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前言

在1895至1896年间,我曾就歇斯底里症的症状起源及精神运行机制发表了一些观点。一晃数年过去,现在我将提出一份新的报告,其内容是关于此种疾病之一例的病史及治疗过程;这个病例的记录可为我在过去提出的许多观点提供佐证。在此特撰此前言,以求尽量避免问题,防止节外生枝,同时也希望能降低人们对我的期望——我很清楚,对于记录歇斯底里症分析过程一类的工作,人们总是很容易寄予过分的期望的。

说到我曾经提出的那些观点,它们都是我的研究所得;尽管发表时尚未经过其他专家的验证,但那时候的我确实从心底感到有义务将它们公之于众。现在看来,发表那些观点的确是有些草率——这部分地因为其中有些内容未免太过惊世骇俗。然而话说回来,现在的我却还要再做一件同样草率的事,那就是公布后文中的这些资料,因为它们也正是我得出结论的材料基础。外界的非议肯定是难免的,我始终逃避不了。过去人们对我的指责主要集中在我没有给出病人信息这一点,而现在我的罪状又会变成擅自公布病人隐私,暴露了不该暴露的信息。我只希望来自这两方面的批评家都是同一些人,那样读者就可以发现这些人不过是改换了谴责的说辞而已,而我也就可以不用在乎他们的攻击,省去许多力气了。

尽管我并不在意那些头脑褊狭者的恶语相向,但是对于手头这份病史记录究竟该以何种方式公布的问题,我仍然是拿捏不定。这问题的一部分是技术性的,另一部分则是社会性的。如果说歇斯底里症的肇因真的是在病人的亲密精神生活人群和亲密性生活人群里,而歇斯底里症的症状又的确在表现病人对潜抑的、最为隐秘的心理愿望的发泄,那么一旦我们公开病史,也就的确难免会暴露这些亲密关系,出卖那些隐藏的秘密。要是病人知道他(她)们的自陈可能被用作科学研究的材料,那么他(她)们肯定是不会开口的。至于要求他(她)们同意将病史记录出版那就更是免谈。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敏感的、或者说只是有点胆怯的病人常有的反应首先就是搬出医学所应有的审慎态度,然后遗憾地告诉我们,他(她)们的病例对于科学的发展实在无甚帮助。然而我的观点却是,医生并不仅仅对病人负责,他们也对科学负有责任——而对科学负责,也就是为许多正在或可能遭受同种疾病困扰的病人负责。因此,在不直接伤害病人的前提下,将医生确认为歇斯底里症的病例公布并且公开解释其病因及疾病构成,也就成为医生之为医生的责任。不这样做才是懦弱的表现。关于我将要介绍给读者的这位病人,我想我已经有效地预防了直接伤害的可能。首先,我所挑选的这位病人生活在外省小城,她的整个生活都与维也纳无关;关于她的生活环境,维也纳人也都一无所知。从一开始,我就把我为她所做的治疗工作作了保密处理,除我以外,只有一个医生知道——对于此人的审慎,我是很放心的。另外,我又推迟了此病例的发表;此时此刻距离治疗结束已经整整四年,我也已经知悉她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她本人的注意力也已经从与本文相关的各种事务及心理活动脱离。我隐去了那些会引起非医学关注的名称,并且只把这病历发表在纯学术性的期刊上,由此,我们将排除那些非专业的读者。这份报告当然也可能偶然地落入病人本人手中并造成她的痛苦。我当然无法杜绝这种情况的可能。不过即便那样,她本人也肯定会发现这份报告是“安全”的。她甚至还有可能会发问:除了她自己外还有谁能知道她就是这故事的主角呢?

我很清楚,对于像我们即将给出的这个病例一样的病史记录,许多医生都是不会严肃对待的。在他们看来,这故事更像是聊资消遣的爱情小说,而非探索心理症的研究——至少在我们这个城市里情况就是这样。在此我将向这一类读者郑重承诺,如果我今后还能有幸发表任何病史记录,那么我都将会用上类似的保密手段,以防他们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哪怕这做法会极大地限制我的材料选取范围。

手头的这个病例乃是我迄今为止唯一一次成功突破医学的审慎需要和各种不利条件的案例。在这接下来的报告中,性的问题将得到完全坦率的讨论,性生活中的各种器官和功能也都会得到适当的称呼。思想单纯的读者们必然会从我的言辞中看出,如果需要用这样的语言谈论这样的话题,我是会毫不迟疑的,哪怕对方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对此我打算替自己辩护什么吗?我的回答是,如果真要说,那么我就要大声宣称:我有妇科医生的权利甚至更为正当的权利。我还要说,那种视谈论这类话题为挑逗或满足性欲之手段的观点完全就是一种色情狂的表现。关于我对此事的看法,我想说的只是几句别人的话:

“可叹的是,在一本科学著作中我们却必须考虑诸如此类的抗议或意见。但愿不会有人指责我的感慨,该指责的是这个时代的精神,因为它把我们赶进了这样一种兴高采烈的状态,在其中没有任何一部严肃著作敢担保自己能够站住脚跟。”[1]

在此,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技术手法,是关于我怎样克服了撰写这篇记录的技术性困难的。如果一个医师必须每天做六到八个病人的心理治疗,而他又不敢当场笔录,因为害怕动摇病人的信心,也害怕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对病情的观察,那么困难之大肯定是可想而知的。到目前为止,我始终还没想清楚的一个问题是:对于那些以出版为目的、以长期病例为对象的记录报告,我们究竟该如何写作?就手头的这个病例来说,我的写作工作倒是得到了来自两方面的帮助:第一,治疗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第二,说明病情的材料都以两个梦为中心(一个出现在治疗中期,另一个则是在治疗末期)。在这两个梦刚出现的时候,我就把它们记录了下来,这样一来,在解析与回忆的线索从这两个梦中穿过之时,我们就可以得到坚实的支持了。至于这篇病史报告,则是我在治疗完成后凭记忆写成的,因为当时的记忆还算新鲜,再加上我在一开始就想着出版发表,从而对记忆有了更加仔细的关注,所以这份记录报告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可信度的。也就是说,虽然这份报告并不百分之百地准确,虽然它不像留声机录音那样一字不差,但它仍然保持了极高的可信度。除了有几处解释的顺序被调整之外,我没有删改任何要点;而那几处顺序上的调整也都是为了表述更加连贯而故意为之的。

另外,我要特别指出本论文中的要点。本文的题目原本是《梦与歇斯底里症》,因为我特别习惯于向读者展示梦的解析是如何成为治疗之一部分,又如何填补遗忘的空白,如何阐明症状的含义的。在1900年,我开始了一种新的工作;这是一次艰苦而彻底的研究,其对象就是我在一些公开出版物中看到的梦[2],它们都是某种心理症的表现。可以说,这样的研究本身绝对是不无意义的,但它们所受到的待遇却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当前的其他许多精神病专家对这类努力的理解都实在太过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反对说,因为作为论断基础的材料都被我保留,所以他们无法验证这些论断的真实性,这实在就没有道理了。每一个人都能分析自己的梦,而解析梦的各种技术手法,也是很容易从我曾经给出的各种例子和各种指导中学会的。所以,在此我必须再次强调,透彻地研究“梦”的各种问题,对于了解歇斯底里症及其他各种心理症的精神机制,乃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任何一个试图逃避这一步准备工作的人,都是不可能在这条求知道路上迈出哪怕一小步的。所以说,鉴于我们手头这份病史报告本就是为具备梦的解析知识的人写作的,对于那些并不具备这种知识的读者,恐怕就不太适合了。对于后者,本书呈现给他们的,不是醍醐灌顶的启发,而是云里雾里的困惑。遇到困惑的时候,这部分读者理所当然地会把责任归结到作者身上,说我是在胡言乱语地空谈玄想。但是要知道,一切心理症现象本就固有着令人困惑的特征,只有当医生熟悉掌握了事实材料,这团迷雾才会暂时隐去,而一旦我们尝试解析,迷雾必定又会再度浮现。要想彻底驱散这团迷雾,办法似乎只有一个:我们必须做到从心理症的每一种元素出发都能成功地追溯到某种早已熟悉的东西。然而,似乎所有迹象都表明,对于心理症的研究总是会把我们推到许多新东西的面前;虽然这些新发现都会在不久后变得越发确定,但有一点始终是我们必须记住的道理:任何新事物都是会引起困惑、导致阻抗的。

梦和梦的解析在本病例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在别的精神分析病例中是不多见的。

本病例中,梦的应用似乎显得特别突出,但在其他方面就不是很理想了。我们的这些缺陷却也和出版环境不无关系。在前文中我就曾经说过,对一个历时多年的治疗,我真是不知该如何处理相关资料;至于我们手头这个病例,其治疗倒是仅仅历时三个月,这让我可以回忆各种细节,再现整个过程。尽管如此,最后的结果还是表现出许多不完美之处。本次治疗其实是在尚未到达预期目标之前就被迫中断了的,因为我们的病人希望在某一个点上终止。在那时候,还有好些问题尚未开始讨论,而另有些问题虽然已经有所触及,但尚未完全清楚;要是治疗工作能够继续下去,我们无疑是能得到完整理解的,但目前的情况就是如此。在下文中,我只能提供关于这次分析的片断散记。

那些熟悉《歇斯底里研究》一书所介绍的分析方法的读者也许会对我的上一段文字很感惊讶:整整三个月时间,竟然都不能找到解决之道,哪怕是一直关注的症状,也没能全面地理清,这怎么可能?对此我只能说,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理解的;自从《研究》出版至今,精神分析的技术已经完全革新,早已不复如初。在过去,我们的分析工作总是从症状入手,又总是致力于一个接一个地将它们清除。到了现在,这种技术已经被抛弃,因为我后来发现,对于结构稍精巧一些的心理症,这一手段就不够用了。现在,我让病人自己选择每天的治疗目标,然后从他在治疗当时偶然注意到的无意识内容入手。照这种做法,旨在消除症状的每一步工作都变得异常琐碎,因为这些症状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延伸关系,而且又在时间上跨度很大。这的确是种不利因素,但是除此之外,新的技术就远比旧的更为优越了,确切地说,它根本就是唯一可能有效的手法。

我的分析结果是不完满的,有鉴于此,我不得不效法那些考古学家——他们的财宝,就是那些长久地埋藏在地下的古董,这些财宝只在他们长期的辛勤劳作之后方才重见天日,它们虽然难免缺损,却都是无价之宝。就这次分析的结果来说,残缺的部分已经被我修补完好了,用的修补材料就是我在过去的分析经历中搜集得来的最上品。尽管如此,我也还是做到了像任何一个有良知的考古学家一样,时刻不忘交代清楚哪里是真迹,哪里是我的补充。

另外,我们的这个病例还有另外一种不完整性,那是我自己刻意为之的。我有一条原则:我不会公开发表涉及病人社会关系的解析过程,而只公布这类解析的结果。因此,除了梦以外,读者将只可能在很少的几个地方看到对分析技术的展示。在本病例中,我的目标是要阐明一种心理症的隐秘结构及其症状形成方式;如果除了这个目标之外我还想同时兼顾其他目标,那么这种三心二意的态度无疑只可能带来混乱并在最后导致一事无成。在我们有能力将那些技术规范——其中大多数都是得自实际经验的——丢开不理之前,我们始终有必要坚持从众多治疗案例中搜集资料的工作方式。至于本病例,对那种繁琐技术程序的省略的确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这类捷径的作用是不可忽略的。准确地说,在我们的这位病人身上,最为困难的那部分技术问题根本还没有被触及,因为在这次短暂的治疗中,“移情(transference)”关系根本就还没有建立起来——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本文最后部分详细讨论。

至于我要说的第三种不完整性,则是与病人和作者本人都没有关系的。显然,仅仅一份病例报告,即使其内容无懈可击,也不可能为歇斯底里症引出的所有问题找到答案。没有哪一个病例可以成为洞悉歇斯底里症所有类型的窗口,任何一个单一的病例都不足够我们看清楚这种疾病的所有内部构造,看清楚精神和肉体在这种疾病中的所有可能的联系。对这单单一个病例有过分的期望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从来就没打算接受精神/性病源理论,没打算相信这正是各种心理症普遍的病源所在——而且在歇斯底里症也毫不例外——的人来说,单单是从一个病例中得到事实,也根本就不可能说服他们。从这些人的角度来说,最好的办法是将他们自己的判断搁置起来,直到他自己的研究工作为他提供了足够的铺垫、让他达到了有可能被我们说服的水平之后,他们才有谈论对错的能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