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分析在法律推理中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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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朋[2](https://www.daowen.com)
摘 要 “经济分析在法律推理中适用”的主张以疑难案件与简单案件之区分作为理论前提预设。可以把法律的经济分析归于社科法学研究阵营中。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彼此攻讦,但国内学者很少从法律推理角度分析法律的经济分析之局限性。法律是权威的行动理由,其自称具有合法权威,这意味着它限制经济分析等法律经济学理论再次进入法律推理过程;法律自身并不预设疑难案件与简单案件之区分,法律的要素包括概念、规则和原则,这些要素能够为司法裁判提供裁判理由,对经济分析在法律推理中的适用施加了限制。这两个批判理由能够阐明经济分析在法律推理中的局限性。
关键词 法经济学 法律推理 合法权威命题 疑难案件 区分命题