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寇“扫荡”失去的房地契补契

(一)因日寇“扫荡”失去的房地契补契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是一场妄图使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战争。他们人性沦丧,对抗日根据地军民实施“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每到一地,中国人民遭受灾殃。这些“补契”是对他们暴行的有力控诉。

1.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林北县彭得林补契(图32)

左为草契

立补契人彭得林因民国廿六年兵灾,将文约失掉,携同村干部将自己南批地叁段壹亩四分弍厘七等,其取四至:东至岸根,西至岸下踏角,南至上坡边,北至路,四至明白,各照之界土木石相连,一切在内。共同言明作价洋七佰壹拾元。自补之后倘有乡亲户族争执者,有四邻为证。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

民国卅五年元月初五日 立补契人彭得林

右为官制“补契”

立补契人彭得林今将自己坐落盐山村南批地叁段 窑 眼房 间 七等地壹亩四分弍厘 毫,东至岸根,西至岸下踏足,南至上坡边,北至路中,上下土木金石一并相连。同中人说合,情愿出补与彭德林名下,言明时价洋 柒佰壹拾元,当日钱业两交各无异说。自补之后倘有亲族邻佑争执或先典未赎情事由 主一面承当与 主无干,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

图32

左21厘米×34厘米 右29厘米×35厘米

中华民国卅五年元月五日立补契人彭玉江

注:官契纸格式基本相同,下略。

2.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林北县教场村邓见松补契(图33)

立补契人邓见松因日本扫荡逃跑失吊(掉)文约。今同村长、农会主席及庄邻证明,将庄基一处楼房五间、平房四间,东至滴水邓二名,西至滴水邓右祥、邓中才,南至邓存中,北至路中邓天祥,四至明白,门窗户扇一切在内,共合洋叁仟柒百元,日后如有乡亲户族争执者,有庄邻为铁证。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

今同 村长 邓存文(章)

农会主席 邓中成(章)

庄邻 邓天祥 邓二名 邓中才 邓存中

民国卅五年一月 立补契人邓见松

图33

左17.5厘米×29.5厘米 右30厘米×33厘米

3.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林县任村镇岳协和补契(图34)

立补契人岳协和因民国卅一年敌人进攻扫荡遗失文约。携同镇长、农会、四邻证明,今将自己场地四分,等弍等,其取四至:东至界石,西至岸下迹足,南至岸根,北至界石,四至以里土木石相连,一切在内,共同证明。价洋肆佰四拾元。日后倘有邻亲户族争执者,有四邻证明。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民国卅五年正月廿三日 立补契人岳协和(手印)

图34

左25厘米×33厘米 右28厘米×36厘米

4.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林县何复禄补契(图35)

立补契人何复禄因为祖业地名杨坡地一处五段柒分,东至元山,西至何二褊,南至何交贞,北至何玉成,四至明白,土木石相连,水流旧道原照旧界。言明产粮时值价洋叁百壹拾元。此约前经政府税过,被民国卅一年四月十一日日本扫荡驻在我村,到在我家东房打开窑洞损失衣服、文约一切东西。今同村长、农会及四邻政(证)明愿负完全责任,并呈请政府原照补契。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图35

左24厘米×25厘米 右27厘米×36厘米

上代(带)本地元(原)粮五合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初七日 立补契人何复禄(签押)

村长 江辰积(签章)

农会主任 江培德(签章)

街长 何桂枝

书契人 何拴柱

同公证人 何复隆 何发苍 何桂枝

5.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田兰亭补契(图36)

图36

左29.5厘米×30厘米 右29厘米×42厘米

立补契人田兰亭因祖上遗下场拐水地二段叁亩弍分,其地东西界东至渠,西至杨凌霄,南至渠,北至杨成柱,各取四至明白,业已投税。兹因民国廿七年三月十五日将原契被日寇焚烧。其地按现时作价共值洋壹佰弍拾元。今有四邻、村长、农会证明补契是实,如有错假,甘愿受政府法令处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立补死契人田兰亭(签押)

民国卅十壹年十二月具

本地原粮共壹斗九升弍合 止

村长 李福昌(章)

农会主任 吴用祥(章)吴小昌

四邻 田继余 田小亭

涉县,地处太行山东麓,纽连河北、河南、山西省七县(市),1939年底成立抗日政府,一二九师总部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等多个党政机关单位曾长期驻扎于此。解放战争前期属华北行政区太行区,此前均由河南省管辖。1948年8月划归河北省。

6.民国三十一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石门村赵所成补契(图37)

图37

左25厘米×23厘米 右30厘米×39厘米

立补契人赵所成自己祖业东坡沟旱地壹段弍亩,根条在内,其地东西界:东至路,西至杨培畛,南至江小喜,北李花亭,四至明白,业已投税。因民国廿九年九月敌人扫荡,将原契损失。今由村长、农会按时估价洋壹佰四拾元。四邻证明作保,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罚。空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带本地原粮四升止(签押)

民国卅一年十二月 日立(签押)

村长 杨在山(章)

农会 董德生(章)

德清(签押)

四邻人 杨

石所(签押)

7.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更乐村董花堂补契(图38)

立补死契人董花堂,因民国廿九年九月敌人扫荡,将祖业庄房壹处十间红契被敌劫去,其地东至董庆发,北至江三旦,西至王世昌,南至本主。今由村长、农会及四邻证明,该契确系税后被毁,并由村长、农会主任评估时价洋叁百元。恐后所有权丧失,特补立新契,以保死契为证。

民国卅二年元月十日 补契人董花堂

村长 杨贵明(章)

农会 董庆发(章)

证明人 王世昌(手印)

四邻 江凤燕(手印) 董庆发(手印) 江风金(手印)

图38

25厘米×23厘米

图39

左25.5厘米×24厘米 右27厘米×36厘米

8.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北岗村杨清秀补契(图39)

立补契人杨清秀因民国廿九年九月十五日敌人扫荡,将房子烧毁,文约分单烧了。其园三分地基:东至李麦旦,西至杨德兴,北至杨悦所,南至杨洁元,四至明白,水流行道依旧往来。时市作价壹仟壹百元。向政府补契,同村长、农会盖章,四邻证明确实之业。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带着圈园粮叁合

村长 李荣祥(章)

农会 江克政(章)

四邻证明人 杨悦所 杨德兴

民国卅五年二月廿九日

9.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河南省涉县常乐村张谙补契(图40)

立卖死契张谙因为不便,今将自己祖业地名南凸旱地一段弍亩,其地东西界:东至李氏,西至张天顺,南至李成富,北至李自才,各取(处)四至明白,山水行道依旧往来。今情愿出卖与本村弋丙贵名下承为死业。同说合言明,时价洋弍佰元整。其笔交因以民国廿九年九月廿三日敌人扫荡,将文约烧怀(坏)。今同村长、农会、四邻证明作保补契,要是不失(实)愿受政府处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上带本地原粮弍升止

村副 崔学娥(章)

农会 贾和高(手印)

同四邻作保 许本善(手印) 刘鸿章(手印) 刘成章(手印) 刘民用(手印)

民国卅年三月初壹日 立补契人弋丙贵

图40

左20厘米×22厘米 右36厘米×38厘米

10.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上温村孙东山补契(图41)

图41

左24.6厘米×26厘米 右29厘米×39厘米

立补死契人孙东山,今有自己主(祖)业地名东占旱地壹段壹亩五分,其地西北界根条在内,东至孙海泉、李继案,西至宋继宗,南至本主,北至宋继宗,四至明白,天水行道依旧往来,业已投税。因民国廿九年九月廿四日扫荡,将原契火烧损失补契。今有村长、农会、四邻议定价洋壹百五十元。如有不失(实),愿受证(政)府处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带本地原粮叁升止

民国三十二年正月十四日 立 补契人孙东山

村长 李怀亭(章)

农会 玄风山(章) 玄清先(手印)

四邻 玄明羕(手印) 玄进仁(手印) 孙保库(手印)

11.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更乐村李凤林补契(图42)

图42

左25厘米×25厘米 右29厘米×37厘米

图43

左20厘米×22厘米 右27厘米×38厘米

立补地契人李凤林,因民国弍拾玖年九月廿七日将祖遗东直南地二段弍亩,东至杨兆林,西至路,南至李米楼,北至李其春,原有红契被敌人抛弃,不知何地无处寻找。今由四邻及村长、农会主任证明,该地确系成契后已税被失,并由村长、农会主任评议该地时价洋叁佰元整。恐后所有权丧失,时向政府要求予补红契作为产证。

上代(带)本地原粮三升止 立补契人李凤林

村长 杨贵明(章)

证明人

农会主任 董庆发(章)

李换所(手印)

四邻证明人 王东榜(手印) 赵正南(手印) 李兰昌(手印)

民国叁拾壹年十二月初九日 立

12.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江家村张合良补契(图43)

立补契人张合良,因为祖业地名有小东渠地壹处弍亩,东至张上元,西至江辰才,南至大路,北至凸,四至开明,原照旧界,言明时产粮时值价票洋壹仟壹佰元。此约前经政府税过,被民国卅年四月廿六(日)日本损失,现无文约。今同村长、农会主任及四邻等证(明),呈请政府原补契约。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民国卅伍年正月廿九日 立补契人张合良

村长 江辰积(签章)

同人 农会主任 江培德(签押)

证明人 江步英(签押)

代笔 江三片(签押)

13.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神头村申修德补契(图44)

立补契人申修德,今有自己祖业窑背巷房一处二十间,其房东至申恩补,西至申宗祠申协中、申好贤,南至大庙图路,北至街路道,前后均通,四至明白。因事变后屡次备战而文约无处所存,但于(民国)卅年九月间敌寇将来扫荡将红契埋在地下,被潮湿把红契烂了。今经村长、农会主任并四邻证明,其情形属实,庖补文约而为凭。其房时价洋弍仟伍佰元,原粮壹升。恐后无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民国卅十一年十二月廿日立补契人申修德(签押)

村长 申福生(章)

农会主任 王仁(章) 申协羕

证明人 四邻 申景羲 冯庞厚 申群生

图44

左25厘米×25厘米 右25厘米×34厘米

14.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赤岸村张善福补契(图45)

图45

左21厘米×21厘米 右29厘米×36厘米

立补契人张善福,今补到常家街水地乙段弍亩,其地东至渠,西至路,南至公地,北至路路上彭德积,各取四至明白,大小根条在内,水流行道依旧往来,按时补契价冀钞洋柒百元,其原地契去年九月间因敌寇扫荡毁坏无成,今有四邻、村长、农会主席证明,保障久远土地所有权。恐后无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带本地原粮捌升止

民国三十一年拾乙月拾六日立补契人张善福(签押)

张运成

同人

李鸣彬

村长 张文义(章)

农会主席 张贵福(章)

冀钞,亦称“冀南币”。1939年10月抗日根据地冀南银行发行的货币,流通于晋冀鲁豫边区,曾为边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1948年5月后成为华北解放区本位币,同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停止发行。

15.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峪里村张喜群收获契(图46)

立收伏(获)人张喜群有刘有明揭约一张,本洋拾伍元。因敌人扫荡烧掠之时将文约损失无踪。以后若有文约现出,如此故低(抵)。恐口不凭,立收伏为计。(签押)

民国卅一年十二月廿四日 立(签押)

同中人 牛进林(签押)

图46

20厘米×23厘米

16.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南庄村郝茂兴补契(图47)

立补买契人郝茂兴今将自己祖遗产秋树湾水地壹亩,其地四至:东至渠,西至路,南至王双焘,北至渠,水流行道依旧往来。同农会、村长议定时价洋玖佰五拾元正(整)。于民国卅一年正月初四日敌人扫荡,将原红契文约放入衣服内被敌人抢去等情。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图47

左27厘米×27厘米 右29厘米×37厘米

证明人 王有湘(手印) 郝林峰(手印) 郝中堂(手印)

民国卅一年十二月初十日 立补契人郝茂兴

本地原粮四升止

村长 郝风桂(章)

农会主任 刘辰恩(章)

17.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石门村崔得恒补契(图48)

图48

左25厘米×25厘米 右29厘米×37厘米

立补契人崔得恒祖上遗业山上南大凹坡地壹处,其地上至凸,下至崔家户下,南北二至分明,岭四至明白,以(已)经投税。因民国卅一年正月敌人扫荡原契损失,时价洋陆佰伍拾元。今由村长、农会、四邻作保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

上代(带)本地原粮壹升止

村长 黄伏祥(章)

农会 刘克振(章)马文标

四邻证明人 毛泰祥 马化祥

民国卅二年二月五日立契 人崔得恒(签押)

18.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西峧村申天法补契(图49)

立补契人申天法今将自己祖业地名南圪倒地一处,其地四至:东至岭,西至申天堂,南至申马觉,北至河中,四至以(已)明,已经投税。因民国卅一年四月扫荡,将原契损失。今作价洋七百元,今同村农及四邻证明作保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空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村长(章)

农会(章)

徐德春(签押)

四邻证明

申天屏(签押)

民国三十五年正月廿五日 立补契人申天法(签押)

图49

左6.5厘米×31厘米 右27厘米×36厘米

19.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北岗村李三孩补契(图50)

立补红契人李三孩因民国三十一年四月敌人扫荡将房内窑衕(洞)掘开,粮食、依(衣)服、红契文约两张亦并损失。红契文约早已税过,地名港南场地一段二分,其地东(至)李书成,西至张维屏,南至李孝中,北至李掌玉,四至明白,土木石相连,水流行道依旧往来,向政府补契。同公议定时下价洋八元。同农会、村长盖章,四邻保证。恐口不凭,立补契存证。(签押)

图50

左24厘米×26厘米 右27厘米×31厘米

批本地原粮五合止 江岷(手印)

四邻保证人 江顺亭(手印) 江书堂(手印) 李运焘(手印)

农会主任 李维玉(章)

村长 江全厚(章)

民国三十二年元月十七号 立

20.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赤岸村张振辛补契(图51)

立补契人张振辛今补到上河沟阳家凸水地三亩,东至河,北至张三则,西至张书祥,南至王楼则,各取四至开明,大小根条在内,天雨行道依旧往来,按时补价洋壹仟元。其原契因本年敌寇四月敌人扫荡将文业(约)失掉,经四邻、村长、农会主席保证,其土地永久所有权。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带本地原粮壹斗弍升

民国卅壹年拾壹月廿日 立补契人张振辛(签押)

同人 张民祥(章)

赤岸村长 张文义(章)

农会主席 张贵福(章)

图51

左25厘米×25厘米 右26厘米×35厘米

21.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西峧村申天法补契(图52)

图52

左7厘米×31厘米 右27厘米×37厘米

立补契人申天法今将自己祖业地名足草坡平地五分,其四至东至申三毛,西至岭,南至徐国珠,北至徐桂林,四至以(已)明,已经投税。因民国卅一年四月扫荡将原契损失。今作价洋四百元。今同村(长)农(会)及四邻证明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村长(章)

农会(章)

四邻证明人 申天平(签押) 申天堂(签押) 申天元(签押)

民国卅五年正月廿五日 立补契人申天法(签押)

22.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南岗村何俊美补契(图53)

立补契人何俊美因为祖业地名东湾地一段一亩二分九厘,东至何小兰,西至何林山,南至路,北至路,四至明白,土木石相连,水流旧道愿(原)照旧界,言明产粮时值价洋玖佰元。担(但)因民国卅一年四月十一日日本扫荡,驻在我村照开姚酒,损失粮食、衣服、文约。今同村长、农会主任及四邻刁(调)查石(实)缺政(证)明等呈请政府愿(原)照补契。空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代(带)本地元(原)粮二升

民国卅伍年二(月)初六 立补契人何俊美

村长 江辰积(章)

农会 江培德(章)

何二张(签押)

同公证人 何贵枝(签押)

何毛的(签押)

街长 何桂枝

书契人 何忠元

图53

左25.5厘米×28厘米 右27厘米×36厘米

23.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涉县东达村任喜拴补契(图54)

图54

左15.5厘米×32厘米 右27厘米×39厘米

立补死契人任喜拴今有村南下马滩自己祖业五等地叁亩五分,其地四至东至任青和、申长其,西至刘见,南至刘改存、任宜,北至张虎牛、任河居,四至以里土木石相连,水流行道以旧往来。今值时价洋叁百五十元。此地原有红契一长(张),不幸今年五月间敌人扫荡时将原约烧损,以至(致)损失。现有村长、农会主任、四邻王明等可证,特请政府准予重新补契,以保土地之所有权利。空后无凭,立补契为证。

图55

左27厘米×38厘米 右21厘米×33厘米

本地原粮七升止

村长 申述(章)

农会主任 张永俭(章)

邻居 王明

产邻 张虎牛

民国叁十乙年十二月廿二日 立补死契人任喜拴

注:此草契上的立补契人与官契“补契”上的立补契人名字不一致,但土地坐落、等级、面积、时价完全一致,应系其家人。

24.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段曲村刘贵存补契(图55)

后带原粮陆升

同四邻 王同昌(签押) 申太珍(签押) 刘楼优(签押) 刘其善(签押)

证明村长 刘来系(签押)

农会 刘胜(签押)

立补契人刘贵存今将自己祖业地名西滩地壹亩,其地四至:东至申师系,南至刘怀玉,北至申其存,四至明白,水流行道以旧往来。同村长、农会议定的价洋陆拾元。于民国卅一年五月间将红契被敌人扫荡焚毁、抢劫等情。恐口无凭,立补契为证。

25.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合芟村郝丕永补契(图56)

立补契人郝丕永,有祖上遗业房楼两间,房壹一间,东北至郝普德,西至郝水全,南至路。四至明白,街院展(碾)磨水井系夥,坑厕系伙。本宅粮弍升,时价洋玖拾元。民国卅一年五月寇兵入境,将文约失去。今经过农会、村长立补契为证。

民国卅二年正月初七日 立补契人郝丕永

农会 申学贤(章)

村长 申鸿亮(章)

丕法(手印)

证明人 郝

丕日(手印)

图56

左23厘米×23厘米 右27厘米×37厘米

26.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黄金庄李芳的补契(图57)

图57

左25.5厘米×24厘米 右28厘米×38厘米

立补契人李芳的,今补到祖业地名石麻寒地五段四分伍厘五,东至李洪春,西至角,南至角,北至刘言进,四至明白,其地业已投税。在民国卅一年五月遭遇敌人扫荡,将原红契纸损失。今经村长、农会按时作价洋四拾壹元整。所俱实否则愿负全债(责),恐后无凭,立补契为证。

上带本地原粮伍合止

村长 刘兰馨(章)

农会主任 李景晶(章)

民国卅二年正月廿二日 立补契人李芳的

四邻证明人 李竹顺 李僧玉 李金玉 李增长

27.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原曲村李园明补契(图58)

立补契人李园明,今将自己祖业西岗地一亩半其地东至姚璋,西至李德运,南至李来金,北至秦中厚,四至明白,土木相连,水流行道(依旧往来),已经税过。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初三,敌人扫荡损失,原契无存,合时价洋壹佰元。今由村长、农会、四邻证明负责作保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民国三十二年正月二十日 立补契人李元明(签押)

村长 李治敬(章)

农会 王天柱(章)

四邻 李德运(手印)

注:此契草契中立契人为李园明,官契补契中立契人为李德明,时间统一。原因不明。图59为同一户主。

图58

左25厘米×23厘米 右27厘米×37厘米

28.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原曲村李德明补契(图59)

立补契人李德明因自己祖业今有前马厂西坡上地六分,代坡其地东至李德禄,西至凸,南至吴毛孩,北至李福彪,四至明白,土木相连,水流行道依旧往来,前已税过。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初三敌人扫荡损失,原契无存,合时价洋弍拾五元。今由村长、农会、四邻证明,负责作保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

民国三十二年正月二十日 立补契人李德明(签押)

图59

左25厘米×25厘米 右24厘米×36厘米

村长 李治敬(章)

农会 杨鼎文(章)

四邻 李德禄(章)

29.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银河井村李通太补契(图60)

立补卖契人李通太因为不便,将自己祖业地名北岭计地壹处,东至汪连灯,西至山岭,南至赵进忠,北至汪连灯,四至明白,土木石相连一处以尽。今情愿出卖于王书堂名下承为己业,业已投税。只敌人三十二年扫荡土里埋,愿洪(原红)契烂坏了,经通(过)农会、村长、四邻政(证)明是实。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图60

左20厘米×24厘米 右28厘米×42厘米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初八日立

农会 刘庞田(章)

村长 王玉彬(章)

说合人 王鸿堂(签押) 王鸿表(签押)

30.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神头村程扁补契(图61)

立补契人程扁今有自己祖业庄宅西楼三间,北瓦房六间,其宅东至程金亭,西至鸿金成,南至程金亭,北至街,四至明白,水流行道依旧往来。因民国卅二年四月间被敌人扫荡,将衣服、家具予(与)红契文约一概烧完。今经过村长、农会盖章,四邻证明属实,而应按时价洋陆仟伍佰元。

上带原粮弍升止。恐后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民国卅伍年正月卅日 立补契人程金亭(签押)

村长 申瑞(章)

农会主任 王仁(章)

四邻证明人 鸿金成(手印) 程光祖(手印) 王振华(章) 王恩华(手印)

31.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原曲村姚壮光补契(图62)

立补契人姚壮光因自己祖业苇池地叁分壹地:东至姚弌元,西至姚鹅,南至姚建忠,北至秦显武,四至明白,土木相连,水流行道依旧往来,业前已税过。因民国卅二年四月间敌人扫荡,将原契损失,合时价洋弍仟元。今由村长、农会、四邻负责证明作保补契,如有不实,愿受政府处分。恐后无凭,立此补契存证。

图61

左15厘米×13厘米 右28厘米×45厘米

图62

左27厘米×27厘米 右26厘米×36厘米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廿日

立补契人姚壮光

村长 杨铁亭

农会 陈相君 姚保元 姚弌元

四邻证明 姚焘 姚二元

32.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河南省涉县石门村赵所成补契(图63)

图63

左20厘米×23厘米 右27厘米×37厘米

立补契人赵所成自己祖业地名后湾旱地一段一分四厘,根条在内,其地东至杨小元,西至赵鸣彬,南至杨小元,北至董小廷,四至明白,业已投税。因民国卅二年四月敌人扫荡,将原契损失。今由村长、农会按时估价,洋叁佰元,四邻证明作保,如有不失(实),愿受政府处罚。空口不凭,立补契为(证)。(签押)

上世吊(私调)本地原粮五升五合止(签押)

民国卅三年正月

村长 杨玉珍

农会 常伏贵

四邻证明 杨德清 杨石成

33.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河南省涉县响堂铺村杨文会补契(图64)

立补契人杨文会,今将自己祖业地名顿脑计地陆段五分,红契文约于民国卅二年四月敌人大进攻将文约烧去。其(东)至张黄毛,西至德顺,南至张天昌,北至张天昌,四至明白。协同村长、农会证明确系自业,并经政府早已税过,文约特请村长、农会盖章,照章补契为证。(签押)

付价洋壹仟元

后批本地粮照契止

村长 张福全(章)

农会 冯德北(章)

图64

左24厘米×24厘米 右25厘米×38厘米

证明人 冯学廷

书人 冯属生

民国卅十五年弍月廿七日 立补契人姓前

34.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南省涉县石泊村张步弦补契(图65)

立补契人张步弦,今补自己坐落赵家坟地一处弍亩,东至路,西至岭,南至凸下至王的氏,四至明白,土木石相连,于民国三十二年五月被敌人扫荡时,将投税原红契一张失落。今有四邻作保证明,同村长、农会议定,时价洋壹佰柒拾元,并请盖章证明,准予补契,以为凭照。谨呈立补契为证。

图65

左26厘米×26厘米 右28厘米×37厘米

上代(带)原(粮)六升

村长 江维纯(章)

农会主任 李系成

四邻 张有并(手印 )张二的(手印) 张兴奇(手印) 张兴元(手印)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三月 日

此补契草契和官契“补契”的落款时间均为民国三十二年三月,而草契中敌人扫荡的时间却为民国三十二年五月,这应为笔误。本人以为敌人扫荡时间以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可能性较大。

35.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河南省偏城县宇庄村田金全补契(图66)

图66

左21厘米×24厘米 右15厘米×27厘米

立补死契文约人田金全,今补自己祖业地名上南塔白地七段壹亩,东至杜青兰,西至田加财,南至路,北至田生惠,四至明白,大小根条在内。因去年敌人过境将文约失落。兹同村长、农会长作价洋弍元补契。所立补契为证。(签押)

民国廿九年六月十三日立(签押)

上带本地粮一合一分二(签押)

村长 孙趣元(章)

农会长 江兰芬(章)

36.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河南省偏城县宇庄村 樊鸿諨补契(图67)

立补死契人樊鸿諨,今补到自己祖业谷凸上荒地一处,今开四至:东至樊灅,西至樊润,南至路,北至周小焘。四至分明,大小根条一切在内,因本年敌寇扫荡将约烧毁。今同村长、农会照章补契,按时作价洋五元。恐后无凭,立补死契为证。(签押)

民国卅一年十二月廿日 立契人(签押)

村长 杨贵

同 农会 牛立功

财政主任 王润身

图67

左24厘米×24厘米 右30厘米×39厘米

37.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河北省高邑县河头村柳有堂补契(图68)

立补契人柳有堂今因民国廿六年将自己坐落河村庄窠一所,东至柳乱,西至柳建梅,南至道,北至柳乱之文契被事变外出失掉。已经村长、农会主任吴增银、吴增彦从中证明,确为自己产业无误,恐日后无以为凭,特立此补契为证。

东 柳乱(手印)

西 至 柳建梅(手印)

图68

左14厘米×34厘米 右24厘米×35厘米

南 道

北 柳乱(手印)

村长 吴增银(章)

农会主任 吴增彦

中华民国卅六年二月 十 日 立

38.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河北省磁武县花六村赵兰俊补契(图69)

立补契人赵兰俊,自己祖业于民国三十一年正月初五日敌人进攻扫荡,把祖约遗失。其房二间,东至赵来住,西至赵景国,南至老成,北至赵殿明,伙门伙院,门外白地东西润八尺,东至东房前角为界,门外东中斯在伙。今同人说合,情愿出卖于赵兰俊名下承为死业,言明价值大洋四十元,当日交足不欠,金食(石)画字一切在内,两家情愿,各无香回(相违)。恐口不凭,立捕(补)契为证。

批为价洋壹百伍拾元报税 24/5(签章:第二科)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廿七日 立捕(补)契人赵兰俊(签押)

同人 赵景安 赵九然 赵景有

农会长 赵怀林(章)

村长 张清祥(章)

图69

左35厘米×35厘米 右14厘米×3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