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旅游标识——从武大校门损坏说起

案例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 旅游标识——从武大校门损坏说起

一、案例(材料)简介

2020年6月6日凌晨2时16分许,“国立武汉大学”牌坊被一水泥罐车冲撞,局部受损。事发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文物部门三级联动,在武汉大学和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的配合下,迅速展开调查和文物受损鉴定,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启动文物修复工作

经核实,事故原因系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一辆水泥搅拌车前往湖北省妇幼保健医院打混凝土时,为图方便,司机欲从劝业场路绕道医院后门,在驾驶过程中导致车辆罐体顶端与“国立武汉大学”牌坊下沿相撞,造成文物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车辆和驾驶人,管控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目前,肇事司机和涉案公司负责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肇事车辆已被暂扣;肇事司机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因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被依法刑事立案。

“国立武汉大学”牌坊位于武汉市武珞路和珞珈山路交汇处,建成于1937年,坐东北朝西南,四柱三门钢筋混凝土冲天式,琉璃瓦顶,正面横书“国立武汉大学”,背面阴刻篆书“文法理工农医”,是进入武汉大学的引导标志,2001年作为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的组成部分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水泥罐车自背面冲击,牌坊主体横梁中下部出现一豁口,钢筋裸露;部分面层脱落,背面较为严重,脱落面呈不规则三角形,底宽2.3米,高约1米,“理”字全部脱落,“法”“工”两字局部脱落。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武汉大学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文物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武汉市政府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就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研究。目前,在文物部门的现场指导下,武汉大学及时采取临时性支护措施,保护受损文物本体,并搭建安全通道,设置临时性交通警示标识,确保行人车辆安全;环卫部门第一时间对掉落的残损构件进行收集、整合,并单独存放,为后期修复老牌坊保留了尽可能多的原材料、原构件。

资料来源

陈飞.“国立武汉大学”牌坊受损事件妥善处理文物修复工作启动[DB/OL].http://www.ncha.gov.cn/art†6/8/art_722_161155.html,国家文物局官网,2020-06-08.

二、案例(材料)点评

(一)适用范围

本案例适用于“旅游法规”课程第四章“旅游资源及产品保护”的第一节“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资源保护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前提,旅游资源保护的制度设计涉及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开发与保护两种境遇。

(二)党史教育元素

1.2017年4月,习近平在考察广西合浦县汉代文化博物馆时再次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要增强文化自信,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2019年8月,习近平在甘肃考察时,专程前往敦煌莫高窟。那一次,他鲜明地提出:“保护好我们的国粹”,“讲好敦煌故事”,“只有充满自信的文明才能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包容、借鉴、吸收各种文明的优秀成果”。

2.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北京察看玉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展览和河堤遗址。他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三)课程思政教学目标

1.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凭借,保护好旅游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有不同的保护方法,出台法律是每个保护方法得以实现的保障。旅游资源保护既有专项立法,更多的是按照旅游资源的类型分门别类或者以某个综合保护区为单位,设立相关法律或条例。

2.建设文化与旅游强国是强国梦的重要一环。通过案例学习学生意识到保护文化和旅游资源的重要性,对相关保护法律应心存敬畏,并能利用相关法律知识积极投入到我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保护过程中。

(四)相关教学经验以及学生反馈

列举文化旅游资源受损的一些典型案例,并还原旅游纠纷案例的处理全过程,从中理出案例发生原因、处理理由,进而上升到一般意义上旅游资源法律保护。旅游资源在旅游主客体关系中处于弱势,在司法中要得到格外保护,不得事发后互相推诿,没有承担方。

学生通过学习认为对旅游客体资源的保护一定要严格遵照法律来执行,不能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利己心态;后续的法律修订应在相关条文中增加见证者或目击者举报义务等相关条款,从而提高法律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