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借用期货账户交易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违反规定出借、借用期货账户交易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立法背景】
期货账户专门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期货合约种类和数量,是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活动、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对期货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但在实践中,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规避期货市场禁入限制等期货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期货交易秩序,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迫切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因此,本法对期货账户实名制作了严格的规定。期货账户实名制的主要内容有二:
一是开立账户环节。2007年11月5日,证监会向各大期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17],要求从2007年12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工作,投资者首次办理开户手续或申请新的交易编码时,期货公司必须在开户时实时采集并按要求保存投资者的影像资料;对于该通知实施前已经开户的投资者,允许存在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投资者必须及时补齐相关资料,满足实名制的新要求;否则,期货公司应当限制其开立新仓。因此,在开立期货账户阶段,一方面,要求客户遵守以下要求:(1)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个人客户应当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3)单位客户应当出具单位客户的授权委托书、开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开户证件;(4)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结算账户中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5)在期货经纪合同及其他开户资料中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客户资料信息。另一方面,要求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以下实名制审核:(1)对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实个人客户是否本人亲自开户,核实单位客户是否由经授权的开户代理人开户;(2)确保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所记载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此外,要求期货公司实时采集并按照监控中心要求及时提交客户以下影像资料:(1)个人客户头部正面照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2)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单位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3)监控中心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影像资料。证券公司等依法接受期货公司委托协助办理开户手续的,也应当依法对照核实客户真实身份,核对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姓名或者名称一致,采集并留存客户影像资料,并随同其他开户资料一并提交期货公司审核开户和存档。
二是使用账户阶段。在此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某公司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及“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18](https://www.daowen.com)
【条文解读】
一、规制的行为
本条禁止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出借和借用本属于民法中借用合同的一组概念,在此是指期货账户出借人与借用人就账户使用达成合意,期货账户使用人与其名义持有人发生分离的情形。期货账户出借人是指在期货公司开立账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货账户使用人通常是指下单操作者、交易决策人、实际承担盈亏的人等。实践中认定期货账户使用人的难题是,当下单操作者、交易决策人、实际承担盈亏的人并非同一主体时,哪一主体的行为属于本条所称的“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从行政监管及司法实践看,是以账户决策权为核心判断账户的实际使用人。
应当区分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和利用技术手段盗用或骗取他人期货账户、违背账户持有人意思而使用其账户的情形[19]。在出借和借用期货账户的语境中,出借人和借用人达成了关于账户使用是否有偿、是否限定使用期限、是否有约定收益归属的合意,出借账户或借用证券账户的行为人均需提供或获取期货账号和密码。在利用技术手段盗用或骗取他人期货账户、违背账户持有人意思而使用其账户的情形中,账户持有人并没有与对方达成合意。
本条仅是原则性禁止规定,而非完全禁止投资者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因为在实践中自然人的家人之间、亲戚朋友之间共同使用、相互借用期货账户交易,是一种常见的现象,除非从事期货违法行为,否则没有必要一律禁止,所以本条款增加了“违反规定”的限定,交由国务院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对如何区分合法和违法情形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二、责任类型
(一)责令改正
对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违法主体可适用责令改正。
(二)警告
对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违法主体可以予以警告。
(三)罚款
根据本条,适用于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违法主体的罚款计算方法是“数值数距式”,也即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联规范】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第九条至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