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第六十五条 【内部控制】

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依法经营,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经营机构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其期货经纪业务、期货做市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反洗钱制度。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期货经营机构内部控制和防范利益冲突的规定。

【立法背景】

“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s)及其相关规则是英美衡平法中重要的法律原理。利益冲突的核心是受托人利益与委托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基于这种利益冲突,产生了平衡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原理。在代理关系、信托关系等法律关系中,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任和信赖,法律通常赋予受托人以信义义务。这种义务超出了普通法中关于一般注意义务的要求。例如,负有信义义务的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时,应充分、及时披露利益冲突的情形。信义义务不允许受托人将委托人置于一个与自己职责或利益相冲突的地位。

一般而言,利益冲突的根源有如下几个方面:[8]第一,施加不当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能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从事不符合客户最佳利益的交易活动。这些经济诱因既可能来自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也可能来自要求金融机构给予优惠待遇的客户。第二,客户信息的滥用。由于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可以接触众多客户的私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金融机构就有可能利用私密信息来谋取非法利益。第三,职务上的冲突。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可以兼任多种职务,同时从事多种业务活动。例如,由于在各个职能部门任职,因而需要参加不同的报告会以及参与需要保持独立的业务活动等。这些因素的存在既可能对相关客户造成损失,也可能使与这些有关的客户利益受到影响。第四,违背忠实义务。个别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客户利益之上,或者将此客户的利益凌驾于彼客户的利益之上,或者从根本上漠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这些冲突原因也同样体现于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的投资服务关系之中。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期货经营机构由于各业务之间产生的冲突是多样的,在现实中这些冲突就表现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混合操作、挪用资金、不当劝诱、过度交易等。[9]如何对其进行规制或者控制就极为重要。一般而言,内部控制是指一系列政策、规则、制度、措施、程序、方法等因素的总和。这些因素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动态运行体系。这些制度主要在于规范和约束金融机构的行为,从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一种控制机制。随着综合性金融机构业务的发展,国际自律组织和各国都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于利益冲突的规制已经形成了较为体系化的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合法合规经营,防止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财产安全,保证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https://www.daowen.com)

【条文解读】

一、期货经营机构内部控制和防范利益冲突的意义

期货经营机构作为商事主体和营利组织,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诚实守信,尽到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以自己的业务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但是对期货经营机构自身而言,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和天然驱动力。处于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等经营优势的期货经营机构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损害客户权益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因而必须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利益冲突。

二、期货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的含义

期货经营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期货经营机构为了保证其各项业务的规范运作,实现其既定的工作目标,防范出现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控制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控制程序、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文本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指期货经营机构的内部组织、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文本制度是指期货经营机构为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防范风险而制订的一系列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和各项措施的总称。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应遵循健全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制定内部控制文本制度应遵循有效性原则、权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主要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监督部门与执行部门分开,直接的操作人员与直接的控制人员适当分开。

三、期货经营机构混合操作的禁止

混合操作是指具有综合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等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等业务不加以区分、混合地进行操作的行为。这种行为源于金融机构同时具有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等多种业务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混合操作损害了客户利益,破坏了公平交易秩序,这是混合操作的危害性所在。为了遏制和预防这种行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均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利益冲突进行规制,包括资产隔离、业务分开、记录保存、定期检查等。期货经营机构应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各自的用途和资金划拨的严格控制程序。

四、期货经营机构的反洗钱规定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为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根据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10]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并根据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反洗钱审计机制等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建立与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搭建反洗钱信息系统,设立或者指定部门并配备相应人员,有效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关联规范】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