向诸宫调、杂剧等套曲体音声形式演化,诸宫调、杂剧等可看作是大曲的衍化形态。同理,明清时期宫中具有套曲体的宴飨礼乐,亦可看作是大曲的衍化形态。本文称其为宴飨礼乐大曲的新形式,一则是体现宴飨礼乐大曲发展的继承性,再则是突出这种宴飨礼乐大曲与前朝的不同。

[30].《明史》卷六三,第1574页。

[31].《明史》卷六三,第1575页。

[32].《清史稿》卷九八,第2875—2876页。

[33].《海上蟠桃之曲》工尺谱见《御制律吕正义后编》卷四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译谱见附录。

[34].《清朝通典》卷六三《乐一》,《万有文库》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

[35].罗明辉:《清代宫廷燕乐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第58页。

[36].万依,黄海涛:《清代宫廷音乐》,中华书局香港分局、故宫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1985年,第43—44页。

[37].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第812页。

[38].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第821页。

[39].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第813页。

[40].[南宋]洪迈:《容斋随笔》,《笔记小说大观》(第六册),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187页。

[41].郭绍虞:《宋诗话辑佚》,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89页。

[42].《碧鸡漫志》卷三,第79页。

[43].《梦溪笔谈》卷五,第222页。

[44].《全唐诗》卷四五一,第5091页。

[45].《全唐诗》卷一九九,第2057页。

[46].《全唐诗》卷七三五,第8396页。

[47].《碧鸡漫志》卷三,第77页。

[48].《高丽史·乐志》所载“唐乐”的来源与性质等相关研究,可参见吴熊和《高丽唐乐与北宋词曲》(《吴熊和词学论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76页),王小盾、刘玉珺《从〈高丽史·乐志〉“唐乐”看宋代音乐》(《中国音乐学》,2005年第1期,第48—57页)等著述。

[49].《宋史》卷一二九,第3019页。

[50].[北宋]徐兢:《宣和奉史高丽图经》,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85页。

[51].[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360页。

[52].王小盾:《〈高丽史·乐志〉唐乐的文化性格及其唐代渊源》,《域外汉籍研究》(创刊号),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期。

[53].〔朝〕成伣等:《乐学轨范》卷四,汉城:亚细亚文化社影印,日本名古屋蓬左文库藏本,1975年。

[54].王国维:《唐宋大曲考》,第704页。

[55].[南宋]张炎:《词源》,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唐宋元编),第207页。

[56].《宋史》卷一四二,第3349—3361页。

[57].《碧鸡漫志》卷三,第81页。

[58].[清]凌廷堪:《燕乐考原》,《燕乐三书》,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6页。

[59].夏野:《中国古代音阶、调式的发展和演变》,《音乐学丛刊》(第一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1年,第42页。

[60].《碧鸡漫志》卷三,第78页。

[61].当然,我们认为唐俗乐大曲辞为采诗入乐之“集辞”性质,是就盛唐规范成熟的大曲而言,不排除其在形成之初,或者说未经规范之前为杂言长短句形式。任二北曾指出:“从《乐府诗集》所载盛唐大曲之辞五套以观,皆用五七言绝句以组成,几疑唐大曲无不用声诗者,并无长短句辞,彼唐宋两代大曲之别,或即在此。今即得敦煌之此一卷,乃知其不然。如《斗百草》《阿曹婆》及此卷以外之《苏幕遮》,皆以长短句辞为大曲也。”(《敦煌曲初探》,第51页)虽然任先生指出了所谓“杂言大曲辞”的存在,但应明白《斗百草》《阿曹婆》《苏幕遮》三曲大体产生于盛唐以前,依然保留有语言俚俗的民间特色,因此,从发展上看,它们为唐俗乐大曲形成之初的形态,或尚未经乐人规范形成特定音乐结构体制的成熟的大曲形态。它们的结构虽或以“第一”“第二”等以示其序,但均无散序、破等结构称谓,如《阿曹婆》结构为“第一”“第二”“第三”,此或许正是它们为大曲形成之处形态的表现。又,王昆吾认为“大曲曲辞同摘遍曲辞的关系,常常体现为先有曲子辞,然后这些曲子辞才编入同名大曲”,并据此考证“至少有十一种唐大曲采用了杂言歌辞形式”,即《玉树后庭花》《苏莫遮》《甘州》《柘枝》《三台》《抛球乐》《倾杯乐》《感皇恩》《破阵乐》《斗百草》和《阿曹婆》,因为除《斗百草》和《阿曹婆》两曲杂言歌辞成套外,余下九首均为杂言只曲(《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第187—196页)。笔者认为,只曲与同名大曲并不存在对应的摘遍关系,乐人可以在只曲的基础上创作同名大曲,而其原来只曲同样存在,也就是说同名大曲与只曲是并行不悖地存在的。同样,乐人亦可以将大曲摘遍,然后再进行填词创作,此时可以填成齐言,亦可以填成杂言,大曲《水调》在唐为齐言,于宋为杂言,正是此种情形之反映。以上均不能表明有杂言只曲存在必然意味着同名杂言大曲的存在。再者,大曲辞虽采诗入乐,但仅选择其“歌辞”入乐,而并非将其歌辞和曲调同时纳入大曲的音乐体制,若如此,《水调》大曲十一遍歌辞源于十一首不同的诗作,则意味着《水调》为综合十一首曲调组成,情况显然不可能如此。因此,我们不能因《甘州》《柘枝》等有杂言只曲存在,即认为同名大曲为杂言形式。

[62].参见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第183—184页。

[63].《宋史》卷一四二,第3349页。

[64].《宋史》卷一四二,第3360页。

[65].《乐书》卷一八八《乐图论·云韶乐》。

[6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84页。

[67].《文献通考》,第1284页。

[68].六幅宋墓壁画所刻为大曲内容,主要依据考古学界以及廖奔等人的研究。大曲是多段体的综合性歌舞艺术,其多段体的性质只有在时间中展演才能表现出来,壁画图像不能体现时间的流动,因此,严格地说,这些壁画很难断定就是大曲性质。因为,这样的乐队既可以演奏大曲,也可以演奏小曲,亦可以为杂剧伴奏。但从时代背景以及与大曲器乐组合的文献记载看,它们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因此,将其判断为大曲石刻亦不无可能。

[69].宿白:《白沙宋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57年,第21—22页。

[70].廖奔:《广元南宋墓杂剧、大曲石刻考》,第25—35页。

[71].河北省文物工作队:《河北井阻县柿庄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2年第2期,第36页。

[7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平定宋、金壁画墓简报》,《文物》1996年第5期,第1—15页。

[73].参见廖奔:《宋辽金大曲图考》,第45—53+96页。

[74].《宋书》卷二一,第603页。

[75].《词源》,第205页。

[76].[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〇《妓乐》,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唐宋元编),第125页。

[77].《宋史》卷一六四,第3882—3883页。

[7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869页。

[79].《宋史》卷一六一,第3768页。

[80].《文献通考》,第497页。

[81].郭声波认为宋改太乐、鼓吹二署为局,与避英宗赵曙讳有关,参见《宋朝官方文化机构研究》,成都:天地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82].《宋会要辑稿》,第2868页。

[83].《宋史》卷一六四,第3884页。

[84].《宋史》卷二〇:“(崇宁四年八月)辛卯,赐新乐名《大晟》,置府建官。”(第375页)。关于大晟府机构设置的时间,学界有二说:其一,崇宁二年(龙建国《大晟府与大晟府词派》,《文学遗产》,1998年第8期);其二,崇宁四年(卫亚浩《宋代乐府制度研究》,首都师范大学2007届博士论文,第158—161页)。黎国韬认为“崇宁二年是大晟府最初出现的时间,那时它还在太常辖下;崇宁四年是大晟府脱离太常,且置府建官,真正独立的时间”。(黎国韬:《先秦至两宋乐官制度研究》,第207页)此说较为公允。

[85].《文献通考》,第499页。

[86].《宋史》卷一二九,第3002页。

[87].《宋史·乐志》载:“(宣和)七年十二月,金人败盟,分兵两道入,诏革弊事,废诸局,于大晟府及教乐所、教坊额外人并罢。”(第3027页)《宋会要辑稿》“大晟府”条:“(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罢大晟府并教乐所。”(第2873页)

[88].《宋史》卷一四二,第3351页。

[89].《宋史》卷一四二,第3356页。

[90].《宋史》卷一四二,第3347—3348页。

[91].《宋史》卷一四二,第3358页。

[92].《宋史》卷一六二,第3806页。

[93].《宋史》卷一六二,第3806页。

[94].《宋史》卷一六四,第3885页。

[95].《宋史》卷一四二,第3358页。

[96].张国强《宋代教坊机构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4届博士学位论文)、汪洋《宋代五礼仪式音乐研究》(河南大学2005届硕士学位论文)对此有研究,可参。(https://www.daowen.com)

[97].《乐书》卷一八八《乐图论·教坊部》。

[98].《宋史》卷一四二,第3349页。

[99].《宋史》卷一二一,第2841—2842页。

[100].《宋史》卷一四二,第3348页。

[101].[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唐宋元编),第109页。

[102].《梦粱录》卷三,第121—122页。

[103].《宋史》卷一四二,第3347页。

[104].《宋史》卷一四二,第3349页。

[105].岸边成雄、黎国韬认为是云韶部([日]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的研究》(下册),第700页;黎国韬:《古代乐官与古代戏剧》,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杨荫浏、张国强认为是大曲部(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414—415页;张国强《宋代教坊机构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4届博士学位论文,第34页);阴法鲁认为宋教坊四部为坐部、法曲部、鼓笛部和龟兹部(《唐宋大曲之来源及其组织》,第17页)。

[106].黎国韬曾指出,教坊进入太常以后,因具有政府机构的性质,云韶部之内廷音乐不便统辖,因此,云韶部被从教坊中分出,成一独立机构,其罢废大约在北宋后期(《古代乐官与古代戏剧》,第72页)。另,卫亚浩亦认为“云韶部存在的时间至少可以延至北宋末期”(《宋代乐府制度研究》,第180页)。本文从此说。

[107].《宋史》卷一四二,第3359—3360页。

[108].丘琼荪:《燕乐探微》,第77页。

[109].王国维:《唐宋大曲考》,第691页。

[110].《宋史》卷一四二,第3359页。

[111].《都城纪胜》,第113页。

[112].《梦粱录》卷二〇,第125—126页。

[113].《宋史》卷一四二,第3360—3361页。

[114].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第836页。

[115].《宋史》卷一四二,第3361页。

[116].《宋史》卷一四二,第3359页。

[117].《山东通志》(四)卷一一《阙里三》,第5页。

[118].项阳:《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第7页。

[119].《梦粱录》卷二〇,第127—128页。

[120].《碧鸡漫志》卷三,第77页。

[121].《姜白石词校注》,夏承焘校,吴无闻注释,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8页。

[122].郭威:《曲子的发生学意义》,第100页。

[123].项阳:《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在籍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第6—14页。

[124].张咏春:《中国礼乐户研究的几个问题》,第91页。

[125].[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始厘而二之。”[元]夏庭芝《青楼集》:“唐时有传奇,皆文人所编,犹野史也,但资谐笑耳。宋之戏文,乃有唱念,有诨。金则院本、杂剧合而为一。至我朝乃分院本、杂剧而为二。”(引文分别见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唐宋元编),第436页,第469页)。胡忌认为“金元院本在本质上与宋杂剧是几乎相同的”(《宋金杂剧考》,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页),本文从其说。

[126].王国维认为“官本杂剧段数”用大曲者一百有三,共涉及大曲二十八(《宋元戏曲史》,第527—531页),笔者通过稽考“官本杂剧段数”发现,《三教安公子》和《普天乐打三教》应亦为用大曲之杂剧,因为《安公子》,《教坊记》大曲目下已有之,《普天乐》,《宋史·乐志》所载宋太宗亲创十八首大曲中有南吕宫《平晋普天乐》,故“官本杂剧段数”用大曲者总数为一百有五,共涉及大曲三十。

[127].王国维:《戏曲考原》,第656页。

[128].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533页。

[129].《梦粱录》卷二〇,第125页。

[130].《文献通考》,第1288页。

[131].《乐书》卷一八五《乐图论·俗部》。

[132].[南宋]周密:《武林旧事》,《笔记小说大观》(第九册),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191页。

[133].《武林旧事》卷四,第169页。

[134].《梦粱录》卷二〇,第125—126页。

[135].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516页。

[136].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479页。

[137].《旧唐书》卷二九,第1072页。

[138].《教坊记》,第11页。

[139].《梦粱录》卷二〇,第126页。

[140].《东京梦华录》卷七,第105—106页。

[141].[南宋]程大昌:《演繁露》卷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2].[北宋]朱彧:《萍洲可谈》卷三,《守山阁丛书》本。

[143].廖奔:《中州出土北宋戏曲文物论考》,《戏曲研究》(第十八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年,第179页。

[144].刘晓明:《杂剧形成史》,第300页。

[145].[南宋]周密:《癸辛杂识》,《唐宋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72页。

[146].赵义山:《元散曲通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9—40页。

[147].[元]芝庵:《唱论》,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唐宋元编),第461页。

[148].李昌集:《中国古代散曲史》,第41页。

[149].李昌集:《中国古代散曲史》,第47页。

[150].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第309页。

[151].刘永济:《宋代歌舞剧曲录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9页。

[152].《都城纪胜》,第115页。

[153].《梦粱录》卷二〇,第127—128页。《梦粱录》与《东京梦华录》所载内容大体相同,但关于缠令、缠达以及“凡唱赚”一句文字有出入,笔者认为,缠令、缠达的文字应以《都城纪胜》为准,而“凡唱赚”一句则以《梦粱录》为准。

[154].[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续集》卷七《文艺类》,中华书局影印《四库全书》本,1963年。

[155].李昌集:《中国古代散曲史》,第47页。

[156].关于“赚”在音乐节拍上的特点,以及“赚”与“唱赚”的区别,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37页)有论述,可参。

[157].傅雪漪:《“缠达”非“转踏”》,《戏曲研究》(第十八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年,第203—204页。

[158].《东京梦华录》,第110页。

[159].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512—513页。

[160].李昌集:《中国古代散曲史》,第50页。

[161].李昌集:《中国古代散曲史》,第55页。

[162].傅雪漪:《“缠达”非“转踏”》,第203—204页。此外,刘崇德据北宋刘攽《中山诗话》“近世乐府为繁声加重叠,谓之缠声。促数尤甚,固不容一倡三叹也”认为,“缠令、缠达之‘缠’乃是出于‘缠声’这一音乐体式”(刘崇德:《燕乐新说》,合肥:黄山书社,2003年版,第368页)。依本文观点,此说亦不足取。

[163].吴钊:《宋元古谱“愿成双”初探》,《音乐艺术》1983年第3期,第1—10页;杨善武:《宋代唱赚〈愿成双〉谱新译》,《中国音乐学》2011年第1期,第15—27页。

[164].《碧鸡漫志》卷三,第79页。

[165].《梦溪笔谈》卷五,第222页。

[166].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第335页。

[167].《碧鸡漫志》卷三,第80页。

[168].《碧鸡漫志》卷三,第77页。

[169].《姜白石词校注》,第8页。

[170].[南宋]周密:《齐东野语》,《唐宋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87页。

[171].关于唐代《霓裳羽衣曲》段数,可参见秦序:《〈霓裳羽衣曲〉的段数及变迁——〈霓裳曲〉新考之二》,《中国音乐学》,1992年第1期,第60—70页。

[172].〔法〕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97页。

[173].王次炤:《音乐美学新论》,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7—8页。

[174].《碧鸡漫志》卷一,第52页。

[175].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第283页。

[176].郭威:《曲子的发生学意义》,第224—231页。

[177].任半塘:《唐声诗》(上),第336页。

[178].任二北:《敦煌曲初探》,第52—53页。

[179].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话本中不同曲调的出现是故事中主人翁的创作,曲调本身是故事情节的一部分,类似现在电影音乐中的画面内音乐。如《清平山堂话本》所载话本《简帖和尚》中的《望江南》《南柯子》《踏莎行》等曲牌音乐,均为故事中人物所填词创作,其既为话本中的音乐,也是故事情节的有机组成。

[180].《碧鸡漫志》,第77页。

[181].肖鹏:《〈乐府雅词〉四题》,《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第38页。

[18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3年,第11页。

[183].项阳,张欢:《大曲原生态遗存论纲》,第30—36页。

[184].孟繁树:《中国板式变化体戏曲源流研究·引言》,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第3页。

[185].王次炤:《音乐美学新论》,第7—8页。

[186].蒲亨建:《传统、现代的完美结合与逻辑延伸——现代京剧唱段“乱云飞”的艺术、历史价值再认识》,《探赜索隐——中国音乐形态学新论》,成都:巴蜀书社,2009年,第343—347页。

[187].《唱论》,第463页。按:学界多认为《唱论》中的“四十大曲”指的是宋教坊四十大曲,笔者认为可能是指元杂剧和诸宫调,详见拙文《芝庵〈唱论〉之“四十大曲”考辨》(待刊)。

[188].《曲律》,第80页。

[189].[清]刘廷玑:《在园杂志》,《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94页。

[190].[清]李渔:《闲情偶寄》,俞为民,孙蓉蓉主编:《历代曲话汇编:新编中国古典戏剧论著集成》(清代编第一集),合肥:黄山书社,2008年,第259页。

[191].[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23页。

[192].[清]李斗:《扬州画舫录》,《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57页。

[193].王国维:《戏曲考原》,第632页。

[194].[北宋]苏轼:《东坡志林》,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6页。

[195].[明]王阳明:《传习录》,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2页。

[196].《魏书》卷一〇九,第2828页。

[197].陈中凡:《从隋唐大曲试探当时歌舞戏的形成》,《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64年第1期,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