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老子的天地观
《老子》中,“天地”概念类似于今天说的自然环境,它是物质的,但天地的根本性质为自然。与天地相对的是人,天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自然而然的存在,人呢?人,从本质上来说,不是自然而然的存在,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人与天地是对立的。但是,人也可以追求自然而然的存在,当人实现其自然而然的存在时,人就统一于天地。《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4) 最终法的是自然,天地是自然,即自然而然的榜样。
对于天地的自然状况,《老子》用了一系列的否定句式来描述。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