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即中等阶段非职业或师范学校所设施之教育。此在国外大别为欧洲型与美国型。欧洲型以德法二国为代表,多以设施高级的普通学科或研究一般文化为主,例如战前德国的文科中学校注重古典文学,实科中学校注重近代语与科学,德意志中学校则注重德国文化之研究。德国中学校分为六年制及九年制两种,九年制的中学系由修毕基本学科后不愿留在小学校高级部毕业者提前升入。法国中学校的修业年限一律为七年;毕业考试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Baccleure'ar;故两者之毕业程度均高于美国的中学校,约等于其大学之二年级。美国型的中学校却与欧洲型有别,系以扩大及加深小学校所设施的课程为主。其修业年限在一九一〇年以前为四年,而紧接于八年制小学校之后。一九一〇年后,中小学的修业年限,全国大多数始改为六—三—三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惟至今各地方仍有少数采行六—六,六—四—二,六—二—四,七—二—三,五—三—四各种学制者。无论欧洲型或美国型中学校,除上述各自的目标外,均以准备升学为另一目标。

我国现行的中学校三—三制,无疑是取法于美国。查我国中学校规程所规定者,“中学为严格训练青年心身,培养健全国民之场所”,依照中学法第一条之规定,以实施下列之训练:(一)锻炼强健体格,(二)陶融公民道德,(三)培养民族文化,(四)充实生活知能,(五)培养科学基础,(六)养成劳动习惯,(七)启发艺术兴趣。这也与美国中学校的目标无甚出入。我以为初级中学仍可依此目标,将小学校的课程扩大和加深,俾局部的未来公民一方面可以提高水准,他方面还可对其未来的生涯为更明智的选择。至高级中学若仍继续此一目标,再作一度圆周式的训练,似乎没有其必要,倒不如直截了当,明定为专作升学的准备;盖大学校程度之提高,首须提高中学学生的程度,此一目标固有积极推进之必要也。日本向有的高等学校,殆专为考升中学的准备,其训练之严格,遂使其过去的帝国大学水准提得相当高。我国文字原较他国为难学,而在此过渡时期,大学校之研究参考,也不能不利用他国语文,故志愿升入大学文法商等学院者,其对于本国文或外国文的基础必须在此阶段切实加强;又我国的科学环境远逊美国,志愿升入大学理工医农等学院者,对于科学基础更须预为奠立。凡此种种学科,与其在大学校初年级补授,无宁在高级中学分科积极准备之为便利与有效,今后专作升学准备之高级中学,训练须特别严格,设备师资尤须加强,借此为大学校一面准备,一面选择其未来的入学生,使不适于研究高深学问之人经过每一学期或学年的严格淘汰,得以及早转入职业之途,既不使大学校滥收学生,亦可免无数青年耗废多年的时力,枉作考升大学的准备。此项高级中学的修业年限究应为二年或三年,尽可有伸缩的余地,俾天才生有提早一年考入大学的机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