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命而常自然”

四、 “莫之命而常自然”

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13)

这段话的要点有三:一是道与德的关系,《老子》认为是体与用的关系,道为体,德为用。道是事物成就的内在根据,德是事物成就的外在实现。二是道德与生命的关系,道也好,德也好,都是生命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因素与动力。只不过,道更多地是生命存在的内在根据,具体来说,就是“道生之”,而德是生命发展的动力。三是道德与自然的关系。在这里,《老子》提出一个重要命题:“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也好,德也好,都是命。何谓命?本性。就是说,道与德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它提出了宇宙万物运行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而存在、而生存、而发展的。事物的本性一方面取决于自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与它的关系。像人,要生存,因此不能不食用某些动物与某些植物,但是,这种食用必须限制在生态平衡圈子里,超过这个圈子,人就会受到来自自然界的惩罚。因此,《老子》说的道、德、命、自然等概念均涉及宇宙万物运行的基本法则——生态平衡。《老子》既从最为宏观的维度——“道”的维度来谈自然界的规律性,又从最微观的维度——“命”的维度来谈自然界的规律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它说“道之尊,德之贵”是“常自然”。为什么要用“常”字?难道道与德只是常自然而不是都自然吗?也许《老子》认为,道与德的“法自然”也只能永远是进行时,宇宙的一切都在变化,没有静止,因此,也就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