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二元思维”的界定

一、民办高职院校“二元思维”的界定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概括和间接反映。它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规律关系。思维的普遍性体现在它拒绝了一类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反映了它们共同的本质特征。根据这一原则,我们认为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是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个人实践和对民办办学特殊现象的特殊认识而凝聚起来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思想。

(一)什么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

思维影响行为,行动折射思维。所谓民办高职“二元思维”是指,由于国家教育政策对民办教育的规定导向,民办高职院校需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3]办学,其办学路径是自筹资金、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由此催生出两个思维模块:一个是办学公益性思维,即办学服务社会,实现社会效益;另一个是经济思维,即如何筹措充足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质量。换句话说,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是举办者的办学主观能动性与民办范式下的办学现象的辩证结合,其核心是民办办学的“效益思维”。“效益思维”中的“效益”指的是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两个“效益”就是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恩格斯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4]因此,要认识民办高职“二元思维”,就应该研究其内核结构的相互作用关系。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内核结构要素包含“两服务、一坚持”,即“办学服务社会、经费服务办学,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民办高职“二元思维”内核结构的两个思维模块形成有机组织,互为一体、相互联系,各成体系、相互支撑,充满着辩证关系。

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两个思维模块的相互关系如下。

1.合作

两个思维模块之间具备统一的认识和规范,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采用一种有机联合行为应付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阻碍,完成一致的既定目标。“办学服务社会”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核心理念。“经费服务办学”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保障办学的根本路径和方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首要要务。“办学服务社会”“经费服务办学”和“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机理合作的三角形互通、互惠、互利的支持要素。

2.依存

两个思维模块均具有合作依赖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相互作用空间上的最佳配合距离,时间上的准时、有序合作等都有其依存的条件。当然,两个思维模块的依存需要外部条件支撑,如必要的办学资源(管理机制、生源规模、师资水平、教学设备、文化氛围等)、相应的教育政策引导、区域经济发展的导向、地方政府支持、人才市场需求和行情标准。充足的办学资源和外在条件是两个思维模块中视对方为己的依存与合作能顺利进行的基础。两个思维模块的依存环境和氛围是民办高职“二元思维”构成要件的基础和保障。

3.相互依存

两个思维模块不可分离、相互依靠、相互信赖的合作态势固化坚定,创造相互理解与支持的良好气氛是有效合作的重要前提。两个思维模块的相互依存性是相互作用的变量之一,例如,举办者需要以经济的眼光、市场的视阈来设计、安排、处理办学内外的一切问题,同时,需要办学的社会效益来支持,包括社会认同。办学需要赢得社会赞誉,而社会的认同和赞誉则是由办学特色、办学质量、办学效益来实现的,其背后需要强有力的办学经费支撑。只有两个思维模块相互依存,民办高职“二元思维”在办学初始和过程中才能发挥自有的功能作用,创造出理想的标志性成果。

“任何一个正确的理论认识都是对某一客观事物的某种程度或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的本来面目的反映。”[5]民办高职“二元思维”是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在民办教育政策框架中运作及市场经济中实践的反映,是民办高职院校在举办过程中面对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接的压力及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经济风险挑战的反映,是民办高职院校为解决办学服务社会与经济创收服务办学两项主体任务凝练出的办学思维模式,是民办高职院校在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框架内、民办办学体制的影响和约束、办学外部环境与内部教育管理实际的融合、长期办学实践的体验等要素中凝练出的理论概括。它是民办高职院校的举办者和经营者长期的民办办学实践、探索和研究的智慧结晶,更是其办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当然,“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6]。所以,民办高职“二元思维”依赖于实践,受实践检验。

(二)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特征

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从办学的现实条件出发,追求“办好学校”的信念,适应社会需要,以人为本,以市场为导向,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审视和设计学校的发展道路,引领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方向,创新学校管理策略和措施。其基本特征如下。

1.针对性

任何思维都有其原始的针对性。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有其内在的适应范围,具有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的现实和规律所产生的原始思维的针对性。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是对民办高职院校在整合外部环境和内部教育实践以及长期办学实践经验中凝聚起来的办学态度和民办职业教育理论的总结。它直接、积极地引导和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https://www.daowen.com)

2.概括性

民办高职院校“二元思维”的形成是指民办高职院校的发起人和经营者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有一定认识的现象。这一认识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普遍性,孕育了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理念。他们不断改革和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行为规范,使学校沉淀出既符合民办办学文化,又符合职业教育法规、依法办学理念的办学理念,高职院校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好思想准备。

3.客观性

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是对民办高职院校发展的客观现象的本质或特征的整体认识、理解和解读,有其相应的客观认识深度和广度。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内部治理和流程管理、人才培养水平和规格,都要保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度契合的思想,努力为社会服务,培养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4.逻辑性

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诠释了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现象的信息内容,体现了其作为抽象理论认识的概念,其核心思想的探讨和概括遵循一定的规律,具有一定的形式和内容,并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而组织者和经营者坚信,只要我们遵循并坚持以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为办学指导思想,就能取得与外部需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一致的优质标志性办学成果。

(三)民办高职“二元思维”的办学原则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和发展中的本质、必然和稳定的联系。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遵循现代职业教育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规律,坚持和促进自身办学发展的原则,并构建了一条办学路径。

1.公益原则

民办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办学服务社会,加强教育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的优势,坚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加强学生职业素质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和专业知识,使学生的职业心理健康发展并成为国家建设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2.经济性原则

一是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支持积极开拓多种筹资渠道,筹集一定的办学资金,以保证正常办学活动的需要,保证办学质量水平;二是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从经济角度设计、制定和管理办学资源,如办学场所、教学设备、师资水平、学生数量和质量、教学网络智能化规范、后勤保障、管理水平。坚持办学的经济原则是发展办学“二元思维”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解决办学过程中一切问题的出发点。

3.自主性原则

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主张坚持自主办学原则是国家教育政策赋予民办高职院校的权力。民办高职院校享有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并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社会责任办学,服务社会;坚持独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内部运作顺畅;坚持独立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独立规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实行公开民主的校务管理;坚持优良的办学质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自主办学原则也是民办办学的基本要求——根据每所学校的办学能力、办学规模和办学属性,自主管理和发展学校的一切。

4.服务性原则

民办高职院校的“二元思维”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公益办学,转变教学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注重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注重师德修养,提高办学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质量,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参与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技术工人和一线建设者。办学为社会服务是民办高职院校“二元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民办高职院校的一切办学行为都以“办学为社会服务”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