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责任】
期货交易场所对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期货交易场所非重大过错免责的规定。
【立法背景】
本条将相关司法实践确定的原则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了交易所非重大过错免责原则,与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保持一致。
【条文解读】
期货市场具有复杂性、不可预见性特点,期货交易所作为风险输入性组织,应当被豁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容易导致期货交易所在履职时面临较多的约束条件,失去风险处置中的灵活性与及时性优势。
民事赔偿豁免应当适用于所有的自律监管职责,而不仅限于突发性事件和异常情况处置,我国已有司法判决支持这样的观点。在郭某某与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中[40],法院认为,交易所作为证券、期货市场的自律管理组织,其除了依照章程或业务规则行使自律管理职责外,还具有为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发布信息的法定义务,并被赋予在法定条件下对特定市场主体采取单方、强制性、不利益措施的权力。法院判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为证券自律管理组织,在行使其法定自律监管职权时,若其行为的程序正当、目的合法,且不具有主观故意,则交易所不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案为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当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免除了后顾之忧,在金融期货市场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关联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1] 叶林主编:《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86页。
[2] 程合红主编:《〈证券法〉修订要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12页。
[3] [美]菲利普·麦克布莱德·约翰逊、[美]托马斯·李·哈森:《商品规制法》,小布朗公司1989年版,第409页。
[4] 叶林主编:《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88页。
[5]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56/c1653889/content.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
[6] 《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jdjc.mof.gov.cn/fgzd/202204/t20220418_3803624.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
[7] 《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决定》,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1-08/31/content_3373.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8] 姜洋:《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回顾》,载《中国金融》2019年第19期。
[9] 《199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test/2006-02/16/content_20092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8页。
[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13] 《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27/content_5036630.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4月30日。(https://www.daowen.com)
[1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9-02/18/content_5366593.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6] 姜洋:《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回顾》,载《中国金融》2019年第19期。
[17] 该项内容已被《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删除。
[18]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1-11/24/content_200209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9] 《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1002550/content_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0]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2-01/12/content_2042870.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2-07/20/content_2187828.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2]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567175.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0日。
[23]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63a3acb48cac9ae1c0c13bb35625b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4]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fgsjk/201311/20131102649868.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6月9日。
[25]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1-11/24/content_200209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2-07/20/content_2187828.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27] 最高人民法院(2016)民申1002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9527dd9dbc594b88a0faa7d000fe1be2,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2日。
[28]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3792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5f6a17f4e10f4c18b829a8c500bda3c7,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3794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f6b2c94c2ee04c64b964a8c500bda3db,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790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9c118ee2c8f64f0dbd6aa8c701159420,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792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c7728b3a24c145dc879ea8c70115942b,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816号民事裁定书,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0918807d17d04c00aca8a8c701159437,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3日。
[29]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1-11/24/content_200209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30] 叶林等编:《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86页;王湘淳:《论我国期交所组织形式的选择》,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6期。
[31] 王湘淳:《论我国期交所组织形式的选择》,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6期。
[32] 谢增毅:《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全球考察:困境与出路》,载《商事法论集》(第11卷)。
[33] 《纽约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模式的演变》,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aboutus/research/report/c/4146969.pdf,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2日。
[34] 还有一种作为交易和结算机制的会员制,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都可以在交易和结算机制中采用会员制。比如中金所是公司制交易所,上期所是会员制交易所,两者在交易和结算机制中均采取会员制度。银行以自营会员形式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35] 程合红主编:《〈证券法〉修订要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17页。
[36] 姜洋等:《期货市场新法规解释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
[37] 程合红主编:《〈证券法〉修订要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28页。
[38] 程合红主编:《〈证券法〉修订要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28页。
[39] 程合红主编:《〈证券法〉修订要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29页。
[40]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