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界定法律学说的内涵,是研究学说司法应用的前提。既有研究使用的“理论学说”“法理学说”“学理”“法教义学”“法学学术”“专家意见”等不同用语,有些是法律学说的同义词,不需要明确区分使用,有些则是不同的学术术语,需要加以辨析后使用。在中国语境下,法律学说概念本身具有普遍的必要特征,从类型与特征上展开进一步界分,有助于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