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态度的转变

七、治学 态度的转变

即便我们确实应提高文章中价值评价和规范性建议的辩论质量,但上文所述也可能会令读者们认为作者提出的范式是不现实的,[49]广泛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也是空中楼阁。有鉴于此,作者建议法学研究者在未来尝试新的跨学科研究方法时最好从平素惯常使用的方法入手。

若法学研究者将更多研究注意力集中到方法论上,法学论文就更能经得起检验和质疑。为使法学研究日拱一卒,笔者建议法学研究者应在治学态度上实现两方面的转变:一是法学研究者应更加谨小慎微,二是应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